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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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3篇
农村食品平安整治方案第1篇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五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仔细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

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无证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扩散,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平安监管工作机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为探究农村食品平安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前战。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据排查农村食品平安突出问题,接着巩固农村校内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平安整治,不断加大对劣质五毛食品的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

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要强化风险意识,仔细对待、深化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对临街沿马路销售牦牛肉的商贩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其中可能成为区域性风险隐患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监督管理下,根据属地管理工作
原则,刚好制止食品平安违法行为,切实消退隐患。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接着加大农村食品平安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平安制度。

三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

承接和支配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向农村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在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食品供货商、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样频次,使农村地区食品抽检成为常态。

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平安执法力度。

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运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运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运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探究推动农村食品平安示范店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

五、详细工作支配
(一)自查排查阶段(2021年7月10日前)。

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平安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并驾驭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平安风险,分类汇总排查和自查发觉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实行有效措施和可行方法。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7月11日-10月15日)。

依据前期驾驭的状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组织力气开展大检查,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

不断完善治本措施,督促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平安监管责任,刚好订正未经营许可或超范围许可、不清理过期食品、经营的食品无法溯源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食品经营平安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要仔细总结农村食品平安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阅历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探讨建立长效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

各股、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平安治理工作,结合以往专项整治的工作阅历,深化、扎实地推动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仔细组织,务求实效。

各股、中心、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刚好订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觉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觉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开和宣扬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连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对发觉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刚好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

各股、中心、队要深化基层、深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状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肃穆追究责任。

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刚好总结,强化信息报送。

各股、中心、队要仔细梳理总结并刚好上报农村食品平安整治状况,请各股室、队、中心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综合食品监管中心,并由综合食品监管中心汇总上报工作进展状况,并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整治工作的状况总结和报表(附件1、附件2)报县局综合食品监管中心。

农村食品平安整治方案第2篇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村(含城乡接合部,下同)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依据《2021年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始终保持许可或登记或备案时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限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平安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登记,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三)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平安自查制度。

(四)食品仓储服务供应者贮存条件达到所贮存食品标签标识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依法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平安协议、建立并落实入库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制度。

(五)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平安协议,建立并刚好更新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六)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与假冒仿冒食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扬与欺诈、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时间支配与主要任务
2021年全县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结束。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化调研。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依据本方案精神,深化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定期有集市的村庄等农村重点地区,全面了解本辖区农村食品平安状况,找准本辖区农村食品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21年5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广泛宣扬。

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实行印发通告,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开拓专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扬条幅,在大型公共场所安装制作固定宣扬专栏等多种形式,
大张旗鼓地广泛宣扬《食品平安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和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措施、时间支配、举报电话、嘉奖方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广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切支持、主动参加农村食品平安治理的深厚氛围。

(三)充分发动。

专题召开我县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支配部署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相识,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切实增加食品平安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

要逐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辖区内全部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与的农村食品平安治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扬开展农村食品平安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平安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平安管理法律法规学问培训,统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相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自觉、仔细开展食品平安管理状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平安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小销售店,餐饮企业、各类集中供餐单位、小餐饮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相对固定场所加工制作销售食品的小摊点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区域全覆盖、生产经营者全覆盖、检查内容与项目全覆盖,逐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等合法资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3.用非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4.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别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6.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涉嫌侵权、仿冒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7.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8.食品生产经营者支配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平安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工作的;
9.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其他食品平安违法行为的。

(六)严管食品批发商。

以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源头地的监管,严格监管食品批发商,督促批发商不选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标示不合格的食品,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劣质食品。

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商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状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要劝导食品批发商主动停止经营傍名牌的山寨食品,对不听劝阻,执
意经营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频次。

要加强对批发商仓库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批发商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频次,斩断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链条。

(七)规范经营行为。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仔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选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卫生状况、温控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定期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刚好清理过期食品。

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平安。

(八)强化监督抽检。

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山寨食品、五毛食品,重点抽检食品批发商、大中型超市,对抽检发觉的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其来源,查找上级供应商(批发商),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督查和暗访状况作为年底对各食药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农村食品平安治理工作月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平安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平安专项整治总结。

总结要有详细的数据、案例、监管成效等。

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加盖公章)。

电子版发送至县局食品平安监管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件。

农村食品平安整治方案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平安水平,确定自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平安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扩散,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平安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平安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平安水平。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平安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平安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驾驭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

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
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农村地区已纳入书目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

对于运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运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强化对面对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刚好发觉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

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样等问题。

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

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根据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意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

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状况明底数清。

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

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
主体责任。

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实力,规范合法经营。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选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仔细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殊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内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接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刚好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

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
售散装食品时,根据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

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刚好召回和停止被发觉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状况。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觉的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刚好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缘由、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平安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主动协同教化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平安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平安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选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运用、食品留样等落实状况,督促落实食品平安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与教化、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平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主动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
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平安监管的手段和方法。

(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管理方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淌厨师和农村食品平安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平安培训和流淌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扬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刚好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平安承诺书,推动食品平安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网格化管理模式。

四是激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风险。

(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动小餐饮食品平安治理
主动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方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状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选购
和运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运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平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

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殊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

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依据详细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气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平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

各股所要仔细总结排查和整治状况,特殊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平安监管的新措施、新阅历,探究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

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平安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驾驭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状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平安风险隐患,制定措施方法,列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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