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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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工会及其分工会。
第三条本办法是依据下列国家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中国工会章程》
(三)《工会经费预算办法》
第二章经费收支管理
第四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收入
凡加入集团工会及其分工会的会员每年交纳会费80元。
(二)企业拨交经费收入
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项目部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向集团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三)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第五条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 会员活动费
用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支付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和给予会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费用支出。
(二)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四)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
(五)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六)上解经费支出。
按规定上解婺城区总工会的经费。
第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工会经费实行集中收付,统一建帐,以分工会为单位明细核算,分别管理.
集团工会依法开设法人银行帐户,帐号为33001676737059000000,开户银行为建行婺城支行。
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于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全额解交集团工会帐户,由集团工会出具收款收据,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会员会费于每年第四季度由集团工会会同集团人力资源部按会员工资水平计算造表,委托会员单位代扣代缴后转入集团工会帐户。
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科目“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的贷方用于核算计提数,借方用于核算解交数。
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经所在分工会审核批准后到集团工会出纳处报销,由集团工会财务统一支付,分别核算。
集团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收支的核算
与管理均以分工会为单位,分别明细核算,出具报告。
(二)预算管理原则。
集团工会和各分工会每年年初对当年工会经费收支编制预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并报工会代表大会批准,工会经费严格实行预算审批制度,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各分工会收支预算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预算年度结束后,集团工会财务要及时编制年度工会经费决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同时要公示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
坚持民主管理,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效益。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厉行节约。
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分工会为单位,贯彻谁收益谁出钱原则,分工会负责人管理分工会经费,对工会经费支出具有决定和审批权,并对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分工会年度经费支出超过预算和发生较大缺口,集团工会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对下列工会经费支出按[2006] 1号文件所定标准发放。
1、工会会员生日贺金 100元(逢10生日200元)
2、会员结婚贺金 500元(双职工1200元)
3、会员生病、女会员坐产慰问金 200元
4、会员困难补助 1000—3000元
5、会员职工考上大学贺金 500元
6、会员直系亲属过逝慰问金 500元
上述支出第2、4、5项支出由集团工会承担,其他项由分工会承担。
第三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会设财务人员2名,会计和出纳各1名.
第八条工会会计的职责.
1、负责工会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设置科目,建立帐目.
2、负责审查各项收支是否符合政策,收入是否正确及时,支出是否规定范围、标准和审批手续。
3、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保管。
4、负责登记帐簿,正确记录反映各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
5、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核对。
6、负责财务帐簿、档案、凭证、报表的归集和保管。
7、负责向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代表大会汇报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九条工会出纳的职责。
1、负责工会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记好银行和现金日记帐。
2、根据审批后的会计凭证支付款项,对不符合规定款项有权拒付,定期和银行对帐.
3、负责工会资产的监管。
4、其他临时工作。
第四章其他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浙江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