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装箱货物责任区间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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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装箱货物责任区间的划分摘要收货人在目的港收货时,常可能发现货损、货差,那么,这种货损货差应由哪一方负责赔偿呢?分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间段是确定索赔对象的基本准则,本文着重分析了承运人的责任区间。

关键词集装箱货物;责任区间段;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
在国际集装箱海洋运输中,收货人在目的港收货时,常可能发现货损、货差,那么,这种货损货差应由哪一方负责赔偿呢?分清相关责任人及各责任人的责任区间段是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偿的基本准则。

这种索赔涉及到三个可能的责任方:托运人、承运人、第三者。

不同的当事方有不同的相关责任:
1、托运人的责任:
简单来说分两种情况:
(1)货物交至承运人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货损均由托运人负责。

(2)我国《海商法》第66条第1款规定:“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品名、标志、包装或件数、重量或体积的正确性;由于包装不良或者上述资料不正确,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就算货物交付给了承运人,由以上情况引起的货损、货差也属托运人的责任,应向托运人索赔。

2、承运人的责任:
这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货物交至承运人之后,在承运人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货损事故,除由于托运人的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原则上都由承运人承担。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如何确定货物交至承运人?“承运人责任期间”定义:《汉堡规则>、我国<海商法>均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那么,不同的交接方式条款对应的货交承运人(或由承运人交货)的时点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承运人责任期间的时点也是不同的。

我们下面来分析一下集装箱运输中不同交接方式下货交承运人的起止地点:
表1: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图
我们可以看出,这九种交接方式归结起来,涉及到CY、DOOR、CFS三种场地两两组合。

我们分析一下以下三种不同情况的基本交接方式:
(1)CY-CY交接方式: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交接方式。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点是在装运港码头堆场/目的港码头堆场。

也就是说,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运港码头堆场接货时起至目的港码头堆场交货时止(场到场)。

通常这种时候是进行的整箱交接,即:货物是由托运人已装好箱交至码头堆场/或承运人在目的港码头堆场将整柜交付给收货人,装箱、拆箱都是由托运人自己进行的。

一般来说,承运人的提单上都注明:SHIPPER’S LOAD & COUNT & SEAL 这样的条款,承运人只需凭集装箱柜号交货。

对柜内的内容不负责任。

这点和散货船有很大的区别:对于散货船来说,提单在凭船上大付签发的收货单来签发的,而收货单是在货物实际装完船后,由大付核对实际装船货物与装货单上记载货物后签发的。

(核对的项目包括:数量是否相符,外包装是否完好等)若实际装船货物与装货单上记载货物数量相符,外包装良好,这种提单不需要另外任何批注,也就是清洁提单,收货人凭清洁提单在目的港提货时如果发现货物出现了破损或灭失的情况,就可以由此推论为是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也即承运人的责任区间内)发生的并由承运人承担责任.而承运人也不能就此作出任何反驳, 因此承运人在签发提单的时候要非常谨慎。

(2)CFS-CFS交接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拼箱货。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点是在装运港码
头集装箱货运站/目的港集装箱货运站(站到站)。

也就是说,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运港集装箱货运站接货时起至目的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交货时止。

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内帮托运人进行装箱、拆箱,承运人对在装箱/拆箱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也要负责。

可以看出,在这种交接方式下,承运人的责任区间延伸了。

(3)DOOR TO DOOR交接方式:
这种交接方式下,承运人的责任区间比第二种CFS-CFS又进一步延伸了。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点不是在码头进行而是延伸到了装运港托运人的工厂/目的港收货人的工厂。

也就是说,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工厂到工厂。

3、第三者的责任:
第三方责任人一般有:港口装卸企业、仓储企业、陆路运输企业等。

严格讲,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货物仅处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监管之下。

因此,处理这类货损的基本原则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解决完了货损、货差的赔偿问题之后,再根据事故的确定责任追究第三方责任人。

也就是说,尽管是第三者的责任,但首先是解决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赔偿问题,然后才由承运人或托运人向第三方追偿。

总而言之,货差货操作的责任划分,应以货物在谁的有效控制之下为基准。

当然,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时候还需注意到承运人的一些免责条款,比如:“疏忽条款”等,由承运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或疏忽等航行过失所造成的货操作,承运人可以免责。

只有综合分析各作业区间相关人,分清货运事故的发生原因,并保存好有关的证明单据,收货人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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