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
(区、县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查阶段)
(讨论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沪府发[2011]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2011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为了统一检查标准,提升检查效率,现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1、本次大检查由市建交委统一组织,市安质监总站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交委及各专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自属地及专业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名单及检查方案应报市安质监总站备案。
2、各区(县)专业站具体实施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并设检查工作小组,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
检查工作小组的组长应由站领导担任,同时抽调业务精、作风好的骨干监督人员担任组员,并明确联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市安质监总站对接。
检查应事先确定合理的检查计划,做到大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并行,互不影响。
二、检查实施步骤
1、宣贯培训(2010年3月上旬)
总站将召开全市各区(县)专业质量安全监督站会议,对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布臵,并就检查要求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2、自查整改(2010年3月中旬)
各工程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措施并实施整改。
3、区县自查(2010年3月下旬-7月下旬)
各区(县)及专业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监督机构对本区(县)及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的对象涵盖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材料供应商、安全中介机构、设备租赁单位等在本市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集中在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现场质量安全两个领域展开,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建筑材料质量、工程承发包行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行为、监理责任制落实、建筑从业人员等方面。
各交通、水利、绿化、石化等专业监督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的职责,结合《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按本专业工程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五、检查重点
1、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内部质量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对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违规行为及时改正。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工期,工期确需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建设单位须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并足额支付。
4、工程承发包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分包合同推行备案制。
5、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合同履约情况;设计交底和现场服务情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筑材料使用和管理情况;试验检测单位和审图单位工作质量。
6、监理责任落实:监理费不得下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符合合同约定,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满足现场要求,施工现场监理情况定期向监督机构报告;总监和安全监理持证上岗,对各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程序控制情况。
7.从业人员管理: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发放人员信息卡;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技能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加强教育培训。
六、检查手段
各站在检查的组织过程中应采用明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突击检查等暗访手段作为主要检查手段。
检查过程中应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测,并对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等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可聘请协会及行业内的技术专家参加检查。
七、结果处臵
区(县)及各专业条线自查后,应在各自区属和专业范围内召开讲评会,放大检查效应。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根据违规程度分别开具整改单、局部停工单和停工单(样式见附件一),情节严重的应纳入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总站将总结交流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阶段成果,对查出的企业不良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和曝光,对存在严重违规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直至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八、工作对接
检查应使用统一的检查表式(见附件二),检查完成后应将检查信息及时输入总站数据库,方便及时检查汇总报告。
九、工作保障
在检查期间,各站应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廉政教育并加强检查。
每次工程检查完成后应由被查项目的被查单位填写作风和廉政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三)邮寄反馈到相关监督站。
检查期间,总站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一年二月日
附件一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质量监督站()年第号
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工程,经查存在如下质量问题,请在__月__日以前整改完毕并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涉及结构安全和设计更改的还需设计)单位签证同意,交我单位复查。
接受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单位(章):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注:本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和监督站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
安全质量监督站暂缓字(201 )年第()号
:
你单位工程,经查存在如下问题和隐患:
现要求在
参建单位确认同意、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复查合格盖章后,于月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及恢复施工申请,申报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
被检查单位签收人: 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
签发单位(章):
2011年月日
建设工程停止施工指令书
安全质量监督站停字(201 )年第()号
:
你单位工程,经查存在如下问题和隐患:
管部门复查合格盖章后,于月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及恢复施工申请,申报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
被检查单位签收人: 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
签发单位(章):
201 年月日
恢复施工通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复字(201 )年第()号
:
你单位工程,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指令在年月日时起(局部暂缓、停止)施工,经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复查,已达到继续施工的条件。
对此,同意你们的整改报告和落实的措施,准予自年月日时起恢复施工。
被检查单位签收人: 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
签发单位(章):
201 年月日
附件二
督
查
专
用
检
查
表
工程建设程序和基本信息检查表工程所在区(县):
检查人:检查日期:
工程承发包信息检查表
检查人: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行为检查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检查人:检查日期:
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检查表工程名称:勘察设计单位:
检查人:检查日期: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检查表
工程名称:监理单位:
检查人: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检查人:检查日期: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自查阶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部分)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自查阶段)(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部分)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样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总包单位/资质:受监站:项目经理:工程地址:监理单位/资质:形象进度:施工负责人: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建筑面积:总监:
检查日期:施工单位签字:联系电话:检查人员签字:监理单位签字:联系电话: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自查阶段)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指导意见(自查阶段)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市政)工程名称:
检查人:检查日期:
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检查人:检查日期:
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隧道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检查人:检查日期: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检查人:检查日期:
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检查人:检查日期:
排水工程施工工艺检查表(市政)
检查人:检查日期: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