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台帐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台帐执行情况专项检
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9.03.31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台帐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环保局(分局):
危险废物台帐制度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内部环境管理、排污申报登记、处置和转移报批等行为的依据,也是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固废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环保局开展危废产生单位台帐试点的相关部署,我市自2006年起开展了一系列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对于规范企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行为、提高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同时,台帐记录不及时、不全面、敷衍应付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个别企业甚至出现在台帐记录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现场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废台帐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医药、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以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
中处理污泥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及时启动危废管理台帐?
(二)台帐记录的危废种类是否齐全?是否按一种危废种类建立一本台帐?
(三)记录的各项数据是否于产生当天或次日及时记录?有否各车间的原始流转凭证作为依据?有否记录和移交环节的签名或盖章?
(四)危废台帐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产污水平?是否和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年度转移报批量相匹配?
(五)当地环保部门是否经常现场检查企业危废台帐的执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各地环保部门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对本辖区的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和自查。

4月8日-10日,我局将会同省环保局领导和专家对各地危废台帐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名单附件1)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学习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统一思想,精心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要组织足够的现场执法力量对相关企业进行细致、深入的检查,发现问题务必及时纠正。

请各地尽快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通知我局,于4月7日前将检查及自查的落实及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余维波电话:87168058
毛毅87146169
电子邮件:内网信箱监察支队、固废中心
附件:1.抽查名单(略)
2.危废台帐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略)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