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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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出让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29
•【字号】同政发[2010]235号
•【施行日期】201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
批复
(同政发[2010]235号)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报告》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南环路西延段东侧、永和路东侧、清远街南侧、矿区校南街改造拆迁安置、永宁街南侧、御东区恒安街北侧、北都街南侧地块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请你局接文后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尽快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