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12.10
•【字号】扬财农〔2018〕87号
•【施行日期】2018.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
正文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新型
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扬财农〔2018〕87号江都区、邗江区财政局、农机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及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8〕102号、苏农财〔2018〕2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通知》(苏农科〔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8年预算支出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强化政策创新。

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向、培育要求、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机构、扶持保障政策等;
二、突出重点任务,强化组织实施。

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开展农
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育,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安排等;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资金监管。

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培育质量和培育效果。

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绩效考评。

各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数据档案和新型职业农民档案,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培育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工作标杆。

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推行第三方考核为主要方式,对实施单位开展全面绩效考评。

附件: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资金分解表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附件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资金分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