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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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
为做好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顺利进行,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全县召开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整体启动、同步实施、配套进行、确保稳定”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做好制度入轨实施工作;要以规范岗位设置和推行岗位聘用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目的,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实现人才效益的最大化。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目标是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经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及相应的岗位条件,使事业单位现
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进入对应的岗位并兑现待遇,完成新旧制度的转轨。

总体要求就是要“先入轨,后完善”。

岗位设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待日后的制度改革统筹解决,不要因为个别问题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自治区、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对同一行业、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2.坚持因事设岗与促进人才成长相结合的原则。

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和按需设岗的原则,充分考虑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同时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不同特点,通过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做到事岗相宜、岗人相适,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3.坚持积极推进与平稳过渡相结合的原则。

在首次岗位设置时,要通过竞争上岗聘用人员,明确岗位等级;对现有人员超过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先平稳过渡,将超比例人员按其现任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对现有人员达不到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情况逐年逐步到位,确
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平稳入轨。

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超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其超结构比例的岗位不得再聘用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改善人员结构,逐步消化超结构比例人员,使聘用人员逐步达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

4.坚持岗位设置与其它改革配套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基本
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培训教育的基础和依据。

因此,实施岗位设置要与其它人事改革相互结合,配套推进,从整体上推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体系。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的范围,确定为农业局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组。

其对象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

四、岗位类别设置
(一)岗位类别
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职责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依据
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按照农业局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占88%、工勤技能岗位占5%、管理岗位占7%。

没有设置特殊岗位。

五、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职员岗位。

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八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设置与事业单位核定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相对应。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管理岗位总量应占事业单位岗位总量9%以内。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二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二级。

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农业局系统实际,只设至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3.高、中、初级岗位分级控制目标为:0.09:0.5:0.41。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2:2,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 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为技术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三至五级。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岗位,其中三至五级的比例为2:4:3.9。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农业事业,具有敬业精神。

(二)管理岗位首次任职条件
1、职员岗位八至十级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首次任职资格条件是:
(1)竞聘八级职员岗位须具有科员资格满三年以上;
(2)竞聘九级职员岗位须具有办事员资格满三年以上;
(3)竞聘十级职员岗位须具有办事员资格。

(三)专业技术岗位首次任职条件
1.竞聘五级至七须具有高级农艺师资格;
2.竞聘八级至十级须具有农艺师资格;
3.竞聘十级至十二级须具有助理农艺师资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首次任职条件
1. 竞聘三级工勤岗位须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 竞聘四级工勤岗位须具有初级工技术等级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 竞聘五级工勤岗位须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聘任各类岗位综合量化评分标准
1.工龄分:1-5年记1分;6-10年记2分;11-15年记3分;16-20年记4分;21-25年记5分;26年以上记6分。

2.获资分:1-3年记5分;4-6年记6分;7-9年记7分;10-12年记8分;13-15年记9分;16年以上记10分。

3.管理分:现担任站长(所长、股长、主任等)记6分,现担任副站长(副所长、副股长、副主任等)记3分。

4.荣誉分:近六年来获得省部级荣誉记3分,地厅级荣誉记2分,市局县级荣誉记1分。

(只计最高一次)
(六)竞聘岗位特别说明
1.竞聘者必须同时具备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和各类岗位资格条件。

2.在同等条件(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下,综合量化评分优胜者获得聘任申报岗位。

3.每个竞聘者允许有两次竞聘申报机会。

七、岗位设置程序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岗位设置程序,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一)确定单位类别(以下三类中其中一类)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
(二)核准单位编制数、确定各类人员比例。

1.各类人员编制数;
2.现有各类人员数。

(三)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同时填写《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四)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各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六)组织实施。

八、岗位设置审核
1.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九、岗位聘用
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在总体上要按照竞岗结果,按岗聘用。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并填写《XX 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及XX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情况统计表》。

2.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所在主体工作岗位进行管理。

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4.列入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方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及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抓紧配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制度。

5.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人员聘用方案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收认定。

验收认定后,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的规定,按照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并兑现聘
用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

按本实施方案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按现聘职务或岗位先进入相应等级岗位,然后依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7.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聘用,应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另行确定,作为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协调者和组织者。

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县乡镇两级事业人员进行动员布置,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各事业单位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了解本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填报《事业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准备。

3.安排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供知识准备。

4.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竞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进行岗位设置,合理确定岗位之间结构比例和岗位级别之间结构比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人事部门审批。

6.公布岗位设置结果,通知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组织资格审核,召开竞聘会议,公示竞岗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这是整个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最重要、最关键环节。

7.按照县里统一规定和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部门审准、备案。

同时,要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各事业单位转入新的管理机制运行,保持农业事业前后衔接,工作不断,科学发展上水平。

十一、时间要求
根据全县工作部署和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要在2011年5月前,完成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新的制度入轨运行。

具体分为以下7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元月上旬,进行再动员部署。

具体传达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元月中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本部门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重新填写《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第三阶段:2011年元月下旬,完成核准岗位设置方案,以及编写岗位说明书,并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审核、备案。

第四阶段:2011年2月中旬至元月下旬前,完成竞聘上岗。

在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经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单
位负责人集体研究通过,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

第五阶段:2009年3月底前,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名册报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人事部门报送市人事部门认定备案。

第六阶段:2011年4月底前,完成兑现岗位工资。

拟聘人员经审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新聘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第七阶段:201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岗位设置工作,转入新的岗位管理运行轨道。

同时,要做好各项工作总结,迎接市、县级检查验收工作。

(请打印呈局领导成员各1份,发局机关各股室各1份,发各二层事业单位各1份,修改意见可直接在此稿上修改。

要求在2011年元月13日前交回农业局办公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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