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隐患排查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学校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1. 排查范围: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体育场等场所。
2. 排查内容: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状况;
(2)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安全状况;
(3)校园内道路、桥梁、楼梯、扶手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4)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通风、防毒、防辐射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5)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
四、排查方法及要求
1. 定期排查: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查。
2. 随机抽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学校各个场所进行抽查。
3. 排查要求:
(1)排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确保排查结果的准确性;
(2)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排查结束后,应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
1.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学校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整改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4. 对因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