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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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者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希翼能够匡助到大家。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安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需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根据《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采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者整理成卷、编制书目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 2 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状况,刚
好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依
次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须要查阅档案时必需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
呼,阅后近规定挨次刚好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须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需经财务部负责
人允许,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须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
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
接待查阅,并要具体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
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须要,须经公
司领导或者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者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依据其特点和运用价值,分为永久、
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
详细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须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看法,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
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
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须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者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伴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依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需留在老单位。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
1. 目的:
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
重要史料和证据。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2.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及份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 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方法管理睬计档案。
3.2 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 各单位必需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当保管、有序存放、便利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 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
协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 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者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辟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根据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
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须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 如有特殊须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供应会计资料的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 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2022 年、 2022 年、 25 年 5 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 本方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根据本方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详细名称如有同本方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方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根据以下程序销毁:
8.1.1 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看法,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 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看法;
8.1.3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根据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状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
质会计档案。
9.2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由而终止的,在终
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
业务主管公司或者财产全部者代管或者移交有关档案代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
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
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
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
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
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
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
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 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睬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 预算、安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合用本方法。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说明。
10.2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者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刚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制
定本方法。
其次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详细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
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特地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
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需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
档案妥当保管、有序存放、便利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整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需根据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协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暂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预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
型的案卷,将各卷按挨次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书目,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依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坚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全部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运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当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运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挨次罗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实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
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挨次: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书目―按本账簿页数挨次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坚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挨次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协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
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者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按管人
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运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者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
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状况,
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须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者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 15 年。
2、会计账簿保存 15 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 25 年。
3、会计报表保存 10 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 5 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须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子细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状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