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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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效劳中心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标准后勤效劳中心〔以下简称后勤中心〕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本钱,确保后勤中心各项物资供给,加强物资采购的监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后勤中心物资采购管理的根本标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机构设置。
为了做好物资采购工作,后勤中心成立物资采购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从后勤中心下设各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第四条采购小组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2、对各中心〔除饮食中心〕提交的物资采购方案进展审批;
3、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供给商的询价、议价,招标;
5、负责物资的验收。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原则;
2、优质、节约原则;
3、标准、效劳原则;
4、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
同样价格比效劳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5、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用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物资采购范围。
后勤中心物资采购小组主要负责除饮食中心以外的各中心的物资采购,具体包含: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服工装,维修物资,卫生清扫物资,保洁用品及绿化养护用品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程序
为节约采购本钱,各中心根据需要每半年上报一次采购方案。
各中心制定采购方案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防止盲目提报物资采购方案,造成物资积压。
物资采购按以下程序进展:
1、由各中心向采购小组上报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经采购小组同意后向中标供给商发出订单;
2、中标供给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所采购物资的中心提供商品和清单,同时向采购小组提供物品清单;
3、由各中心负责对所采购物资进展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退货;
4、由各中心物资管理员建立物资进库帐并核对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报中心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5、对使用量小、不适宜集中采购、价格在1000元以下的物资,经中心经理同意后可直接采购并按入库报销流程执行。
第八条供给商的选择
根据各中心上报的物资采购品种,采购小组向相关供给商发出招
标邀请。
应标商要提供所供商品的名称、规格、品牌和价格。
采购小组集体对应标商的资质、所供商品的品种、质量、价格等进展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供给商。
在综合评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效劳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四章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第十五条物资到库后,各中心要指派专人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及规格型号进展验收,并建立物资入库台账。
同时通知采购小组到场参加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由采购小组及时与供给商进展沟通,进展退、换货处理。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各中心保管员对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对发出的货物要建立台账,由领取人签字;并将更换的废品收回。
经采购小组审核后集中销毁或处理。
第五章报销
第十八条经历收合格无误的物资采购入库后,经中心经理、物资管理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再向财务部门提出报销申请,并附上经审批完成的物资采购清单、入库单及相应发票。
第十九条采购大宗物资时,应通过转账结算,杜绝现金结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效劳中心采购小组。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效劳中心物资采购流程图
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