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取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2. 实际性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4. 效率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医疗机构财务收支的日常管理,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及时。

2. 负责编制、执行、分析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 负责医保基金结算,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 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
1. 完整性原则:预算应涵盖医疗机构的全部财务活动。

2. 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应合理预测收入,确保收支平衡。

3. 保证重点原则:预算编制应优先保障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

4. 可行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执行:
1.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 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医保基金结算管理
第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制度。

第十条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则:
1. 公平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结算的公平、公正。

2. 安全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防止医保基金流失。

3. 效率原则: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医保基金结算的程序:
1. 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医保基金结算申请。

2. 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对医保基金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3. 医保基金结算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核对结算结果,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与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监督与考核的内容:
1.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医保基金结算情况。

3. 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情况。

4. 财务人员素质。

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财务人员奖惩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