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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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职教中心
宿舍管理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1、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部管理工作,对学生全面负责,关心学生生活,严格管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养成教育及学校的常规教育。
帮助学生解决住宿中的困难,工作大胆、认真负责,对违纪现象不姑息迁就。
2、严格交接班手续,每天8点交接班,不见接班人不能擅自下班,每天24小时不准空岗,做好值班记录。
只要有学生住宿,管理人员必须值班。
3、值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下棋、打扑克等,不准擅自离岗,按时开锁门,有事及时请假或换班。
4、负责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公共财产保护。
工作期间因失职、渎职等造成学生人身、财务损害的,根据情节轻重,宿舍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每天学生离室后,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学生宿舍、水房的电灯是否关闭。
依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每天给宿舍打一次分,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德育处。
6、每天早晨6:30——9:00,各班合理安排楼道及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保持宿舍楼公共部分卫生状况良好,干净整洁无臭味
7、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如学生有特殊情况回宿舍,需持班主任或德育处请假条,方可入内。
制止非公寓
内的其他任何人员入内,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存放自行车。
8、如有维修、检查、参观等活动,生活教师负责引领,开锁门等工作。
9、按学校要求,下晚自习后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记录,上报德育处。
10、负责按时开关灯,晚上21:40关灯,不得随意延长开关灯的时间。
熄灯前后要不间断地巡视,之后每隔1个小时要巡视一次,通过巡视发现问题并及时制止,同时并做好记录,对就寝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值班领导。
11、学生出现生病等情况要及时与卫生室或值班领导取得联系,特殊情况及时与值班领导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救治。
对于生病、身体不舒服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给予特殊地关心和照顾。
12、教育学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闹,保持宿舍区安静,出现打架、生病等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13、节水、节电、爱护公物。
生活教师负责各宿舍公物的报修,发现公寓内公物损坏,与总务处联系维修事宜,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务主任及主管校长。
14、总务处经常检查宿舍楼的财产,发现财产损坏情况,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赔偿。
15、以部为单位安排管理学生宿舍,每学期开学初负责
安排学生的宿舍,督缴住宿费。
宿舍安排应以班为单位,固定宿舍,固定床位。
班主任为宿舍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负责本班宿舍的财产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和学生的安全管理。
16、开展“文明宿舍”达标活动,做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
安国职教中心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