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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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投诉管理,是指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院反映情况, 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
二、医院设立投诉管理科,投诉管理科与职能部门、临床、护理、医技和后勤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投诉管理科为医院“首诉责任科室”,负责12345 热线、患者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分流。
坚持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各负其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考核问责。
四、医院投诉的接待、处理应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事后有整改。
五、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来访时,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诉负责人。
首诉负责人对来访人投诉事由做好登记,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当认真接待处理;对非
本科室、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根据来访事由将投诉人带至承办科室。
六、对医院服务与管理不满向医院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根据投诉主体不同分为外部投诉和内部投诉。
(一)外部投诉。
患方人员对医院所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安全设施、物价收费及就医环境等方面不满,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称为外部投诉。
(二)内部投诉。
医院员工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医院提出建议意见或请求协助处理的行为称为内部投诉。
七、在医院门诊、病房等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管理科电话**(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其他时间拨打医院总值班电话**)。
开通**热线、投诉意见箱、院长信箱、院长接待日等多种诉求渠道,并承办上级行政部门转批各类投诉事项。
八、工作人员接收到诉求事项后,根据诉求内容和性质,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医院职能科室分工,及时分流到相关职能科室及责任科室,相关职能科室及责任科室对患者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将核实情况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反馈患者。
九、需协调其他部门办理的,投诉管理科以书面办理单的形式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需院领导阅批的,及时呈报院领导,并按照院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十、不合理诉求办理,对于12345市民服务诉求事项, 承办
部门接到工单后,按照相关依据确认为诉求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启动不合规诉求办理程序。
十一、办理时限
(一)投诉内容简单,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投诉事项, 工作人员及时查明情况,直接办理、及时答复。
(二)情况较复杂,需要时间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三)投诉事项涉及3个及以上科室或部门,需涉及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的,由投诉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负责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四)12345市民服务热线、院长信箱院长有明确时限批示的,及上级职能部门转办的其他诉求事项,须按要求时限办结。
(五)对于法律有明确界定时限的,以法律界定为准。
十
二、投诉处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诉求问题的相关
材料,通过OA报送投诉管理科存档。
十三、医疗纠纷的处置由医务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十四、投诉管理科应定期对医院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研究,发现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管理部门整改落实。
十五、投诉管理科应定期统计投诉情况,统计结果应当与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优评先等相结合。
十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投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2:**县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流程图
附件3:**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反馈整改单
**县人民医院
202*年4月23日
附件L
**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张昕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诉管理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附件
2:
沂水县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流程图
U 投诉二›
科总结分析规整存>
附件3:
* *县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反馈整改单
5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