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周政办 〔2015〕 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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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
正文:
----------------------------------------------------------------------------------------------------------------------------------------------------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5〕 115号
市直各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周口崛起方略的贯彻实施,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资金,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透明度,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二)编制原则。

1.严格依法理财。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等要求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坚持问题导向。

科学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形势,着力解决现行支出安排“碎片化”、预算执行迟缓等问题,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实现跨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3.注重统筹配置。

坚持“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推进综合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以前年度结余结转、上级转移支付、债务收入等各项财力。

4.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动摇,集中财力投向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坚持有保有压,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机构运转、人员支出、法定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5.强化绩效管理。

推动各类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将支出安排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挂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6.厉行勤俭节约。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预算编制的要点
(一)除国家政策规定的支出外,市级各单位支出预算原则上保持“零增长”,总体维持2015年水平。

(二)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项目和必须安排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留硬缺口。

无法安排的支出项目,要列入备选项目库。

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备选项目库,作为年初增加预算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预算追加、
超收安排的重要依据。

未列入备选项目库的支出项目,市财政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

(三)强化综合预算管理。

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基金收入的30%,超过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新增项目支出立足于从调整现有支出结构、消化存量资金等解决。

(四)继续推进清理整合。

根据专项资金用途及绩效继续清理整合,取消已到期、已实现绩效目标以及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调整支持方向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偏离的项目,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资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

(五)统筹安排结余结转资金。

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形成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结余全部收回,年底不再办理结转;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形成的部门和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两年及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视同结余收回;财政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视同结余收回。

以上确需再安排的,编入以后年度预算。

(六)合理确定“三公”经费规模。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结合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对拟使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细化,按上级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三、明确预算编报范围和程序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都属于编制部门预算的范围。

报销单位预算由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编报。

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

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2016年本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同时按要求提供详细的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

市财政局按照编制预算的原则,审核编制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市财政局将市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市级预算及时批复到部门和单位。

四、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注重预算编制质量。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当年财力状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减少项目申报的盲目性,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履行好职责,认真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的审查,除对预算内容做好政策性、技术性审核外,还要按照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抓紧布置,稳步推进,确保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要组织人员认真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建议草案,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单位。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预算,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建议草案及有关资料和电子数据报送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2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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