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从文化角度界定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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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
·卡勒在《文学理论》中总结了关于文学本质的五种最有影响的说法,最后他下结 论说,“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也就是由文化来裁决,
认为可以算作文学作品的任何文本。…‘我们可以把文学作品理解成为具有某种属性
或者某种特点的语言。我们也可以把文学看作程式的创造,或者某种关注的结果。 哪一种视角也无法成功地把另一种全部包含进去。所以你必须在二者之间不断地变 换自己的位置。”在他所提出的五种情况中,我们面对的是有可能被描述成文学作 品特点的东西,“不过,我们也可以把这些特点看作是特殊关照的结果,是我们把 语言作为文学看待时赋予它的一种功能。看来,不论哪种视角都不能包容另一种而 成为一个综合全面的观点。”总之,乔纳森·卡勒把“文学”看作随一定时代文化 观念的改变而不断地被建构的一个过程。文学被作为审美的、想象的作品的观念只 不过是最近200年左右的事,以这个观念概括当今的文学存在形态显然已经不合时 宜,而应该把文学看作随着特定的社会情势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存在形态的文化现 象。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最广泛的概念上说,文化研究的 课题就是搞清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在这样一个对于个人和群体来 说充满形形色色的,又相互结合、相互依顿的社团、国家权力、传播行业和跨国公 司的时代里,文化产品怎样发挥作用,文化特色又是怎样形成、如何构建的。所以 总的说,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它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去 考察。但这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包括呢?在这一点上存在着许多争论。”卡勒认为, 文化研究是从文学研究中生成的,文学和文化研究之间不必一定要存在什么矛盾。 “文学研究并不一定要对文化研究批驳的文学对象做出承诺。文化研究就是把文学 分析的技巧运用到其他文化材料中才得以发展的。它把文化的典型产物作为‘文 本’解读,而不是仅仅把它们作为需要清点的物件。反过来说,如果把文学作为某 种文化实践加以研究,把文学作品与其他论述联系起来,文学研究也会有所收获。 理论的作用一直就在于扩大文学作品可以回答的回题的范畴,并且把注意力集中在 它们用哪些不同的方式抵制它们那个时代的思想,或者使其复杂化。从根本上说, 文化研究因为坚持把文学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实践,坚持考察文化的不同作用 是如何影响并覆盖文学作品的,所以它能够把文学研究作为一种复杂的、相互关联 的现象加以强化。”从卡勒上述对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二者关系的阐述可以看出, 他认为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研究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走向,
一、文学概念的演变
中西文学概念的演变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文学意味着文献、 文章、学术与文化等含义。第二个阶段,文学意味着审美自律的观念。第三个阶段, 文学泛化为文化的一部分,成为文化研究的对象。
在人类早期的文献记载中,文学还没有形成独立的观念,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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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与社会科学发展
二、文学的文化属性
泰勒是著名的文化进化论者,他从民族学的角度将文化视为一个包含范围很广 的复合体。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 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 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根据对西方文化史的考察,人类学家阿尔弗德· 克洛依伯和克莱德·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批判分析》一书中将“文化” 的基本主题归纳为九类:哲学的、艺术的、教育的、心理学的、历史的、人类学的、 社会学的、生态学的和生物学的。通过这九个方面,我们恰恰可以看出文学与文化 互相交融的结点。‘总结克洛依伯和克拉克洪归纳的上述九种文化概念,可以看出科 学和理性这一现代性主题,体现了文化与时代发展的同步。克罗伯和科拉克洪对 “文化”的综合定义: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 以学习和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 体式样。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播(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 观,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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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与社会科学发展
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取决于文化条件的,而且彼此间密切相关。”由于文学总是植 根于一定的文化土壤,表达了该文化的经验与价值判断,并反过来作用于该文化, 因此它“是一种文化中的意义载体,它有助于再现这个文化想要信仰的那些事物, 并假定这种经验带有所需要的那类价值。它戏剧化地表现了人们是如何感受到延续 着的那些价值的脉搏,尤其是如何感受到源于这一延续的是什么压力和张力。由于 艺术在自身中创造了秩序,它便有助于揭示一种文化中现存的价值秩序,这种揭示 要么是通过反映,要么是通过拒绝现存价值秩序或提出新的秩序。”文学作为语言 艺术的符号系统是整体文化结构系统的一部分。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审美追求、思想 境界以及物质文化、制度文化,都是作家自己精神世界把握的结果。文学作为艺术 世界为这些文化对象构筑了一个符号的世界和意义的世界。因而,文学是文化系统 中具有符号意义的精神文化。
关键词:文学;文化;文学理论;文化研究;学术创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文学理论界受到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的深刻影响, 文学研究从注重审美属性的“纯文学”跨界到关注El常生活的文化研究。不少学者 指出,文化研究作为学科互涉意义上的边界扩容,打破了“纯文学”观念的一统天 下,势必造成文学自身属性的危机。笔者认为,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的学科互涉, 恰恰是文学理论学术创新的重要机遇。
在西方,“文学”(1iterature)的原初含义来自“字母”或“学识”。与中国古 代的情形相似,文学有“文献资料”、 “文字著作”的含义。西方语境中,文化 (culture)与自然相对,其拉丁文最初的词源学意义是指居住、栽种、保护、朝拜 等。另一个早期的意思是培育(cultiviation)或照料。culture的引申义指心灵的培 育。西方学术史上,关于文化也有许多不同的界定。威廉斯认为,“文化这个概念 记录了一个真正的社会历史,以及一个非常困难的与困惑的社会文化发展阶段”。 他将文化的含义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独立、抽象的名词——用来描述18世纪以 来的思想、精神与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第二,独立的名词——不管在广义上还是 狭义方面,用来表示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关于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群体或 全体人类);第三,独立抽象的名词——用来描述关于知性的作品与活动,尤其是 艺术方面的。这通常似乎是在现在最普遍的用法:culture是指音乐、文学、绘画和 雕刻、戏剧与电影。西方在18世纪以前,人们都是在文化学术的意义上使用“文 学”这一概念的。
三、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观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待文学,或者说一种“文学文化论”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 同“文化”的多义性一样,文化研究也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范畴。与一般意义上 的文化研究不同,这里的文化研究包括三个方面的理论资源。第一是索绪尔现代语 言学、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传统。按照这种现代传统,任何文学都不过是包罗万象的 符号系统——文化的一种形态而已,重要的不是文学这一种符号本身,而是它在整 个人类符号系统即文化中的位置。第二:包括法兰克福学派在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 第三是指来源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学派。更为具体的所指是,文化研 究特指伯明翰学派的研究范式。因此,这里不能把“文化研究”望文生义地理解为 对文化的研究。“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在西方学术界有特定内涵,它不同 于“文化理论”(cultural theory)和“文化批评”(cultural criticism),在英文里与 “文化的研究”(the study of culture)也不是同一个概念,更不等同于上述传统的文 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文化分析”。更重要的是,它也不仅仅是研究文化。文化 研究视野中的文化观强调“文学本质”各种界定的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而不是寻 找一种普遍有效的定义,把“文学”视作一种话语建构。20世纪下半叶的反本质主 义文学理论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具有普遍本质的文学标准。文学是社会文化建构的 结果。特里-伊格尔顿认为,文学的所谓“本质”是研究者以及他所代表的社会集 团的一种建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种意识形态,具有不可避免的政治性。乔纳森
从文学文oggan)认为,“文学作品中有三个主要因素:审美因素、心理因素和文 化因素。简而言之,审美因素是指那些为审美需要,以及形式结构等等因素所决定 的特征。心理因素是指那些显然是为特定作品的创作个人所决定的特征。文化因素 则主要是由某个时期特定社会中产生某部作品的背景所决定的特征。当然,前两个
文学观念是复杂多样并不断发展的。近代以来,西方越来越多的人们倾向于对 文学作社会文化的思考,怀疑文学纯粹自律的可能性。他们追溯“文学”这一概念 的历史,发现其意义不断地特定化和具体化,“文学”的疆界一直处于调整和变动 之中,也就是说,“文学”本身也是一件文化产品。将文学几乎等同于文化的认识, 体现了文、史、哲学科分化前人们对文学及其性质的理解。
方,最初形成的文学观念都相当宽泛。在中国早期的文献中,“文学”一词主要指 文献或文章之学。界定文学概念的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是,中西文学史上, 文学与文化存在着彼此缠夹、交织混融的关系。“文学”并非从该词的诞生就获得 了自身的本体内涵。从广义的“文学”观出发,中外古代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典 籍文献都统称为文学,包括纯文学、政治、哲学、历史、伦理、宗教等一般文化形 态。就中国文学史的语境来看,中国人在魏晋以前都是在文化学术的意义上使用 “文学”这一概念。即使近代的章炳麟在《文学总略》中也仍然认为:“文学者,以 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这里的“文学”,有“文化学 术”之义。“文学”一词,汉语文献中始见于《论语·先进》写到:“文学,子游、 子夏。”北宋邢呙《论语疏》解释为: “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文学为 “孔门四科”之一,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先秦时期,“文学”泛指各种学 术,其中包括后世所讲的“文学”在内。两汉仍以“文学”指称学术,但不包括现 在所谓的“文学”。从“文化”一词的本义考察,我们发现文学与文化也存在意义 的结合点。“文化”一词的“文”通“纹”,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文,错 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易》说:“物相杂,故日文。”《礼·乐记》云:“五 色成文而不乱。”此处的“文”显出五色斑斓,杂处交融的意义。可见,“文”的本 义具有文采这一美学意味,这是纯文学的固有特质。《易·彖传》日:“小利而攸 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天文”作为自然现象,“人文”作为文明存在,宇宙和社会都是文学再现的对象。
美国文学理论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认为,文学是由作家、作品、 世界、读者这四个因素形成的关系和系统。这是我们认识文学本身以及文学与其他 因素相互关系的理论前提。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既与社会生活有密切联系,源 于社会生活,又是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整个社会生活是文化生存的土壤,而文 学活动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它的发生与发展并不是绝对独立的,而是与政治、经济、 道德、宗教等各种意识形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文学本质的广义上而言,文学 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它交织着政治、经济、伦理等等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文 化的属性。文学与文化二者是混融杂糅、相互指涉的。
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
——从文化角度界定文学
李松
摘要:当前,文化研究作为学科互涉意义上的边界扩容,打破了“纯文学”观念的一统天 下,势必造成文学自身属性的危机。然而,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的学科互涉,恰恰是文学理论学 术创新的重要机遇。如果从文化角度出发界定文学的话,可以得出如下三个方面的结论:第一, 从中西文学与文化的混融状态对二者关系进行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出文学概念历史性演变的轨 迹。第二,文学不仅具有审美属性,而且具有文化属性。第三,包括法兰克福学派在内的西方马 克思主义与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思路拓展了文学研究的空间。文化角度的文学现有助于人们在 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上了解文学的发生和演变,也有助于更为全面地理解文学的基本属性和丰富 内涵。
广义和狭义角度的文学观念的形成有一个长久的历史过程。“文学”是一个在 动态发展中被逐渐建构起来的概念,冈而,要给出一个一劳永逸的界定往往费力不 讨好。从狭义的审美自律论来看,文学与文化各有本体差异。文学包含审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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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形式等等因素。从魏晋开始,中国文论史上形成了“文学的自觉”的狭义文学 观。南朝宋范晔在《后汉书·文苑传》中开始将“文章”与“文学”通用。《傅毅 传》日:“宪府文章之盛,冠于当世。”又《边韶传》云:“以文学知名。”范晔解 释“文章”、“文学”的含义是“情志既动,篇辞为贵”(《后汉书·文苑传》),即 认为语言对表达情感具有重要的意义。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日: “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 天成。莫不禀以生灵,迁乎爱嗜。”认为文章是表达内在情性的载体。这与先秦两 汉的“文学”概念有了较大区别。陆机《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周颞、 沈约发明了诗歌声律的规则。西方社会则在18世纪开始形成了审美论的文学观。格 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认为“诗歌是为了达到一种审美目的,而用有效的审美形 式,来表示内心或外界现象的语言的表现”。特里·伊格尔顿认为,18世纪末和19 世纪,首先发生的情况是文学范畴的狭窄化,它被缩小到所谓“创造性”或“想象 性”的作品,在浪漫时代,文学实际上已经变成“想象性”的同义词,并由此区分 出“诗”和“散文”,亦即“文学”和“非文学”。总之,狭义的文学概念强调的 是文学的特殊性,诸如审美、想象、情感、形象、虚构、形式等等因素。
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
·卡勒在《文学理论》中总结了关于文学本质的五种最有影响的说法,最后他下结 论说,“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也就是由文化来裁决,
认为可以算作文学作品的任何文本。…‘我们可以把文学作品理解成为具有某种属性
或者某种特点的语言。我们也可以把文学看作程式的创造,或者某种关注的结果。 哪一种视角也无法成功地把另一种全部包含进去。所以你必须在二者之间不断地变 换自己的位置。”在他所提出的五种情况中,我们面对的是有可能被描述成文学作 品特点的东西,“不过,我们也可以把这些特点看作是特殊关照的结果,是我们把 语言作为文学看待时赋予它的一种功能。看来,不论哪种视角都不能包容另一种而 成为一个综合全面的观点。”总之,乔纳森·卡勒把“文学”看作随一定时代文化 观念的改变而不断地被建构的一个过程。文学被作为审美的、想象的作品的观念只 不过是最近200年左右的事,以这个观念概括当今的文学存在形态显然已经不合时 宜,而应该把文学看作随着特定的社会情势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存在形态的文化现 象。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最广泛的概念上说,文化研究的 课题就是搞清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在这样一个对于个人和群体来 说充满形形色色的,又相互结合、相互依顿的社团、国家权力、传播行业和跨国公 司的时代里,文化产品怎样发挥作用,文化特色又是怎样形成、如何构建的。所以 总的说,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它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去 考察。但这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包括呢?在这一点上存在着许多争论。”卡勒认为, 文化研究是从文学研究中生成的,文学和文化研究之间不必一定要存在什么矛盾。 “文学研究并不一定要对文化研究批驳的文学对象做出承诺。文化研究就是把文学 分析的技巧运用到其他文化材料中才得以发展的。它把文化的典型产物作为‘文 本’解读,而不是仅仅把它们作为需要清点的物件。反过来说,如果把文学作为某 种文化实践加以研究,把文学作品与其他论述联系起来,文学研究也会有所收获。 理论的作用一直就在于扩大文学作品可以回答的回题的范畴,并且把注意力集中在 它们用哪些不同的方式抵制它们那个时代的思想,或者使其复杂化。从根本上说, 文化研究因为坚持把文学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实践,坚持考察文化的不同作用 是如何影响并覆盖文学作品的,所以它能够把文学研究作为一种复杂的、相互关联 的现象加以强化。”从卡勒上述对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二者关系的阐述可以看出, 他认为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研究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走向,
一、文学概念的演变
中西文学概念的演变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文学意味着文献、 文章、学术与文化等含义。第二个阶段,文学意味着审美自律的观念。第三个阶段, 文学泛化为文化的一部分,成为文化研究的对象。
在人类早期的文献记载中,文学还没有形成独立的观念,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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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与社会科学发展
二、文学的文化属性
泰勒是著名的文化进化论者,他从民族学的角度将文化视为一个包含范围很广 的复合体。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 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 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根据对西方文化史的考察,人类学家阿尔弗德· 克洛依伯和克莱德·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批判分析》一书中将“文化” 的基本主题归纳为九类:哲学的、艺术的、教育的、心理学的、历史的、人类学的、 社会学的、生态学的和生物学的。通过这九个方面,我们恰恰可以看出文学与文化 互相交融的结点。‘总结克洛依伯和克拉克洪归纳的上述九种文化概念,可以看出科 学和理性这一现代性主题,体现了文化与时代发展的同步。克罗伯和科拉克洪对 “文化”的综合定义: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 以学习和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 体式样。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播(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 观,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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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与社会科学发展
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取决于文化条件的,而且彼此间密切相关。”由于文学总是植 根于一定的文化土壤,表达了该文化的经验与价值判断,并反过来作用于该文化, 因此它“是一种文化中的意义载体,它有助于再现这个文化想要信仰的那些事物, 并假定这种经验带有所需要的那类价值。它戏剧化地表现了人们是如何感受到延续 着的那些价值的脉搏,尤其是如何感受到源于这一延续的是什么压力和张力。由于 艺术在自身中创造了秩序,它便有助于揭示一种文化中现存的价值秩序,这种揭示 要么是通过反映,要么是通过拒绝现存价值秩序或提出新的秩序。”文学作为语言 艺术的符号系统是整体文化结构系统的一部分。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审美追求、思想 境界以及物质文化、制度文化,都是作家自己精神世界把握的结果。文学作为艺术 世界为这些文化对象构筑了一个符号的世界和意义的世界。因而,文学是文化系统 中具有符号意义的精神文化。
关键词:文学;文化;文学理论;文化研究;学术创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文学理论界受到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的深刻影响, 文学研究从注重审美属性的“纯文学”跨界到关注El常生活的文化研究。不少学者 指出,文化研究作为学科互涉意义上的边界扩容,打破了“纯文学”观念的一统天 下,势必造成文学自身属性的危机。笔者认为,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的学科互涉, 恰恰是文学理论学术创新的重要机遇。
在西方,“文学”(1iterature)的原初含义来自“字母”或“学识”。与中国古 代的情形相似,文学有“文献资料”、 “文字著作”的含义。西方语境中,文化 (culture)与自然相对,其拉丁文最初的词源学意义是指居住、栽种、保护、朝拜 等。另一个早期的意思是培育(cultiviation)或照料。culture的引申义指心灵的培 育。西方学术史上,关于文化也有许多不同的界定。威廉斯认为,“文化这个概念 记录了一个真正的社会历史,以及一个非常困难的与困惑的社会文化发展阶段”。 他将文化的含义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独立、抽象的名词——用来描述18世纪以 来的思想、精神与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第二,独立的名词——不管在广义上还是 狭义方面,用来表示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关于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群体或 全体人类);第三,独立抽象的名词——用来描述关于知性的作品与活动,尤其是 艺术方面的。这通常似乎是在现在最普遍的用法:culture是指音乐、文学、绘画和 雕刻、戏剧与电影。西方在18世纪以前,人们都是在文化学术的意义上使用“文 学”这一概念的。
三、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观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待文学,或者说一种“文学文化论”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 同“文化”的多义性一样,文化研究也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范畴。与一般意义上 的文化研究不同,这里的文化研究包括三个方面的理论资源。第一是索绪尔现代语 言学、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传统。按照这种现代传统,任何文学都不过是包罗万象的 符号系统——文化的一种形态而已,重要的不是文学这一种符号本身,而是它在整 个人类符号系统即文化中的位置。第二:包括法兰克福学派在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 第三是指来源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学派。更为具体的所指是,文化研 究特指伯明翰学派的研究范式。因此,这里不能把“文化研究”望文生义地理解为 对文化的研究。“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在西方学术界有特定内涵,它不同 于“文化理论”(cultural theory)和“文化批评”(cultural criticism),在英文里与 “文化的研究”(the study of culture)也不是同一个概念,更不等同于上述传统的文 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文化分析”。更重要的是,它也不仅仅是研究文化。文化 研究视野中的文化观强调“文学本质”各种界定的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而不是寻 找一种普遍有效的定义,把“文学”视作一种话语建构。20世纪下半叶的反本质主 义文学理论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具有普遍本质的文学标准。文学是社会文化建构的 结果。特里-伊格尔顿认为,文学的所谓“本质”是研究者以及他所代表的社会集 团的一种建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种意识形态,具有不可避免的政治性。乔纳森
从文学文oggan)认为,“文学作品中有三个主要因素:审美因素、心理因素和文 化因素。简而言之,审美因素是指那些为审美需要,以及形式结构等等因素所决定 的特征。心理因素是指那些显然是为特定作品的创作个人所决定的特征。文化因素 则主要是由某个时期特定社会中产生某部作品的背景所决定的特征。当然,前两个
文学观念是复杂多样并不断发展的。近代以来,西方越来越多的人们倾向于对 文学作社会文化的思考,怀疑文学纯粹自律的可能性。他们追溯“文学”这一概念 的历史,发现其意义不断地特定化和具体化,“文学”的疆界一直处于调整和变动 之中,也就是说,“文学”本身也是一件文化产品。将文学几乎等同于文化的认识, 体现了文、史、哲学科分化前人们对文学及其性质的理解。
方,最初形成的文学观念都相当宽泛。在中国早期的文献中,“文学”一词主要指 文献或文章之学。界定文学概念的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是,中西文学史上, 文学与文化存在着彼此缠夹、交织混融的关系。“文学”并非从该词的诞生就获得 了自身的本体内涵。从广义的“文学”观出发,中外古代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典 籍文献都统称为文学,包括纯文学、政治、哲学、历史、伦理、宗教等一般文化形 态。就中国文学史的语境来看,中国人在魏晋以前都是在文化学术的意义上使用 “文学”这一概念。即使近代的章炳麟在《文学总略》中也仍然认为:“文学者,以 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这里的“文学”,有“文化学 术”之义。“文学”一词,汉语文献中始见于《论语·先进》写到:“文学,子游、 子夏。”北宋邢呙《论语疏》解释为: “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文学为 “孔门四科”之一,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先秦时期,“文学”泛指各种学 术,其中包括后世所讲的“文学”在内。两汉仍以“文学”指称学术,但不包括现 在所谓的“文学”。从“文化”一词的本义考察,我们发现文学与文化也存在意义 的结合点。“文化”一词的“文”通“纹”,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文,错 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易》说:“物相杂,故日文。”《礼·乐记》云:“五 色成文而不乱。”此处的“文”显出五色斑斓,杂处交融的意义。可见,“文”的本 义具有文采这一美学意味,这是纯文学的固有特质。《易·彖传》日:“小利而攸 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天文”作为自然现象,“人文”作为文明存在,宇宙和社会都是文学再现的对象。
美国文学理论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认为,文学是由作家、作品、 世界、读者这四个因素形成的关系和系统。这是我们认识文学本身以及文学与其他 因素相互关系的理论前提。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既与社会生活有密切联系,源 于社会生活,又是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整个社会生活是文化生存的土壤,而文 学活动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它的发生与发展并不是绝对独立的,而是与政治、经济、 道德、宗教等各种意识形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文学本质的广义上而言,文学 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它交织着政治、经济、伦理等等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文 化的属性。文学与文化二者是混融杂糅、相互指涉的。
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
——从文化角度界定文学
李松
摘要:当前,文化研究作为学科互涉意义上的边界扩容,打破了“纯文学”观念的一统天 下,势必造成文学自身属性的危机。然而,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的学科互涉,恰恰是文学理论学 术创新的重要机遇。如果从文化角度出发界定文学的话,可以得出如下三个方面的结论:第一, 从中西文学与文化的混融状态对二者关系进行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出文学概念历史性演变的轨 迹。第二,文学不仅具有审美属性,而且具有文化属性。第三,包括法兰克福学派在内的西方马 克思主义与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思路拓展了文学研究的空间。文化角度的文学现有助于人们在 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上了解文学的发生和演变,也有助于更为全面地理解文学的基本属性和丰富 内涵。
广义和狭义角度的文学观念的形成有一个长久的历史过程。“文学”是一个在 动态发展中被逐渐建构起来的概念,冈而,要给出一个一劳永逸的界定往往费力不 讨好。从狭义的审美自律论来看,文学与文化各有本体差异。文学包含审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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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的学术创新
语言形式等等因素。从魏晋开始,中国文论史上形成了“文学的自觉”的狭义文学 观。南朝宋范晔在《后汉书·文苑传》中开始将“文章”与“文学”通用。《傅毅 传》日:“宪府文章之盛,冠于当世。”又《边韶传》云:“以文学知名。”范晔解 释“文章”、“文学”的含义是“情志既动,篇辞为贵”(《后汉书·文苑传》),即 认为语言对表达情感具有重要的意义。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日: “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 天成。莫不禀以生灵,迁乎爱嗜。”认为文章是表达内在情性的载体。这与先秦两 汉的“文学”概念有了较大区别。陆机《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周颞、 沈约发明了诗歌声律的规则。西方社会则在18世纪开始形成了审美论的文学观。格 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认为“诗歌是为了达到一种审美目的,而用有效的审美形 式,来表示内心或外界现象的语言的表现”。特里·伊格尔顿认为,18世纪末和19 世纪,首先发生的情况是文学范畴的狭窄化,它被缩小到所谓“创造性”或“想象 性”的作品,在浪漫时代,文学实际上已经变成“想象性”的同义词,并由此区分 出“诗”和“散文”,亦即“文学”和“非文学”。总之,狭义的文学概念强调的 是文学的特殊性,诸如审美、想象、情感、形象、虚构、形式等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