【作业程序】EHS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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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管理体系文件
EHS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范围
评价XX对EHS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以便改进相关工作,使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XX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工作的控制。
2引用文件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HS)管理手册》(Q/MT00S021)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
3.2其它部门配合评价,提供评价所需的资料。
4工作程序
4.1评价时间
每年一次,一般在每次管理评审前进行。
当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化时,也应适时的进行。
4.2评价准备
4.2.1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确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收集齐全,且是最新版本。
4.2.2重点收集以下资料:
1)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资料;
2)内、外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资料;
3)各种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或检测证明,如污水排放检测报告、噪声检测报告等;
4)主要能源消耗数据,如水、电、气等;
5)主要原材料消耗数据;
6)废物的处理信息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信息;
7)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
8)应急预案及演习记录。
9)运行控制程序和相关制度。
10)事故报告。
11)政府环保和安全主管部门的奖励、处罚等情况。
4.3评价
人事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价小组,评价人员负责将上述数据和信息与确定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确定符合程度(”合规”或”不合规”),填写《EHS合规性评价报告》,对评价结果进行总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并提交管理评审。
4.4评价资料的保存
人事行政部负责整理、保存EHS合规性评价的记录。
5记录
5.1《EHS合规性评价报告》(Q/MT00S813R01)
附件1.EHS合规性评价表
EHS合规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