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仓库重复使用材料工具台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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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仓库重复使用材料工具台账管理制度
重复使用材料是指:生产所需的存放于仓库的各类工具、电线电缆等能重复使用的材料。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对重复使用材料设立登记台账,台账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分页设立明细账,记录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库存数量;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员工领用部分材料实行借用登记制,仓库管理员应在台账上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领用日期、借用时间(周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由领用人签名,仓库管理员根据填写好的登记台账发货;
第三条领用人使用完该部分材料后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材料的规格型号、领用记录,登记台账,由退回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每月二十四日应对仓库实物进行盘点,并编制《重复使用材料盘点表》,仓库管理员必须保证账物相符。
每月二十五日财务部派专人进行抽查核盘。
每周仓库管理员按借用周期,了解该部分材料领用情况,对应退未退材料应督促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离职人员办理辞职手续时应将所领用重复使用材料退回仓库,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
登记台账,由退回人签字确认。
如员工离职未退回材料,仓库管理员应在离职报告上注明,财务按材料价值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重复使用材料报废,仓库应会同质检部、生产部、商务部、财务管理中心就需报废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使用程度共同作出鉴定,质检部如同意报废应出具鉴定意见,由商务部、财务部签字后,仓库管理员根据该鉴定意见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条此规定仅限集团公司内部使用,非集团公司人员领用重复使用材料不按该规定执行;
第八条非集团公司人员借用此类材料需生产部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出库,仓库管理员无权同意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