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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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8.30
•【字号】甘保监许可〔2018〕352号
•【施行日期】2018.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变更兰州市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甘人保财险发〔2018〕402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28”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70号1层”。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换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此复。
甘肃保监局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