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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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国农业系统粮食安全,有效应对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
3.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 《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农业系统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体系与职责
1. 组织体系
成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2. 职责
(1)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系统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协调跨区域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粮食应急工作。
(2)省、市、县层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
1. 预警
(1)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信息。
(2)信息报告:对可能引发粮食应急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应急响应
(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粮食应急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粮食生产管理,确保粮食产量稳定。
②加强粮食储存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③加强粮食运输管理,确保粮食运输畅通。
④加强粮食销售管理,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⑤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⑥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3. 应急结束
当粮食应急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粮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恢复正常时,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粮食应急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2. 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粮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4. 技术保障:加强粮食应急技术研究,提高粮食应急技术水平。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2.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