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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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制度规定了运行部人员的培训内容、方法等管理事项。
1.2 本制度合用于运行值班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生产后备人员的培训工作。
2.1 总则
2.1.1 为了培养一支既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又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的运行职工队伍,使电厂能够安全、经济、优质地发电,特制定本制度。
2.1.2 劳动者的素质高低与发挥得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的程度,是企业能否达到高效运转的关键。
我们必须把职工的培训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搞好发电部的培训工作,一是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地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素质;二是人的素质与岗位的合理组合,也就是择优录取,人尽其才;三是建立培训考核与人材聘用、工资分配三者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实现人员竞争上岗、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以增强培训工作的内在动力。
2.1.3 运行人员必须达到部颁电业生产工作技术岗位等级标准和“三熟三能”的要求,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熟是: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三能是: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态;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能掌握普通的维修技能。
2.1.4 上岗后的运行人员和技术人员,除努力精通本职技术业务外,还须通过自学、脱岗学习等方式,熟悉和掌握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业务知识,达到一专多能的要求。
2.1.5 部门建立职工技术培训档案,记录每次考试、考核成绩。
2.2 培训项目和要求
2.2.1 新职工上岗前培训
新分配到发电部职工首先到发电部采样班进行至少三个月采样工作,进行责任意识与吃苦耐劳培训,培训过程中根据个人表现、学习能力与民主测评抽调其中优秀人员回现场进行岗位培训。
在独立顶岗以前,必须按培训顺序经过入厂三级教育、运行管理基本制度学习、部门集中讲课、现场跟班培训等四个培训步骤。
2.2.1.1 三级教育内容
厂级: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及厂史教育;厂规、厂记文明守则教育;普通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部门级:专业安全生产知识、部门生产组织以及劳动纪律。
班组级:专业工种范围内职责教育、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2.1.2 基本制度学习
新进厂职工经过厂级培训教育分配到运行部后,必须由发电部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份和一系列运行管理制度等,并由安全员负责讲解,经考试合格后才干参加现场跟班培训。
2.2.1.3 跟班培训
新分配职工到具体的运行岗位上进行见习培训,班组应指定一位值班人员为其培训责任人,并
签订师徒培训合同,制订出详细的培训内容、计划。
培训期间,培训责任人有义务匡助徒弟逐步掌握本岗位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系统布置、功能以及现场规程、制度等;新职工培训期间还可经值长或者机组长批准,准许在有经验的操作人员监护下逐步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工作。
班组培训员
和培训责任人应对培训人员时常进行现场考问、定期考试。
跟班培训时间至少为 6 个月。
培训期满后,可根据发电部有关规定进行上岗考试,经考试、考评合格者,方可独立顶岗。
若考试不合格,则应延长培训期限。
2.2.1.4 集中讲课培训
该部份培训内容普通在跟班培训的之中穿插进行。
新人员集中到部门,由各专业主管进行授课及现场讲解,内容主要为现场设备的基本操作技巧,运行设备、系统的特点介绍等,以匡助培训人员更好地熟悉、掌握现场的设备操作。
2.2.2 升岗及在岗培训
2.2.2.1 对运行人员要实行全员培训和全程培训,建立“运行岗位培训手册”,每一个运行人员均应按照培训手册的项目进行基本课程培训、岗位项目培训。
2.2.2.2 值班人员的在岗培训应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提倡一专多能,各班组应根据部门下达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班组实际,制订可操作的培训计划,有阶段性、季节性、针对性地催促本班组人员学习。
2.2.2.3 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一式两份,部门培训员和班组培训员处各留一份。
档案运作顺序为:个人提出培训目标岗位→落实培训责任人及培训期限→班组培训员确定→值长批准→报部培训员处备案→按岗位培训手册内容进行逐项培训→培训结束→培训责任人及班组进行评价→培训结果报部门备案→应聘新岗位→考试结束,部门培训员将招聘成绩和聘任状况填入培训档案。
若一次招聘未通过,班组须对其重新培训,但培训期限可缩短。
2.2.2.4 培训手册的使用
培训分系统进行,每一系统的培训分为系统设备的原理、功能、理论基础和操作、异常事故处理两阶段。
每一系统培训完毕后,由考核人出题对被培训人进行考核,考核必须有书面答题材料并辅以部份口试,考核后由考核人将分数填入每一系统项目的名称中,并签名。
系统中具体设备的
培训完成后均应由培训责任人负责逐项打勾。
2.2.2.5 巡检的培训
巡检的培训首先从专业培训开始,在完成专业培训的各项内容并通过专业培训的各种考试之后,即取得从事本专业巡检工作的资格,根据值内人员情况,安排从事该专业巡检工作。
在取得某一专业巡检资格三个月之后,才干向值里申请培训此外的专业。
专业巡检的培训必须有专门的培训责任人负责落实,担任培训责任人的条件为必须在该巡检岗位任职满一年及以上。
2.2.2.6 操作员的培训
具备巡检任职资格一年以上的人员,才干向值里申请培训操作员岗位,该岗位的培训责任人必须是机组长或者顶岗一年以上的操作员,培训期限至少为三个月。
2.2.2.7 机组长的培训
对于培训机组长岗位,惟独担任操作员岗位一年以上者,才干向值里申请培训,其培训责任人必须是机组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培训期限为三到六个月。
2.2.2.8 主值的培训
对于网控主值岗位,惟独担任值班员岗位一年以上者,才干向值里或者主管申请培训。
其培训
责任人普通为主值,培训期限六个月。
通过培训,应全面掌握本岗位的所有系统设备项目,通过
主值岗位招聘考试者,也必须进行二个月摆布的见习后,经面试合格才干正式聘任上岗。
2.2.2.9 副值长的培训
培训副值长的人选,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在机组长岗位上顶岗满一年。
培训副值
长的培训内容按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确定。
培训分相关岗位的培训和副值长岗位见习两个阶段,每一阶段均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培训期限。
2.2.2.10 专业主管的培训
专业主管培训应把重点放在本专业的深度和广度上,同时适当熟悉一些相关专业知识。
平时多
参加一些专业研讨会、事故分析会和技术革新攻关项目,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专业主管的业务
考核和培训由运行部主任工程师负责。
2.2.2.11 脱岗、离岗人员的上岗培训
对于脱岗、离岗人员,如果仍要回原岗位工作,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考核。
其中脱岗时
间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须经过三天学习,并进行上岗考试合格;脱岗时间在六个月之内,
须经过至少10 天的跟班培训和相应的上岗考试;若脱岗时间超过半年,则普通从单岗巡检开始见习,经逐岗考试合格,才可独立进行原岗位值班。
2.2.3 日常培训
2.2.
3.1 技术学习
所有从事生产的人员均应有适当的时间进行技术学习。
学习可采取在岗自学或者脱产培训的方式,普通以前者为主。
每周应保持二至四小时的学习时间。
值班人员应充分利用学习班机会进行自学和
互学。
学习内容可以是安规、运规、新投产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操作注意事项;系统、设备调试
方案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事故预想;本厂及兄弟单位通报的事故、障碍、异常运行的技术资料以
及相应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等。
2.2.
3.2 技术问答
为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规定每位值班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次技术问答。
其中班组人
员的答题由班组培训员出题,班组培训员的答题由机组长(或者主管)出题,机组长、网控主值、
值长的答题分别由值长和总值长或者主任工程师出题。
对每份答卷,出题人应子细审查评价。
技
术问答的答题应结合当前生产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和设备存在的问题,要有理论性和实际性,防
止简单抄录规程或者有关条文。
2.2.
3.3 现场考问
现场考问可分为班组内部值长(主管)、班组长(班组培训员)对下属的的考问和运行专业主管对现场值班人员的考问。
规定每位值班人员每月必须至少有二次被考问的记录,每位运行主管每月
至少对现场值班人员考问三次。
考问内容应结合实际,特别是要与当前的运行方式、设备薄弱环节
以及人员的技术特点结合起来。
考问人应对被考问人的回答进行评价和必要的讲解,并作好记录。
2.2.3.4 技术讲课
技术讲课可以由班组内部组织,由班内有某一专长的人进行专题讲座,同时提高讲课人和听课
人的技术业务水平;也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讲课。
规定每一个班组每月至少必须有一次技术讲课。
2.2.3.5 事故预想
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应针对目前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设备隐患等进行事故预想,平时也可就一些典型事故进行预想,以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对于一些重要的薄弱环节,值长、机组长或者主值应在班前会上作好布置。
部领导、各专业主管应不定期地对班组的事故预想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2.
3.6 反事故演习
为了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了解当运行中浮现不正常现象时,值班人员能否迅速、正确、果断地判断和处理事故,应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
反事故演习分为全厂性反事故演习和部门专业性反事故演习。
全厂性演习普通每年举行一次,总工(或者运行副总)、运行部相关领导、相关专业运(专)工、厂部安监、培训等职能部门派人参加;部门反事故演习在部领导、值长、运(专) 工、安监主管的组织下进行,普通每季度举行一次。
演习的题目应考虑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兄
弟厂过去发生事故的教训、目前设备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及特殊运行方式以及影响设备运行的
季节性事故。
演习结束后,演习导演应将监护人员、演习人员召集在一起进行总结评价,以及拟
出必要的反事故措施,以解决演习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2.2.
3.6 技术比武
为了切实提高运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应定期组织运行人员进行技术比武。
比武可由部门统一组织和班组组织。
其中部门普通每半年举行一次比武,班组每一季度举行一次。
比武内容应以实际操作为主。
对于部门组织的比武优胜者,将赋予一定的奖励。
2.2.
3.7 季度考试
为切实搞好运行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促使其不断学习运行规程和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规定对运行人员每季度按岗位分别进行一次在岗考试,考试内容以现场规程、系统说明、图纸为主,结合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形式为集中闭卷考试。
考试成绩在7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还要进行补考,并进行相应的考核;补考不及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考试成绩应及时张榜发布。
2.3 运行岗位培训流程图见附录。
2.4 培训工作的检查与奖惩考核
2.4.1 检查
2.4.1.1 每月月底由部培训工程师负责对各班组月度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月度培训计划是否符合厂部、部门的要求;月度计划是否按时完成;培训项目是否规范、及时地进行记录。
2.4.1.2 由部培训工程师及相关专业运(专)工负责对班组日常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考问式检查,主要检查班组是否真正履行了各培训项目,该检查可以跟现场考问结合起来。
2.4.2 奖惩考核
2.4.2.1 将个人培训业绩、岗位聘任以及岗级待遇结合起来,增强运行人员自我培训的动力。
2.4.2.2 每年对各值的培训效果进行统计比较,对全年招聘考试通过率最高的值赋予一次性工作任
务分加分奖励;对于值内评价良好,但实际招聘通过率低的值则视情况赋予扣分。
2.4.2.3 对于没有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项目的班组,或者培训质量低劣、培训项目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可根据部门工作任务考核管理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1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运行部
3.2 本制度的执行由运行部培训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
修订:刘明杰
审核:王天城
批准:梁日平
附录 A 集控巡检员培训程序
附录 B 集控操作员岗位培训程序附录 C 机组长岗位培训程序
附录 D 副值长岗位培训程序
本程序主要包括了集控各专业巡检员培训应知和应会的内容,以及必须通过的现场培训内容。
所有这些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笔试、口试合格后,巡检人员才干独立上岗。
1.1 应知部份:
1.1.1 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岗位规范。
1.1.2 熟悉运行规程内与本岗位有关的内容。
1.1.3 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设备的构造、原理、作用及现场位置。
1.1.4 熟悉本岗位所属各系统的流程、布置、作用。
1.1.5 了解与本岗位有关的就地操作工具、安全工具的使用方法。
1.1.6 了解本岗位所属设备的仪表、控制、保护装置的普通知识。
1.1.7 具备与本岗位专业有关的理论基础知识。
1.1.8 熟悉本岗位有关工作票的办理规定。
1.2 应会部份:
1.2.1 掌握本岗位所属设备的运行特性,能独立进行本岗位所属设备、系统的就地检查、操作及事故处理。
1.2.2 能看懂本岗位所属设备的系统图;对电气巡检岗位还要求会看相应的二次控制图。
1.2.3 能判断普通的设备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
1.2.4 能正确区分就地设备所发生的缺陷的类别、性质。
1.2.5 能正确审核本岗位所属工作票,并能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1.2.6 能默写普通的电气操作票。
1.2.7 能对自己的值班情况进行正确、合乎规范的记录,并能正确登录各类与本岗位有关的运行台帐。
2.1 新分配人员独立顶岗前的培训步骤
2.1.1 学习厂部及运行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基本课程考试。
2.1.2 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并考试合格。
2.1.3 由各专业主管进行设备、系统的大致介绍,并参观生产现场,初步了解我厂电力生产流程。
2.1.4 分配到班组,确定培训岗位,落实培训责任人并签订培训合同。
由培训责任人根据该岗位顶岗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手册内容进行逐项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2 多专业巡检员培训
2.2.1 巡检人员在取得某一专业巡检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巡检三个月后,才干向值里提出申请,进行另一专业巡检的培训。
2.2.2 确定进行下一个专业巡检的培训后,可由值里确定培训责任人,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培训手册内容进行逐项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2.3 升岗考试
2.3.1 上述培训人员在完成所规定的所有项目后,班组应组织一次考试,确认其已培训合格,才干申请参加部门组织的岗位招聘考试。
2.3.2 部门组织的升岗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份。
笔试成绩高于70 分,才允许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考评及经验综合总评分高于80 分,才算通过招聘考试。
2.4 巡检员选拔标准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材干培训集控巡检岗位。
3.1 汽机巡检
必须进行下列系统的培训,并达到以下要求:
各系统的作用、流程、主要用户;主要设备、阀门的就地位置、结构特点,就地投停切换操作方法,正确辨别各阀门状态或者开度;了解就地主要热工表计、开关的测点布置、测量动作原理,能正确读表;能根据仪表的指示来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情况,能进行普通异常处理;熟记各相应工况下就地主要参数值(正常运行),了解相应运行参数变化对该系统及相邻系统的影响。
了解两票三制
的有关规定。
系统名称1、闭式水系统推荐培训时间
3 天
2、循环水及开式水系统 6 天
3、凝结水系统 6 天
4、给水系统及小汽机10 天
5、辅汽系统 3 天
6、轴封系统 3 天
7、抽真空系统 3 天
8、主汽轮机及其抽汽疏水系统 3 天
9、主汽轮机润滑及控制油系统 5 天
10、密封油系统 4 天
11、氢冷却系统 3 天
12、定子冷却水系统 2 天
13、高低压旁路系统 1 天
14、采暖及空调系统 2 天
15、空压机系统 2 天
3.2 锅炉巡检
必须进行下列系统的培训,并达到以下要求:
各系统的作用、流程、主要用户;主要设备、阀门的就地位置、结构特点,就地投停切换操作方法,正确辨别各阀门、挡板状态或者开度;各受热面及吹灰器、燃烧器的布置;了解就地主要热工表计、开关的测点布置、测量动作原理,能正确读表;能根据仪表的指示来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情况,能进行普通异常处理;熟记各相应工况下就地主要参数值(正常运行),了解相应运行参数变化
对该系统及相邻系统的影响。
了解两票三制的有关规定。
系统名称1、炉水系统
2、过、再热器系统推荐培训时间
6 天
8 天
3、燃烧系统 3 天
4、风烟系统8 天
5、制粉系统8 天
6、疏水、放气系统 2 天
7、暖风器系统 2 天
8、扫描风系统 2 天
9、吹灰系统 4 天
10、燃油系统 4 天
11、炉水泵注水冷却系统 2 天(#1 机组巡检有此项目)
3.3 电气巡检
必须进行下列系统的培训,并达到以下要求:
各电气系统的作用、流程;厂用电系统及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切换操作;事故保安电源的投入及停用;直流系统、UPS 装置各种运行方式的切换;各种电气开关的操作方法;发变组设备的工作原理;发变组控制、保护、测量、同期的设计、原理;厂用电保护、控制原理;能读懂普通的电气二次控制图;会使用各种电气工器具;能根据表计指示判断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能判断普通的缺陷及该缺陷对系统、机组运行的影响;熟悉两票三制的有关规定。
系统名称
1、发变组系统
(1)发变组一次系统
(2)发变组保护
(3)发变组测量、控制、同期
(4)励磁调节系统
(5)变压器冷却控制
2、厂用电系统
(1) 中压系统
(2) 400V 系统
(3) 直流系统
(4) UPS 系统
(5) 保安电源系统
(6) 厂区照明系统
3.4 集中培训(由运工实施)
1、专业理论培训、设备介绍
2、现场设备讲解、操作培训
3、工作票操作票制度讲解
推荐培训时间
3 天
5 天
6 天
2 天
2 天
6 天
5 天
3 天
3 天
3 天
2 天
1 天
1 天
0.5 天
本程序主要包括了集控操作员培训应知和应会的内容,以及必须通过的摹拟机培训内容和现场培训内容。
所有这些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考试合格后,集控操作员才干正式上岗。
1.1 应知部份:
1.1.1 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责任制。
1.1.2 熟悉本岗位所属设备、厂用电系统及各热力系统。
1.1.3 了解汽水质量标准。
1.1.4 了解热工仪表和自动装置的基本知识和简单工作原理。
1.1.5 掌握机组运行的基本操作和事故处理。
1.1.6 了解燃烧过程的简单原理。
1.1.7 了解汽轮机运行的基本原理。
1.1.8 熟悉各项运行参数对机组经济性的影响。
1.1.9 了解本岗位所属有关的电气系统的二次回路。
1.1.10 了解有关的仪表、保护配置,有关联锁内容及作用。
1.2 应会部份:
1.2.1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1.2.2 独立担任对应岗位工作,能独立进行机组工况调整和事故处理工作。
1.2.3 能独立处理普通设备异常。
1.2.4 能根据现象判断出普通的设备缺陷和故障。
2.1 集控操作员应在具有备岗资格的巡检中选拔.
2.2 集控操作员的上岗选拔和培训步骤
2.2.1 笔试,在招聘时考,主要针对备岗巡检应掌握的内容和集控操作员应知部份内容。
2.2.2 口试,第一次在招聘时考,主要针对两岗巡检应掌握的内容和集控操作员应知部份内容. 2.2.3 专业理论培训
2.2.4 摹拟机培训
2.2.5 现场跟班培训
3.1 专业理论知识培训
锅炉专业
汽机专业
仪控专业
电气专业
化学专业
3.2 摹拟机培训(10 天)
3
3
3
2
1
天
天
天
天
天
3.2.1 机组冷、热态启动操作,包括汽包水位手动调节、高低压旁路操作。
3.2.2 汽机DEH 手、自动操作,包括小机冲转。
3.2.3 机组并网手、自动操作,励磁系统手、自动操作。
3.2.4 机组停运操作,包括正常停机和事故情况下快速减出力。
3.2.5 机组跳闸,包括吹扫、正常和异常跳闸时的监视项目。
3.2.6 机组正常运行调节,CCS 控制系统的投入、撤出和异常处理。
3.2.7 机组典型事故处理。
3.2.8 机组试验项目操作。
3.3 集控操作员岗位见习(60 天)
3.3.1 在集控操作员见习期间,值长和机组长应安排在岗操作员对其进行指导,并尽可能多地使其参预操作。
见习操作员应在在岗操作员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并应随时就碰到的问题向在岗操作员或者机组长问询和讨论,尽快使自己适应和熟悉操作员岗位。
见习期满后,由部培训工程师和运行工程师主持进行口试,确认其有能力担任集控操作员岗位,并由运行部决定是否聘任上岗。
3.3.2 集控操作员见习期间应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3.3.2.1 机组冷、热态启动操作,包括启动时高高、低低汽包水位MFT 的防止手段和注意事项,高低压旁路的手、自动操作等。
3.3.2.2 汽机DEH 手、自动操作,应学会看启动曲线,掌握汽机冲转参数和暖机时间的选择、手动冲转的操作及冲转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如振动高时的处理等。
3.3.2.3 机组并网手、自动操作,励磁系统的手动操作和电压调节。
3.3.2.4 机组停运操作,包括正常和异常工况下的减出力。
3.3.2.5 机组跳闸,应熟知MFT 和汽机的跳闸条件、锅炉和汽机的紧急、故障停的条件,能进行故障原因分析,熟知机组跳闸后的正常监视项目和参数。
3.3.2.6 机组正常运行时的操作,包括启停磨煤机、CCS 控制系统的停运和撤出等。
3.3.2.7 机组异常工况下的处理,如发生RB、加热器故障、磨煤机跳闸等,重点是炉膛负压、汽温和汽包水位的调节。
3.3.2.8 机组试验,包括注油试验、高中压主汽门和调门的活动性试验、跳闸通道试验等等。
3.3.2.9 化学品质控制,包括正常运行时的汽水品质标准、异常时的处理等。
3.3.2.10 压缩空气等公用系统故障时的处理。
3.3.3 见习期间,培训操作员还应了解:
3.3.3.1 机组自调试以来所有发生的停机原因、处理经过等情况。
3.3.3.2 一些除运行规程外的暂时运行技术措施、通知、设备异动报告等资料,并和在岗操作员、机组长讨论,弄清原委。
3.3.3.3 阅读并和在岗操作员讨论所有机组运行和启停操作票。
3.3.3.4 全面熟悉CRT 画面,包括画面间的LINK。
3.3.3.5 全面熟悉和掌握机组运行参数、限额。
4.1 汽机专业:
1.闭式水系统: 系统组成、结构特点、主要用户、联锁保护及异常处理。
2 .空压机系统:系统组成、结构特点、联锁保护、失气后的阀门状态及异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