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禽流感食堂防控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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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交各校(园)长,以上内容仅供校(园)长开会安排参考使用,非正式文件。
正式文件以教育局统一下发为主。
一、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寄宿制、午托制学校幼儿园食堂
二、工作措施
1、在有关部门未解除h7n9禽流感警报前,学校食堂不得采购禽类产品,包括鸡、鸭、鹅、鹌鹑、鸽子肉和蛋类,更不得购买屠宰活禽;
2、对原储存有禽类食品的学校食堂,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集中销毁,并对原储存场所、冰箱、容器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3、学校食堂对所加工的生熟制品要做到烧熟煮透,并严格执行生熟制品储存分开、加工分开的规定,对食品加工所有容器、炊具,包括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要标注生熟标记、分开使用,避免致病菌交叉污染;
4、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工作制度,明确专人每天定时对餐用具、炊具采取蒸煮法进行高温消毒,并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式和消毒责任人;
5、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尤其是采购人员晨检制度,如实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停止
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医院接受就诊,病情不痊愈不得返岗。
学校要随时跟踪掌控病情,对确认患h7n9禽流感病情的食堂从业人员立即上报教体局及有关部门。
6、所有学校食堂不得外人随意进入,尤其是对于采取由市场和超市集中配送采购食材的学校食堂,外来配送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食堂工作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作好采购食材的交接和验收;
7、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和采购人员h7n9禽流感防控培训工作,使其了解和掌握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做到“三要”、“三不要”:要勤洗手、要煮熟、要早就医;不要直接接触和处理活禽,不要食用病(死)禽、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禽鸟类产品。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落实本《方案》七项应急工作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作好督促检查;
2、本《方案》工作落实情况,各学校均要留存文字检查档案记录,规范存放,做好随时迎接相关部门的督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