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项目部应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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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生产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2职责
2.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解释并归口管理。
2.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3总承包项目应急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及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执行《安全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3应急组织体系
3.1应急领导机构
3.11总承包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领导机构,成立项目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全面领导项目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
组员为HSE工程师、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专职、分包商项目经理、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分包商安全员等。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总监是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3.1.3应急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项目安全环保部,主任由项目安全总监担任,成员为HSE工程师、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专职、分包商安全员,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2现场应急组织体系
3.2.1总承包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事件等级、范围等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
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及成员组成。
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流程开展作业现场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
3.3.2总承包项目部设立五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简称救援小组),即现场抢险组、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组长分别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安全总监担任,统一接受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的领导。
其中,应急抢险救援组下设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根据各级应急响应相应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受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及现场抢险组领导。
4应急预案管理
4.1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4.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4.1.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本项目风险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应急工作需要;
g)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i)预案中应建立包含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协作单位、后勤保障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方法。
4.1.3编制预案前,应急办应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a)结合项目部风险辨识结果,对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编制项目部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b)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项目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情况以及可利用社会应急
资源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部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1.4应急办应组织编制项目部各项应急预案,针对项目部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二级及以上风险所涉及的风险点、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后果组织编制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1.5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a)项目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b)各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
c)覆盖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与当地能监局、应急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当地应急救援队伍及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d)符合项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并应明确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和应急值守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e)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细则》的要求编制;
f)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对关键、重点岗位应制定应急处置卡,并张贴在工作现场。
应急处置卡应包括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现场急救及逃生知识等内容。
应急处置卡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做到应急程序简明化、牌板化、图表化。
4.2应急预案评审
4.2.1应急办应组织对项目级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项目四个责任体系负责人应参与项目部应急预案评审。
4.2.2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细则》等文件要求,从预案的合规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3评审应形成书面评审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应急预案名称;评审地点、时间、参会人员信息;评审人员书面评审意见;参会人员(签名)。
4.3应急预案批准实施
4.3.1评审通过的项目应急预案经项目部安委会批准后,由项目经理签署发布。
4.3.2应急预案应发放到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并应通报相关应急协作单位。
4.3.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等有关地点,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4.4应急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后,项目部应急办应在一周内将预案通过公司邮箱发公司应急办、安监部以及履约责任部门,并将预案备案记录、应急预案及预案签署页扫描件同时上传HSE信息化系统。
4.5应急预案评估及修订
4.5.1应急办应至少每半年组织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形成评估记录。
4.5.2项目部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办应当立即组织评估应急预案,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更新应急预案:
a)项目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b)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c)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d)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e)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变化的;
f)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h)认为应当修订的其它情况;
4.5.3预案修订涉及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主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文件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5应急资源管理5.1人员保障5.1.1应急抢险救援组下设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根据各级应急响应相应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受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及现场抢险组领导。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员组成。
5.1.2项目部可与当地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2资金保障
5.2.1应急办负责将应急培训、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及运行维护等所需资金,纳入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
5.2.2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对应急管理相关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3物资保障
5.3.1应急办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维护、发放等动态化管理。
5.3.2应急办负责建立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清单,清单应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性能、数量、存放地点、运输和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5.3.3项目部的应急物资统一存放于应急物资仓库,应急办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应急物资仓库,并定期维护、保养、更新应急物资,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5.4通讯保障
5.4.1应急办负责项目应急通讯的保障,主要任务是:
a)保证应急通讯系统的畅通;
b)确保两种或两种以上通讯方式,以满足不同事件状态下通讯需求。
5.4.2项目部应急办负责组织建立包含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方法的汇总表,并及时更新。
5.4.3项目部办工场所的醒目位置应有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和人员的通讯方式和方法。
5.5后勤保障
应急办负责建立包含抢修队伍、员工生活、医疗、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后勤保障体系;项目部根据自身应急需求与周边单位、应急协作单位等签订应急物资互助协议。
6监测及预警
5.1应急办应组织辨识、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测与预警工作。
6.2应急办应明确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作业岗位,对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工作岗位
设置必要的监测、监控报警系统,并保证其符合有关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建立监测、监控报警设备台账,对监测、监视、监控报警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测试和校准,并保留相关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3应急办应建立异常气象信息接收机制和针对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在第一时间收到预警信息。
1.4应急办应建立短信、QQ、微信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在收到公司及相关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后立即在项目部进行信息发布并保留相应记录,重要预警信息还建立接收确认机制。
可通过气象、地震、国土、水利、电力调度机构等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应急信息。
6.5收到预警信息项目部应急办应立即组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预警行动:a)分析研判。
组织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b)防范处置。
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
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并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员工和事故风险可能影响的周边其他单位、人员。
c)应急准备。
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7应急处置及救援
7.1先期处置
7.11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的措施,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件扩大;重点做好人员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当可能影响到周边单位和群众时,应及时向其发出警报信息。
7.12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7.2应急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约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影响范围,以及所采取的现场处置措施、联系方式等
7.3应急处置
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视事故现场危害情况,向消防部门、医疗救护等单位报警求援。
7.4应急解除
事故或灾害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宣布解除应急状态,组织全面的隐患排查,确认所有隐患均消除后方能逐步恢复生产。
8应急值守
8.1应急办应建立应急值守机制,根据应急预警不同级别由项目应急办安排应急值守人员,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与传达。
8.2应急值守人员安排:I级应急预警和响应时,项目经理需到现场并带队值守;II、HI 级应急预警和响应时,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及项目副经理需到现场并带队值守。
9应急信息管理
1.1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管理,启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告知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掌握信息披露主动权,防止项目部成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对突发事件进行失真报道和传播。
1.2项目经理应及时传达公司发布的信息,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
1.3项目部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对外披露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应急培训与演练
10.1应急培训
11. 1.1应急培训计划
a)应急办在项目开工前应组织将应急培训计划内容纳入项目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组织各类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人员处置能力,提高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急操作、自救互救以及避险能力。
b)应急办应组织项目级应急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
10.1.2应急管理人员培训
a)应急管理人员应参加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理论教育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职责和相关知识,具备与项目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b)应急办应每年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救援、抢险技能的业务教育培训,保证应急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护常识。
10.1.3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a)应急办应组织对应急救援队人员进行专业应急技能教育培训I。
b)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当具备所属领域事故救援所需的专业技能,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或使用相关抢险救援设备设施和装备,掌握触电、心肺复苏、伤口处理等必要的应急救护常识。
10.1.4从业人员培训
a)应急办应组织对总包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报警、疏散、避险、自救和互救、逃生、现场应急处置等有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使人员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关应急设备设施和装备,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
b)应急办负责督促分包商组织对分包员工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应包含应急知识方面的内容。
10.1.5应急知识宣传
a)应急办应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网络等多种渠道或方式开展电力建设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b)应急办应组织分包商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c)应急办应及时告知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
10.2应急演练
10.2.1应急演练计划
a)应急办应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制定演练计划,并将应急演练计划内容纳入项目部年度HSE工作计划中。
b)应急演练计划内容包括:演练名称、演练形式、演练内容、演练时间等。
项目部应急演练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c)应急办应根据危险性分析和施工形势及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重点部位、危险性较大作业活动的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演练。
项目实施期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工期不到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或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0.2.2应急演练实施
a)应急办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开展应急演练。
b)应急预案演练前应由应急办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培训和学习,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和应急措施。
应急演练过程要全面记录、客观评价、认真评估,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c)各参演单位和参演人员应熟悉各自参演任务和角色,并按照演练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演练准备工作。
10.2.3应急演练评估及改进
a)演练结束后,应急办应组织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保留记录。
b)应急办应根据评估记录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并落实。
11总结及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应急办应组织对应急行动的过程和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写出评价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整改,定期评估项目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2检查考核及奖惩
12.1应急办负责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与安全周检、月检同步进行,并形成检查记录,及时完成整改闭环工作。
12.2应急办对分包商的应急管理检查结果在每季度对分包商评价中综合体现。
12.3对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个人,应急办将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部个人,可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嘉奖。
13恢复重建
发生突发事件后,对于短期内无法恢复的设备、设施,应急办应制定临时过渡和整改措施计划。
针对应急处置后仍存在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隐患,应在计划中落实资金、责任人、实施人员、整改措施以及制定合理的整改进度计划。
整改完成后,应落实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