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项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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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舱单注意事项
4、航班航次编号
填写大写字母或数字或“/”,但“/”之后必须是合法的日期。 5、地点类代码相关字段 可录入参数表中没有的地点代码,界面底色会变成浅黄色,不影响申报。 6、完成按钮 上下级表体之间的关联,需点击完成按钮。
相关说明—舱单注意事项
7、类型/封志号码 输入封志类型和封志号码,中间以”/”分隔,如:E/0120450 8、日期 新舱单系统:YYYYMMDDHHMM086 运输工具系统:YYYYMMDDHHMM(报文导入中的时间 需要在最后添加“08”)。
相关说明—舱单操作
5、单证状态查询 对于邮箱导入的单证,客户端不会提供状态查询。在客户端录入的单证, 申报后都可查询到状态。
相关说明—舱单注意事项
1、send_id (1)对于界面录入的方式:界面上提供“申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 的字段,用户录入录入13位备案号(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备案号); (2)对于报文导入的方式:填入“13位备案号_邮箱号”,报文文件名中 的send_code使用13位备案号。 2、message_id 不允许使用除“-”“_”“/”之外的特殊字符 3、舱单传输人 填写13位海关备案号
航空器/航班/当日飞 行计划备案 离港航班取消 离境动态预报 预配舱单 供退物料申报 (需要时)
装载舱单 离境动态确报 航空器单据
监管场所
出口运抵报告
理货公司
出口理货报告
第三部分 前期准备
• 注册海关备案号
• 操作权限控制
• 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注册海关备案号
•
为了唯一确定舱单数据传输人的身份,海关要求企业在内网中做备案,同时 分配给企业一个海关备案号,用以做新舱单系统的相关业务。 编号共13位,规则为:4位现场海关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7号 署公告2008年第101号(空运有关事项公告)
项目背景—系统开发
•
为了配合海关总署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电子口岸按照一 点接入的原则,开发了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简称新舱单系统), 新舱单系统实现了电子口岸、船代、货代、码头、堆场和地方海关之间的数 据传输。 新舱单系统以通关舱单作为物流监控的主线,整合了运输工具动态申报、舱 单核注核销、货物堆存、移动、分流、分拨、放行、进出卡口等整个物流链 的信息,从而建立了以国际标准格式数据为基础的进出口舱单管理系统。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
项目培训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第二部分 业务流程 第三部分 前期准备
第四部分 预录入操作
第五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 总署规定
• 相关文件
• 系统开发
项目背景—总署规 定
为了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 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于2008 年4月2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在第172号令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 管理办法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2月1日海关总署第70号令发 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第二部分 业务流程
• 海运进口 • 海运出口 • 空运进口 • 空运出口
业务流程—海运进口
海运进口
货主/货代
报关
船舶备案 进境动态预报 原始舱单 进境动态确报 船舶单据 进境动态抵港 船舶移泊动态/供退物 料申报(需要时) 分拨申请
监管场所经营人
船代或船公司
分流申请
如需分拨
分拨/分流运抵报告
理货公司
•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第四部分 预录入操作
• 新舱单系统 • 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相关说明—常见问题
1、用户在录入原始/预配舱单数据时,不清楚主要数据和其他数据、必填项和 非必填项。(舱单)
答: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4号》。 2、分流运抵报告、出口运抵报告、进口理货报告的“卸货地代码”;出口理 货报告、装箱清单的“装货地代码”;分拨分流的“疏港分拨分流到达地 点”,没有参数选项,用户不知如何填写。 (舱单) 答:用户需要咨询对应的监管场所。 3、用户添加、修改、删除舱单中的集装箱或 商品信息不成功。(舱单) 答:用户操作完后,没有点击“完成”按键。
如需分流
海运进口理货报告
理货报告(若有分拨)
业务流程—海运出口
出口海运
货代
装箱清单(集装箱) 报关
船舶备案
船代或船公司
装载舱单 离境动态预报 供退物料申报 (需要时) 离境动态确报 船舶单据
预配舱单
监管场所
出口运抵报告
理货公司
出口理货报告
业务流程—空运进口
空运进口
货主/货代
报关
航空器/航班/当日飞行 计划备案 进境动态预报 进港航班取消
相关说明—舱单操作
4、删除申请
已申报到内网的数据,如用户需取消,可通过申报 “删除申请”实现。可调阅 出已申报数据直接勾选记录申报,也可直接录入新单证的删除申请。
注:仅原始/预配舱单有变更申请,其他单证不能申报变更数据,如用户需变更, 只能先申报删除申请,再重新录入申报。删除申请不能暂存,只能申报。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 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 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 统
第五部分 相关说明
• 舱单操作 • 舱单注意事项 • 常见问题
答:专网的DNS服务器没有配置。
谢 谢!
相关说明—舱单操作
1、调阅数据
输入关键字段(海运:航班航次编号+运输工具代码;空运:航班航次编号) 可返填用户原先录入的数据。
2、重复申报
用户可以重复申报,如果海关不允许或超过申报的规定时限,内网会做退单处 理。
相关说明—舱单操作
3、变更申请(仅原始、预配有变更申请) 超过规定的申报时限,内网不接受重复申报的数据。如用户要修改,可以通过 “变更申请”实现。 注:通过其他方式申报舱单的用户,也可以通过“变更申请”修改数据(变什 么录什么)。变更申请不能暂存,只能申报。
相关说明—常见问题
4、用户登陆预录入系统时报错:“Application cannot be started. Contact the application vendor”。(框架)
答:在不同系统间切换时容易报这个错误,卸载当前系统重新安装。
5、专网用户登陆预录入系统时,进度条滚动到“正在登陆单点登陆服务器”, 无法继续,系统报错。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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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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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预录入系统的客户端安装包括了:预录入系统安装、邮箱系统安装 和其他插件安装。 安装方式包括了光盘安装和网络安装。由于容量的原因,网络安装不可能 涵盖所有插件的安装程序,所以,用户首次安装建议采用光盘安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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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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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预录入系统客户端的网络安装地址: /Update/NSPC/default.htm 邮箱系统网络安装地址: /Update/MBox/defa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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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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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预录入系统(简称新舱单预录入系统),是在原有预 录入4.0版的基础上开发的,完全兼容之前客户端的功能,并有做了一些扩展。 新舱单预录入系统的客户端及智能邮箱系统都采用了微软在.Net Framework 2.0里提供的新部署技术ClickOnce进行程序的部署及更新。使用这种技术后, 用户只要点击一次,便可自动进行程序的安装及更新,十分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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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相关文 件
• • • • 海关总署第172号令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4号 (舱单数据的必、选填项)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0号 (运输工具数据的格式及必、选填项)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1号 (舱单报文结构定义)
•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运输工具报文结构定义)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
原始舱单 航空器转关数据申报 国内航班转关离港报
进境动态确报 航空器单据申报 航空器在港动态/供退 物料申报(需要时)
如需转关
分拨申请
监管场所经营人
分流申请
如需分拨
分拨/分流运抵报告
理货公司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
如需分流
理货报告(若有分拨)
业务流程—空运出口
出口空运
货代
报关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