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垃圾清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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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桃江县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桃江县垃圾清运项目
2. 项目地点:桃江县行政区域内
3. 项目规模:根据桃江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本项目涉及桃江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4. 项目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置等。
5. 项目预算:人民币XXX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
6. 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垃圾清运服务中断的记录;
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近三年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后,登录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下载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按时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中标公告
1. 中标公告将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 中标通知书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
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十、其他
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权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桃江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2. 联系人:XXX
3. 联系电话:XXX
4. 电子邮箱:XXX
十二、附件
1. 招标文件
2. 投标须知
3. 评标办法
特此公告!
桃江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