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保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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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品保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内部物品保管管理,保障单位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单位所有职工、学生和访客的个人物品保管管理。
第三条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钱包、手机、钥匙、证件、珠宝等贵重物品。
第四条个人物品保管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保护个人财产安全,提高单位整体素质。
第五条个人物品保管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例外。
第二章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
第六条每个职工、学生和访客有保管好自己财物的责任。
第七条使用单位提供的物品保管设施时,应按照规章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单位别人物品。
第九条个人物品丢失后,应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第十条对个人物品保管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个人物品的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个人物品在单位内部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不得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易被他人获取的地方。
第十三条不得私自调换他人的物品。
第十四条不得将自己的物品随意借给他人。
第十五条不得将单位物品私自带离单位。
第十六条个人物品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处。
第四章个人物品的保管措施
第十七条个人物品应放在个人专用的保管柜中或者使用单位提供的物品保管设施。
第十八条重要物品如手机、钱包等,应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第十九条对于小型物品,建议使用挂床头、挂包身、挂手腕等防盗险设备。
第二十条对于珠宝等贵重物品,应存放在保险柜或者保险箱中。
第二十一条不使用的物品应尽快放置在个人专用保管柜中。
第五章个人物品的保管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单位物品保管进行日常检查,保证物品安全。
第二十三条不定期对职工、学生和访客的个人物品进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个人物品保管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单位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