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渔船涂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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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船体涂装技术要求
SC/T8076—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涂装过程中基本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钢质渔船船体涂装防护。
渔船船体修理的涂装防护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3 表面处理
3.1 表面处理对涂装是很重要的。
钢材经表面处理后必须除去氧化皮、铁锈及油污。
不同部位及不同油漆对除锈等级的要求按表1进行。
3.2 经过除锈的钢材表面在涂装前,应保持干净,不允许有水分和污染。
第一道底漆要尽快涂上,应在清理后6h内完成。
4 环境条件
4.1 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所有的涂装工作在温暖、干燥、无污染的情况下进行,在恶劣的气候情况下,如室
外的温度和大气湿度在极端条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停止涂装。
4.1.1 涂装的理想条件:
温度:10~30℃;
相对湿度:小于70%。
4.1.2 涂装的极端条件:
温度:低于5℃或高于35℃;
相对湿度:大于85%。
4.1.3 不得在有霜、露、雪、雨水的船体表面上进行涂装。
专门适用于潮湿表面或水下的油漆除外。
4.2 不得在烈日直射的条件下涂装。
在30℃以上的炎热条件下进行喷漆时,必须避免干喷。
4.3 在气候寒冷涂装时,油漆和无气喷涂设备应采取保暖措施。
4.4 船壳和舱柜试水后,应全部把水放尽和揩(烘)干,待全部干燥后,方可进行其内外壁的涂装工作。
4.5 不同油漆对温度和湿度适应性是不同的,应根据油漆说明书进行施工。
5 涂装施工
5.1 油漆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
必须按照制造厂在容器上标明的贮存条件存放。
5.2 从各种油漆制造之日算起,在规定贮存期限内使用。
同一油漆的不同批号应按收到的先后次序发放,超过安全贮存期的油漆,未经检验不能使用。
油漆决不可在敞开的容器中贮存,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密封。
5.3 油漆在使用前,应将沉在容器下部的颜料搅拌混合均匀。
两罐分装的油漆,要按制造厂说明书按比例均匀混合应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大多数硬化剂是清晰的溶液,在基础成分油漆经彻底地混合后,再将硬化剂倒入主容器中并缓缓搅匀。
5.4 油漆在需要稀释时,稀释剂加入量不应超过油漆量的5%。
5.5 所有油漆应均匀的涂装,不应有漏涂、流挂、露底或皱皮等缺陷。
5.6 喷丸清理过的或金属喷镀过的钢板表面粗糙度最大幅度超过100μm时,应该适当增涂底漆使尖峰部分完全遮盖。
5.7 在面漆施工前,钢材上的涂层要保持良好。
凡底漆破坏生锈处,均应重新除锈并按层次顺序补涂各类油漆。
5.8 焊缝处应彻底进行表面处理,并应清除焊渣、飞溅物及焊剂的残余物。
清理后的这些表面应很好地进行涂装,使焊缝表面突出部分完全覆盖。
5.9 每一涂层在涂装另一道油漆前都应使其干燥(使其充分的熟化),并需作检查,使新的涂层不致软化已涂装的油漆。
各种油漆刷涂后的温度与干燥时间见表2。
注:①相对湿度超过80%时,应适当延长干燥时间。
②干燥时间一般从涂漆开始算起,但沥青船底防污漆则从全部涂漆结束后算起。
5.10 分段边缘需要焊接的部分、气密和水密试验部分、划线部分等处暂不涂漆。
5.11 为了保证涂层质量,须待涂层漆膜干燥后,分段才能移动。
5.12 在涂装最后一道面漆时,应使不同颜色油漆界线分明、光顺清晰。
5.13 满载水线以下的船壳外板的涂层总干漆膜厚度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值。
见表3。
注:①表内数字是总防护油漆的厚度,即底漆(预处理底漆或预加工底漆除外)及防腐蚀漆。
②已涂装的任何联系层或防污漆的厚度均不计在内。
5.14 防污漆必须与防腐蚀漆配套使用。
若防污漆中含有铜或汞的成分,则不允许直接与钢板接触,一定要有一道完整的有效的防护涂层衬垫在中间。
5.15 常用船底防污漆的漆膜厚度见表4。
5.16 满载水线与干舷交界处,只允许油性底漆覆盖在沥青系底漆上面,不允许沥青底漆覆盖在油性底漆上面。
5.17 下面一些部位需要相应处理:
5.17.1 船舶附件如海水进、排水管及阀件(一般都用黄铜或者青铜制成)与水下船壳板接触处,除增加锌板外,还应涂装防污漆。
5.17.2 牺牲阳极(锌基合金或铝基合金)、鱼探仪换能器、测深仪和计程仪换能器及螺旋桨等装置的表面
不可涂装,如果有涂、溅油漆应随时揩净。
5.18 满载水线以下的船壳板除锈后,首先涂两道防锈底漆,然后涂装下列各种防腐蚀油漆中的任一种油漆的适当道数,但不可少于两道,所得的干漆膜总厚度不得少于表5规定的各种数值。
5.19 上层建筑及甲板室的涂层与满载水线以上的船壳板的涂层基本相同,但所选油漆须具有良好的色彩、光泽,对热和光要有良好的反射性能。
5.20 露天甲板漆的选择应具有耐腐蚀、耐磨、耐候、防滑及防化学品的侵蚀的性能。
5.21 在铺设木甲板处,应先在钢板上涂两道防锈底漆或沥青漆。
5.22 机舱和舵机舱的油漆要求耐油性好,总干漆膜厚度在175μm以上。
5.23 鱼舱的防护主要是防腐蚀,最少涂装三道。
5.24 厨房、浴室及厕所的防护。
瓷砖以外的部分可涂两道防锈底漆,一道软木漆,再均匀地撒上一层粒子为3~5mm的软木屑。
然后再在软木屑上喷涂1~2道半光白油基漆;亦可不用软木屑,只涂两道防锈漆和两道油基面漆。
6 漆膜厚度的测量
6.1 湿漆膜厚度。
用湿漆膜厚度仪来测量,并需在涂装后油漆凝结前(特别是溶剂挥发前)立即进行。
6.2 干漆膜厚度。
在油漆干燥或硬化后用厚度计测量干漆膜厚度。
6.3 为了消除钢板表面情况的影响,在涂装过程中,可对不同部位设试片,待试片漆膜干燥后进行测量(试
片为50mm×70mm×1mm钢板)。
6.4 使用仪表时,应注意使表头与钢板垂直,不可使漆膜有凹痕,不可在距钢板端面10mm之内测量,不可在喷丸清理过的只涂一道油漆的表面上测量。
6.5 对于满载水线以下船壳板涂装防腐蚀油漆体系时应达到如下要求:
6.5.1 对船壳板整个面积的漆膜厚度应系统的测量。
每张钢板取两个测定点或每5m2取一个测定点。
6.5.2 各测点漆膜厚度的平均值应不低于规定的最小值的90%。
6.5.3 任一测点漆膜厚度应不低于规定的最小值的60%。
7 安全和防护
7.1 涂装现场和舱柜,应空气流通,必要时应安设通风机,以减少漆雾对人体的危害。
7.2 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并应具有一定的灭火设施,以防失火和爆炸。
7.3 在喷涂操作时,应穿防护服并戴防护头罩。
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必须戴有供气式防护头罩。
7.4 对有特殊危害的油漆,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制造厂说明书中的规定。
7.5 在处理对皮肤有危害的油漆时,应戴有效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禁止使用油漆稀释剂洗手,以防皮炎。
7.6 在狭小和通风不良的地方涂装时,应不少于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