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BIM技术应用导则(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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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BIM技术应用导则(房屋建筑工程)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缩略语 (2)
2.1 术语 (2)
2.2 缩略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实施要求 (5)
4.1 一般规定 (5)
4.2 参与单位职责 (5)
4.3 BIM技术应用环境 (9)
4.4 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 (10)
4.5 BIM技术应用协同 (11)
5 勘察阶段BIM技术应用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 BIM技术应用内容 (13)
6 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 (14)
6.1 一般规定 (14)
6.2 BIM技术应用内容 (14)
7 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 (18)
7.1 一般规定 (18)
7.2 BIM技术应用内容 (18)
8 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 (21)
8.1 一般规定 (21)
8.2 BIM技术应用内容 (21)
9 BIM技术应用成果交付 (23)
9.1 一般规定 (23)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指导和规范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BIM技术应用。
1.0.3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2 各阶段BIM交付内容 (24)
9.3 各阶段BIM模型细度 (25)
9.4 基于BIM的档案管理 (25)
附录A 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总流程 (27)
附录B BIM技术应用展望 (28)
B.1 基于BIM的智慧勘察设计 (28)
B.2 基于BIM的智慧建造 (28)
B.3 基于BIM的智慧运维 (28)
B.4 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 (29)
附录C 模型细度表 (30)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语
2.1.1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
在房屋建筑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简称模型。
2.1.2 协同coordinate
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共同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
基于BIM技术的协同工作主要包括各单位之间的协同、各单位内部不同专业之间、专业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协同以及阶段之间的数据传递及反馈等。
2.1.3模型细度level of development
模型元素组织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2.1.4 BIM数据集成与管理平台BIM data integration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利用GIS、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信息数据集成、传递、共享和应用的软硬件环境。
2.2 缩略语
2.2.1 CIM 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
2.2.2 GIS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3 基本规定
3.0.1BIM技术可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内各参与方在同一BIM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项目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实施优化以及大数据应用提供依据,实现工程的数字化交付。
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总流程详见附录A。
3.0.2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模式可分为全生命期应用、阶段性应用和特定性应用:
1全生命期应用: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各个不同阶段;
2阶段性应用:选择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中某些阶段应用BIM技术;
3特定性应用:选择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中某些专业、环节和任务应用BIM 技术。
3.0.3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应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1应在合同中明确各参与单位在BIM技术应用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2数据格式应满足数据交换的需求,保证各参与单位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和传递;
3应及时更新过程中的BIM成果,以满足各阶段工程进度的需求。
3.0.4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阶段
BIM技术应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主要划分为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
1勘察阶段应用BIM技术创建场地、地质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将场地、地质勘察成果可视化,提供满足勘察设计应用的模型成果及依据,并作为数据基础交付至设计阶段使用;
2设计阶段应用BIM技术创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模型,进行场地模拟分析、交通规划分析等,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交付完整的模型、图纸等设计成果,以满足施工阶段的应用需求;
3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创建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与竣工模型,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可视化模型和必要数据,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材料设备管理等应用,形成决策依据和实施标准,并为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提供数据基础;
4运维阶段应用BIM技术创建运维模型,通过制定运维管理方案,进行设备管理、空间管理等应用,提高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运维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安全、便捷、环保、健康的运维环境。
3.0.5宜利用BIM技术,根据现存历史文化建筑资料,开展建立数字档案、维护、翻修、复原、改造、迁移等方面的应用。
4 实施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房屋建筑工程软件、硬件、网络系统搭建应满足BIM技术应用环境需要。
4.1.2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需求及各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流程及配套的管理办法。
4.1.3 各参与单位应根据BIM协同工作机制,进行模型创建、模型应用与模型管理等。
4.2 参与单位职责
4.2.1 建设单位
1组建BIM应用策划及管控部门;
2 确定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目标,并组织策划项目BIM实施方案;
3 主导建立组织架构和BIM技术应用管理体系,并组织各参与单位建立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
4 落实建设投资所需的BIM专项费用;
5 明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
6 组织制定BIM交付成果审核流程,对各阶段、各参与单位的BIM交付成果进行审核、管理和归档;
7 组织各参与单位对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8 组织建设BIM技术应用平台,健全配套的硬件和网络环境;
9 组织或督促各参与单位进行BIM技术应用培训;
10 组织BIM技术应用项目总结。
4.2.2 BIM咨询单位
1 协助建设单位明确房屋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目标,并编写策划项目BIM实施方案;
2 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组织架构和BIM技术应用管理体系,建立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
3 负责制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
4 负责制定BIM交付成果审核流程,并协助建设单位对各阶段、各参与单位的BIM交付成果进行审核、管理和归档;
5 主导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审核工作流程;
6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平台选型、搭建与部署,并负责数据网络的安全管理;
7提供专项培训与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进行BIM应用;
8 以工程管理经验、BIM数字化工具为技术手段,协助建设工程BIM应用管理实施,进行工程全周期建设的统筹与咨询,并总结BIM技术应用经验。
4.2.3勘察单位
1 明确勘察阶段BIM技术应用目标与实施方案,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BIM实施架构;
2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建立勘察阶段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
3 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件中规定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制项目BIM 勘察方案,并以建设单位批准的方案作为BIM工作依据;
4 根据建设单位下发的BIM技术应用标准,创建勘察阶段模型,并以模型为基础开展勘察BIM技术应用;
5 利用勘察阶段模型分析场地,指导方案对比,降低工程风险;
6根据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制定的BIM交付成果审核流程,交付勘察阶段BIM应用成果;
7 参与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审核工作。
8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使用BIM技术应用平台进行BIM勘察工作;
9 积极参与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组织的BIM技术应用培训;
10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进行勘察阶段BIM技术应用项目总结。
4.2.4设计单位
1 明确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目标与实施方案,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BIM实施架构;
2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建立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
3 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件中规定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制项目BIM 设计方案,并以建设单位批准的方案作为BIM工作依据;
4 根据建设单位下发的BIM技术应用标准,以勘察单位提供的数据模型为基础,创建设计阶段模型,并以模型为基础开展设计BIM技术应用;
5利用设计阶段模型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发现并解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阶段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6根据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制定的BIM交付成果审核流程,交付设计阶段BIM应用成果;
7 参与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审核工作。
8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使用BIM技术应用平台进行BIM设计工作;
9 积极参与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组织的BIM技术应用培训;
10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进行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项目总结。
4.2.5 施工单位
1 明确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目标与实施方案,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BIM实施架构;
2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建立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
3 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件中规定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制项目BIM 施工方案,并以建设单位批准的方案作为BIM工作依据;
4 结合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与工艺及项目管理要求,以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为基础,创建施工阶段模型,并开展施工BIM技术应用,并最终形成竣工模型;
5 利用施工阶段模型完善施工方案、指导现场施工、辅助技术交底;
6根据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制定的BIM交付成果审核流程,交付施工阶段BIM应用成果;
7 参与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审核工作。
8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使用BIM技术应用平台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进行管理;
9 积极参与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组织的BIM技术应用培训;
10 协助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进行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项目总结。
4.2.6监理单位
1 明确BIM技术应用目标与实施方案,组织BIM监理实施架构;
2 根据建设单位与BIM咨询单位建立的BIM技术应用标准与管理办法,对各参与单位的BIM技术应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 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件中规定的BIM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制项目BIM 监理方案,并以建设单位批准的方案作为BIM工作依据;
4 参与审核施工阶段过程中模型信息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提出审核意见;
5 参与审核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提出审核意见;
6 利用BIM数据集成与管理平台辅助施工监理工作。
4.2.7运维单位
1 明确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目标与实施方案,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BIM实施架构;
2 参与审核竣工模型与房屋建筑工程实体、竣工图纸的一致性,提出审核意见;
3基于竣工模型完善运维BIM模型,并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4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搭建基于BIM技术的项目运维管理平台。
5结合BIM技术制定运维管理方案、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6利用BIM模型及相关成果进行日常管理,并对BIM模型进行深化、更新和维护,保持适用性。
4.2.8其他单位
1 各专业单位(钢结构、全装修、幕墙等)应根据BIM应用需求,创建专业相关的精细化模型;
2 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BIM技术应用要求,提供适用于不同管理阶段的设备简化模型及设备精细化模型;
3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机构、风险咨询机构、材料供货商等参与单位应按照BIM技术应用标准要求创建模型或提供信息,采用BIM技术辅助进行相关工作。
4.3 BIM技术应用环境
4.3.1 软件系统要求
1 BIM的软件系统,根据具体应用可分为设计分析软件、管理软件。
2 BIM软件系统要求:
(1)参建单位宜选择符合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特征及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的设计分析软件;
(2)设计分析软件宜符合勘察、设计与施工、运维等各阶段的数据传递接口的要求;
(3)设计分析软件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4)管理软件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共享;
(5)管理软件宜符合项目管理特点及要求,及各参与单位自身业务特征、信息化发展规划。
3 BIM软件系统在房屋建筑工程应用前,应对其专业功能和数据互用功能进行测试。
4.3.2 硬件系统要求
1 以满足软件和平台的应用需求为原则,充分应用现有的硬件资源,尽可能延长系统的生命周期,节约投资;
2 合理完善安全控制机制,注重信息安全,使应用环境中的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信息的丢失、失窃和破坏;
3 系统应具备软件更新换代、硬件扩展和网络实施新应用的能力。
4.3.3 网络系统要求
1 宜根据实际应用需要,保证整个系统的高稳定性,并兼顾数据安全;
2 宜具有较强的可维护性,有效减少维护工作强度与维护开支;
3 宜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适应未来建设发展需求。
4.4 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
4.4.1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需要以及各阶段的BIM技术应用目标和应用内容,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制定统一的BIM实施方案。
BIM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
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项目建设期、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等;
2 BIM技术应用目标和工作原则;
3 各单位人员组织架构和相应职责;
4BIM技术应用基础条件;
5 BIM技术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6 BIM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要求;
7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设要求,包括平台选型、采购方式、部署原则等;
8 BIM技术应用实施模式、实施范围与实施流程;
9 各阶段BIM技术应用进度计划和成果要求;
10 BIM技术应用质量审查管理机制与信息安全要求。
4.5 BIM技术应用协同
4.5.1 基于BIM技术的应用协同应包括单专业的模型创建协同、多专业的工作协同以及各相关单位的管理协同。
4.5.2 BIM技术应用协同应基于统一的平台,结合标准与管理办法实施,提高协同效率。
4.5.3 单专业的模型创建协同工作应以实现模型数据的相互参考为基准,制定模型共享规则。
宜利用设计分析软件对模型的更改内容进行有效监测和管理,并进行记录。
4.5.4 多专业的工作协同应制定模型的共享规则,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专业协调。
多专业的工作协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协同共享前明确各阶段协同目标和范围,包括对象、构件及检测标准等;
2 记录并管理协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包含详细位置信息及解决方案
的数据报告;
3 协同过程中,各单位应按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案修改模型;
4 完成协同工作后,应固化阶段性模型和文件。
4.5.5 各单位协同工作时,宜通过开放或兼容的数据交换格式进行模型数据转换,实现各单位模型的集成与共享。
BIM技术应用协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BIM技术应用协同管理范围宜涵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维单位等参与单位管理业务,项目所有BIM模型文件及资料宜通过协同管理平台进行传递;
2项目设计及施工准备阶段,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应用要点,进行权限分配,制定统一的BIM技术应用协同要求及多方协同机制,保证平台正常运作;
3项目参与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获取最新的项目信息;
4开展协同工作时,各参与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应进行协同协议的发布,并形成协同参与方确认的协调记录。
5.1 一般规定
5.1.1 基于不同勘察阶段工作成果,勘察单位构建的工程地质信息模型可用于不同设计方案的对比分析,提高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合理性、可靠性,降低工程风险。
5.1.2 勘察阶段宜应用BIM模型开展场地稳定性分析、建设适宜性分析、岩土工程分析等方面的应用。
5.1.3 勘察阶段BIM模型转换和传递过程中,应统一数据格式,实现各参建方之间数据格式和交换标准统一、数据信息无损传递和共享,为优化设计和协同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并应充分考虑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的需求。
5.2 BIM技术应用内容
5.2.1 场地稳定性分析
综合分析影响场地稳定性的砂土液化、崩塌、滑坡等地质问题,以及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震效应等影响因素,利用工程地质信息模型开展场地稳定性评价,提供可视化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5.2.2 建设适宜性分析
主要考虑场地稳定性、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场地治理难易程度等因素,针对建设目标建立合理的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工程地质信息模型进行可视化分析和数值分析,作出建设适宜性评价,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5.2.3 岩土工程分析
不同勘察阶段构建的工程地质信息模型可与BIM模型结合,进行地基基础、基坑开挖、硐室围岩稳定性等岩土工程分析,辅助设计方案对比分析,为工程风险控制提供支撑。
6.1 一般规定
6.1.1 设计阶段宜应用BIM对整体设计方案及重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模拟及分析检查,优化方案中的空间形体、功能划分、技术措施、工艺做法、材料用量等,辅助优化项目设计,稳定主要外部条件、协调设计接口,论证项目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6.1.2设计阶段宜基于勘察阶段BIM模型,创建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
设计阶段宜应用BIM模型开展场地模拟分析、交通规划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建筑指标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应用,提高设计质量,为施工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模型。
6.1.3 设计阶段宜基于BIM模型,为工程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提供准确的设计信息数据基础。
6.1.4 设计阶段各专业间应共享BIM模型资源,以实现BIM模型及其信息价值的有效传递及良性循环,并应充分考虑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的需求。
6.2 BIM技术应用内容
6.2.1方案设计阶段
1 场地模拟分析
宜利用BIM技术创建或深化场地模型,在场地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过程中,提供可视化模拟并进行数据分析,以作为设计方案评估、选择的依据。
2 交通规划分析
宜基于BIM模型与相关软件,根据地区未来不同的人口、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情形,对交通运输发展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未来交通运输设施发展建设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价比选,确定最优方案,同时提出包括建设项目时序、投资估算、配套措施等建设实施方案。
3 环境影响分析
宜基于BIM模型,利用专业的环境分析软件,进行气候、日照分析,以及进行风、光、声、热环境分析,形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2.2初步设计阶段
1 建筑指标统计分析
宜基于BIM模型核对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各类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包括道路红线、建筑红线等建筑控制线与场地内的相关建筑定位关系,主要设备明细表,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及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等。
2 建筑性能分析
宜基于BIM模型或者通过建立分析模型,利用专业的性能分析软件,对建筑物的可视度、采光、通风、人员疏散、结构、能耗、节能减排等进行专项分析,提高项目的性能、质量、安全和合理性。
3 仿真漫游分析
宜基于各阶段BIM模型数据,利用软件平台提供的漫游、动画功能,依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指定的漫游路线制作建筑物内外部虚拟动画,便于相关人员直观感受建筑物三维空间,辅助设计评审、优化设计方案,保障项目设计工作有序进行。
4 技术审查
宜利用BIM技术审查二维图的设计缺陷,避免设计单位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
6.2.3施工图设计阶段
1 多专业碰撞检查
宜利用BIM三维可视化技术检测专业之间或专业内部的构件布置是否碰撞、构件空间是否满足规定间距要求,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各种管线布设与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和竖向高程相协调的三维协同设计工作,实现空间的最优布局,避免
空间冲突,形成碰撞分析报告,辅助优化设计。
2 三维管线综合
宜利用BIM基于管线排布原则对各专业管线进行三维碰撞检测,根据碰撞结果生成管线碰撞分析报告,依据管线碰撞分析报告和管线综合技术要求调整管线布置,优化设备及机电管线空间排布,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提升空间利用率,以满足运输、安装、运行及维护检修的空间使用要求,并输出复杂、关键节点部位的三维模型视图,辅助设计交底。
3 净高分析及优化
宜基于各专业BIM模型对建筑内部竖向设计空间进行检测分析,确定需要净空优化的关键部位,如走道、车道上空等。
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优化建筑结构布置以及机电管线排布方案,对建筑最终的竖向设计空间进行检测分析,最大化提升净空高度,形成净高优化分析报告,辅助设计交底。
4 辅助工程量统计
宜基于设计阶段BIM模型输出各子项工程量和项目特征信息,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信息优化完善模型数据,保证清单项与构件一一对应,辅助编制、校核工程量清单和概算文件,提高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效率与准确性。
5 装配式深化
宜利用BIM技术进行方案三维仿真模拟,指导优化现浇结构与预制结构划分、接头位置和节点构造,保证构件的连续性、结构的整体性以及现场安装的可操作性。
6 全装修深化
宜利用BIM技术在协同设计功能和可视化功能方面的优势,基于建筑装修一体化角度进行各专业模型优化设计,避免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碰撞冲突,实现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7 视图表达
宜利用BIM技术由三维模型生成二维视图与三维视图,并根据工程应用需求增补必要的注释信息。
以三维视图表达复杂工程节点,二维视图辅助表达。
8 技术交底
宜利用BIM技术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以直观的三维实体模型形式体现设计意图与效果,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进度与质量。
7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
7.1一般规定
7.1.1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及竣工验收的施工全过程BIM技术应用。
7.1.2施工阶段BIM模型应分为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竣工模型。
施工阶段BIM模型应根据BIM技术应用相关专业和任务需求创建,其模型元素和模型细度应满足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要求。
7.1.3 施工阶段BIM模型可采用集成方式统一创建,也可采用分工协作方式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
7.2 BIM技术应用内容
7.2.1 施工准备阶段
1 辅助图纸会审
宜利用BIM技术基于模型,在会审前将图纸的问题在模型中进行标记,会审时,对问题进行逐个的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并对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环节进行三维设计交底。
2 施工深化模拟
宜利用BIM技术指导现场,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应用。
根据施工需要和规范要求,深化各专业施工流程与各系统的设备空间布置、墙面箱柜协调、支吊架设计及荷载验算等,输出二维平面施工图及三维模型视图指导各专业施工、构件加工和现场安装。
3施工组织模拟
宜利用BIM技术将工序安排、资源组织和平面布置等信息与施工模型相关联,进行工序安排、资源组织、平面布置等应用,并记录出现的工序安排、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