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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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l+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总贝!J为加强企业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55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木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运营车辆、监控平台安装、维护,相关人员职责与责任追究。

第一条定义2、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2、监控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安全营运状态实时监控。

3、车载终端: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及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第二条监控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o设立监控平台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公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监控平台隶属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负责监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监控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第三条车载终端的安装及维护1、服务营运商负责安装或更换车载终端;新购置的道路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

2、应当确保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保持对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监控系统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要对车载终端进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测维护。

第19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

第19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
33
天福星北斗交通监控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湖北天福星科技有限公司
51930
武汉市
34
湖南好望达安全物流管理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湖南好望达安全物流有限公司
51931
长沙市
35
北斗伊爱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岳阳伊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932
岳阳市
36
佳东智能交通云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广州市佳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监控平台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51922
宜春市
26
青岛恒星智能终端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青岛恒星集团有限公司
51923
青岛市
27
卓硕北斗位置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山东卓硕北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924
临沂市
28
启成北斗位置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临沂市启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51925
临沂市
29
悦途北斗位置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上海石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915
上海市
19
环亚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1916
上海市
20
快鹿赛格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江苏快鹿赛格车圣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51917
南京市
21
威兰德位置服务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南通威兰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918
企业监控平台
山东悦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926
临沂市
30
新亮电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公司客运车辆GPS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公司客运车辆GPS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公司客运车辆GPS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GPS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我司客运车辆GPS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GPS及监控平台安装1、我司客运车辆车载GPS终端技术指标应符合JT/T794和JT/T808要求,具备定位、通信、车辆CAN总线数据、驾驶人身份等信息采集功能,行驶记录、监听、警示、人机交互、信息服务等功能;应安装符合交通行业标准JT/T796和JT/T809技术指标的监控平台,并确保能与四川省GPS监控中心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2、在单车安装GPS车台设备调试、验收、签字合格后,建立监控台账、档案。

并向该车收取GPS车载终端系统设备费用。

3、凡我司未安装GPS车载终端系统的车辆不得办理营运手续,车辆发班前要检查GPS车载终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车载终端设备不正常运行的不允许发班。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新增、更新的县际班车车辆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车载终端系统。

5、为了确保车载GPS安全管理中的信号接收,消除因GPS电子产品使用时间过长和软件不能及时更新而引起的信号衰减和不能正确反映信息的问题,确保安全管理数据准确,凡我司已安装GPS车载终端系统车辆在更新时必须重新安装新的车载 GPS 设备。

二、GPS车载终端系统使用与维护1、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车载终端基本信息
厂家名称及编号
设备型号
终端检测机构名称
是否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9)技术标准
口是
口否
是否符合《汽车行驶记录仪》技术标准
口是
口否
适用车型
口客运口危货口货运
定位模式
□GPS
□GPS/北斗双模口北斗
通信模式
口移动口电信口联通口全网通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服务商名称
法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统一社会信代码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本地运营服务场所地址
服务人员数
技术服务电话
管理制度
口终端安装规范口终端售后服务规范口终端维修管理制

口终端配件管理规范口平台监控制度口监控信息反馈企业制度
口其它
监控平台基本信息
监控平台名称
平台所在地
申请服务类型
口货运公共平台定位服务
口重点营运车辆公共平台定位服务
平台IP地址
声明
我公司如有以下行为,无条件接受退出卫星定位平台运营服务市场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承担:(1)以虚假、错误备案资料或弄虚作假行为欺骗管理机构、所服务企业和经营者;(2)服务能力、技术标准、安全级别无法满足服务和监管要求。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x年1月13日以粤交运〔202x〕48号发布自202x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强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控主体责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科技化水平,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和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指使用卫星定位技术、无线传输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实时记录和传输道路运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数据,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由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组成。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是指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重型货车(总质量超过12吨的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教练车、汽车列车等,以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监管的重点营运车辆。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建或者委托建设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系统)、道路运输企业自建或者委托建设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监控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系统及企业监控系统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2x),并应根据车辆动态监管新的要求进行系统升级改造。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及应用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下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具体应用和实施;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的具体监管工作。

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本级及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系统的负责部门和岗位职责,确定相对固定的责任人,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GPS监管平台管理各项表格

GPS监管平台管理各项表格

附表5:企业GPS安全监管平台监控问题车辆记录表企业名称: 监控日期:年月日注:联建的企业监管平台或托管的车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车辆所属企业简称。

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签字:附表6:企业GPS监管平台监控车辆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理登记表企业名称:监控日期:年月日注:联建的企业监管平台或托管的车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车辆所属企业简称.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签字:道路运输行业GPS监管系统车载终端故障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年月日注:联建的企业监管平台或托管的车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车辆所属企业简称.单位负责人签字: 值班人员签字:道路运输行业GPS监管系统车载终端维护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年月日注:联建的企业监管平台或托管的车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车辆所属企业简称。

维护人员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附表8:道路运输行业GPS监管平台考核表单位名称:考核日期: 年月日2、以上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附表9:道路运输企业GPS安全监管平台考核表企业名称:考核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由县(市)监管平台考核工作组填写,每半年考核一次。

2、以上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附表10:各县(市)GPS监管平台监控统计月报表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附表11:道路运输企业GPS监管平台监控统计月报表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注:联建的企业监管平台或托管车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车辆所属企业简称。

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附表12: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监控统计月报表。

网约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单位备案流程江苏省

网约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单位备案流程江苏省

网约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单位备案流程江苏省
江苏省网约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单位备案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例如,相关培训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网约车平台运营许可证复印件;
安装单位的卫星定位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清单;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

填写备案申请表:
在备案申请表上填写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按要求填写安装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技术人员的姓名、资质证明编号等;
在申请表上准确填写卫星定位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等详细信息。

提交申请材料: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江苏省相关部门(具体部门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与核验: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
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能会安排现场核验卫星定位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数量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审批结果:
相关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将会颁发网约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单位备案证明;
若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会告知原因,并要求申请单位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请根据具体情况,确保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营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管理规定

营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管理规定

车载卫星定位安全监管平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加强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监督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营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安全运营本质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卫星定位系统,是指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各委托公司所属营运车辆。

第二章、动态监控的监控第四条、监控平台必须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在全天候实施监控的同时,对车辆动态监控监控情况进行抽查记录,如有必要,调取营运车辆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监控平台操作人员经统一培训上岗,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平台,熟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熟知安全操作规定和各项安全要求,能够随时纠正处理监控中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

第六条、监控平台须建立相应的运行监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监控车辆行驶速度的限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标准执行。

监控平台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运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迅速做出处理。

第八条、监控平台要确保软件正常使用,保证网络畅通无阻。

第九条、监控平台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定期参加上级技术部门的技术知识培训。

第十条、监控平台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运行监控时段信息自行回传,如果车辆在运行过程72小时尚未收到回传信息,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应立即与该车司乘人员联系,查清未回传原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监控交接班记录表》,并将监控情况交待给接班人员。

道路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及视频设备动态监控记录

道路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及视频设备动态监控记录

道路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及视频设备动态监控记录道路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及视频设备动态监控记录注意事项一、“设备终端数”: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总数。

二、“设备上线数”:企业当日上线的运营车辆数量。

三、“相关线路沿途路段的特殊天气、路况情况及措施”:记录企业当日运营车辆途经区域中有特殊天气或特殊路况的情况,以及企业所采取的提醒、防范、纠正等一系列相应举措。

四、“车号”栏:必须填写企业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所有运输车辆的车号,当天未运行的车辆应在“驾驶员”栏内注明“未运行”。

五、“运行线路”:1、班线客运,应严格按照线路牌所标示的起点和终点填写;2、旅游及包车客运,应按照“包车合同”或“包车票”约定的起始地和目的地填写;3、危险货运及普通货运按实际运行线路填写;4、跨省运行及省内跨市运行的,应填写到相应的地市或县市;5、杭州地区运行的,应填写到相应的县市或乡镇。

六、“运行时间”:1、班线客运,应严格按照客运车站所标示的发班时间填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次的,应按照实际运行情况另行填写;2、旅游及包车客运,应按照“包车合同”或“包车票”约定的时间填写;3、危险货运及普通货运按实际运行时间填写。

七、“实时监控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记录”:1、“时间”栏填写发现异常情况时的时间,应记录到“秒”;2、“情况”栏填写规范:①正常情况,打“√”;②监控时段车辆不在线的,打“○”;③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填写异常代码(详见附件)。

3、“措施”栏填写规范:①正常情况无需填写;②发现异常情况的,按照“短信提醒/电话告知/已报修/回场处理”等内容分别填写,并在“具体措施内容”栏填写采取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短信提醒”及“电话告知”的信息内容、“已报修”及“回场处理”的具体维修单位及方式等等。

八、动态监控要求:1、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2、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增加查看频次,随时关注,确保行车安全;3、夜间(22∶00至6∶00)监控查看频率不得低于1次/30分钟,其中2∶00至5∶00监控查看频率不得低于1次/10分钟;4、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当日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对存在违法违章现象的驾驶员应加大教育、整改和惩处力度,确保安全行车。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备案服务指南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备案服务指南

事项编码: 18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实施日期:2017年月日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备案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二、事项审查类型备案三、审批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四、受理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五、决定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六、数量限制无七、申请条件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八、禁止性要求:要求是须经省局备案的运营商九、申请材料:(一般与营运证核发或年审一并办理,故无需另外的申请表)1、运营商提供的安装证明十、办理流程:简易流程(当场办结)十一、办理时限:1天十二、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窗口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址:传真:网址:十三、办理基本流程图详见(见附件一)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一般与营运证核发、年审合并十六、结果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12328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附件一:流程图:。

机动车查验员考试(试卷编号121)

机动车查验员考试(试卷编号121)

机动车查验员考试(试卷编号121)1.[单选题]68 关于申请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正确的是_____。

A)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B)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C)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D)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答案:C解析:2.[单选题]17 汽车、挂车、低速车和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分别为每车_____。

A)80元、35元、50元、40元B)100元、50元、40元、35元C)100元、50元、70元、40元D)100元、40元、35元、50元答案:B解析:3.[单选题]注册登记查验时,对除半挂牵引车外的总质量大于_______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查验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A)1800kgB)3500kgC)4500kgD)12000kg答案:B解析:4.[单选题]135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对,不查验整备质量。

A)货车B)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C)总质量小于750kg的挂车D)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答案:C解析:5.[单选题]22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_____。

A)拘留购车人B)拘留售车人C)吊销购车人驾驶证D)强制报废答案:D解析:6.[单选题]38 ________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A)所有的B)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C)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D)除距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以外的答案:C解析:7.[单选题]查验包配置的金属卷尺长度不小于 m,分辨力不小于1mm,主要用于测量部件尺寸参数。

A)3B)4C)5D)6答案:A解析:8.[单选题]33 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________。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可以涉及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设计、建设、实施等内容。

一、站点基础信息
1. 站点名称:xxxx定位基准站
3. 站点海拔:xxxx米
4. 站点面积:xxxx平方米
5.相关设备:
(1)定位编码接收机
• 型号:xxxx
•功能:实现卫星信号的接收、编码、解码
• 规格:xxxx
(2)天线
• 型号:xxxx
•功能:实现卫星信号的接收
• 规格:xxxx
(3)服务器
• 型号:xxxx
•功能:实现卫星数据的采集、处理、记录
• 规格:xxxx
(4)其他设备
• 型号:xxxx
• 功能:xxxx
• 规格:xxxx
二、站点建设计划
1.站点建设总体计划
站点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站点建设准备阶段、站点建设施工阶
段和站点建设试运行阶段。

(1)站点建设准备阶段
•站点规划:根据地理位置、电力线、交通线、环境要求等因素确定
站点位置及布局;
•设备购置:根据站点需要采购定位编码接收机、天线、服务器及其
他相关设备;
•电力设施装修:配置相关电力设施,保证站点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

道路运输服务业备案登记表

道路运输服务业备案登记表

道路运输服务业备案登记表道路运输服务业备案登记表【申请单位信息】申请单位全称:申请单位地址: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负责人联系号码:单位联系方式:【申请事项】备案登记事项:备案登记理由:备案登记有效期:【申请材料】1. 申请表格(1份)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联系(复印件)4.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6.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7. 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8. 违章记录清单(复印件)9. 运输合同书(原件)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案审查程序】1. 登记申请材料递交(受理人员记录材料、审核完整性)2. 材料初审(审查申请表格、必备证明材料)3. 现场核查(核对车辆情况、实地考察)4. 存档备案(登记存入备案档案库)【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备案登记:依法对特定事项进行书面登记,作为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

2.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3. 法定代表人联系: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明文件。

4. 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者从事运输服务的合法证明文件,由运输管理部门颁发。

5.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服务业的业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 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证明文件,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和行驶情况。

7. 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证明文件,记录车辆的登记信息和车主信息。

8. 违章记录清单: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行为记录。

9. 运输合同书: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者与用户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附件】1. 申请表格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联系复印件4.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6.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7. 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8. 违章记录清单复印件9. 运输合同书原件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备案登记:依法对特定事项进行书面登记,作为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一、动态监控工作主要流程。

1.按时到岗,获取自己所监管车辆的调度信息。

2.查看车辆车载4G动态监控情况:(1)逐车检查在线车辆的所有画面图像是否有被遮挡、黑屏、角度不对等异常情况;(2)通过耳麦与车辆驾驶员进行语音互动,检查车载拾音器(语音对讲系统)是否正常,音量是否合适;(3)按照公司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提示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提示;(4)按照上级部门监控要求,认真仔细查看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以及驾乘人员的服务情况;(5)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通过车载对讲设备向驾驶员指出,要求驾驶员纠正并通过截图、下载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做好监控台账的登记,重大问题及时向当班负责人报告;(6)对所有监控的车辆及驾驶人,要逐车、逐项进行完整登记,不得有遗漏的情况。

3.调取车载SD卡录像回放:(1)依据选定的车辆、日期至相关科室查找行车日记账;(2)打开录像回放软件,找到对应的车辆录像,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所有画面图像、角度是否正常;(3)查看驾乘人员的安全行车以及服务质量情况,并依照行车日记账核对人数、货物、金额等有关内容;(4)发现有安全、服务违规行为应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并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证据;发现有私收等重大违纪行为或嫌疑的应在台账上做好记录,保留录像,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汇报。

4、处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报警(1)每天运用好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必须查询当日主动预警详情,每日查询次数不得低于2次,间隔应在4小时以上。

(2)每天依据划分的车号及时处理主动预警详情中的各类报警,并甄别报警证据的有效性。

(3)查询区间设置规定:当日第一次查询,时间区间应设置为当时时刻向前推24小时。

第二次(含之后)查询,时间区间应设置为第一次查询时刻至当前时刻。

5.严格执行“离岗报告”制度。

监控人员应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超过20分钟时,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相关书面手续。

6.每日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做好收班工作,依规关闭电脑,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96题第二份(50题)每题可看答案

496题第二份(50题)每题可看答案

496题第二份(50题)每题可看答案1. 题干: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的方针是()。

[单选题]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正确答案)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点突出、综合治理C、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控结合2. 题干:依据相关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

[单选题]A、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正确答案)B、企业提取、专户管理、确保需要、规范使用C、企业提取、政府监管、专户管理、规范使用D、按需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3. 题干: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对于300 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企业,按照每()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单选题]A、10B、20C、30(正确答案)D、1004. 题干:在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中,对车辆维护的分类下列选项不包括的是()。

[单选题]A、日常维护B、一级维护C、二级维护D、三级维护(正确答案)5. 题干:运输企业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的时间是()小时。

[单选题]A、2(正确答案)B、4C、6D、86. 题干: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A、企业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责任B、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C、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可以篡改(正确答案)D、企业应当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7. 题干:下列人员属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是()。

[单选题]A.企业法定代表人B.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正确答案)C.企业实际控制人D.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8. 题干: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范本模板】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范本模板】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试行)事项一【项目名称】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项目依据】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机构】运政审批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备案材料——受理-—核对——告知【申报材料】1.《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接入信息表》,各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指定委托书;4.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本企业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格式合同及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值班制度、监控员交接班制度、动态监控台账管理制度、动态监控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终端运行维护制度);6.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正版地图的相关授权材料复印件、本市或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二份);7.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一年以上)及复印件。

8.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受理【受理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形式【承办人】运政审批处【详细流程】(一)按照申报要求,核实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

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审核;受理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制发《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核对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要求形式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告知不予受理申请备案。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二.核对【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形式【承办人】安全监管与应急处有关专业机构【详细流程】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由安全监管与应急处进行核对,专业机构对相关技术材料提出核查意见,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工作人员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告知人员【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三.告知【承办人】运政审批处【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出具文书】《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事项告知书》事项二【项目名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项目依据】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机构】运政审批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备案材料——受理——核对——告知【申报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接入信息表》,各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指定委托书;4.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本企业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值班制度、监控员交接班制度、动态监控台账管理制度、动态监控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终端运行维护制度);6.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正版地图的相关授权材料复印件);7.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一年以上)及复印件;8.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之欧阳歌谷创编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之欧阳歌谷创编

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欧阳歌谷(2021.02.01)监控平台备案程序性规定(试行)事项一【项目名称】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项目依据】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机构】运政审批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备案材料——受理——核对——告知【申报材料】1.《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接入信息表》,各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指定委托书;4.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本企业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格式合同及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值班制度、监控员交接班制度、动态监控台账管理制度、动态监控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终端运行维护制度);6.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正版地图的相关授权材料复印件、本市或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二份);7.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一年以上)及复印件。

8.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受理【受理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形式【承办人】运政审批处【详细流程】(一)按照申报要求,核实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

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审核;受理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制发《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核对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要求形式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告知不予受理申请备案。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二.核对【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形式【承办人】安全监管与应急处有关专业机构【详细流程】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由安全监管与应急处进行核对,专业机构对相关技术材料提出核查意见,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工作人员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告知人员【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三.告知【承办人】运政审批处【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出具文书】《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事项告知书》事项二【项目名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项目依据】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机构】运政审批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备案材料——受理——核对——告知【申报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接入信息表》,各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指定委托书;4.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本企业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值班制度、监控员交接班制度、动态监控台账管理制度、动态监控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终端运行维护制度);6.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正版地图的相关授权材料复印件);7.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一年以上)及复印件;8.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申请表

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申请表
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邮编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监控平台名称平源自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安徽办事处(分公司)地址
服务电话
(固话)
安徽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申请承诺
我司申请(平台名称)备案,并郑重承诺: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监控平台严格按照国家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运营)服务。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上述信息如有变更,要及时向安徽省运管局提供更新后的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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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
监控平台备案申请表
监控平台名称
监控平台所属
企业名称
监控平台所属
企业地址备案事项□源自建□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
郑 重 承 诺
本企业现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备案,并郑重承诺: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行业其他规定,落实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并上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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