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强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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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这是一种贷款新规,从贷款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实贷实付、贷放分控、贷后管理、罚则约束7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原则,为构建和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奠定了基础。

成为我国信贷市场走向规范和成熟的新起点。

为促进银行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支持实体经济,银监会于2009年7 月23 日公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作为银监会出台的监管“利器”,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文本约定、贷款发放与支付方面均较以往提出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强调了贷前调查与审批环节的合规性。

当然,作为新事物,《办法》在施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争议,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固定资产贷款具体口径不一.二是信贷资金在借款人账户停留时间过长。

三是信贷资金同名划转现象难以控制。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人和监管机构三方的共同努力与配合。

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

其次,银行营销部门应做好优质客户的协调沟通工作。

最后,监管机构应尽快就《办法》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流动资金贷款监管法规的系统性修订和完善。

其中,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可谓该办法核心指导思想。

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流动资金测算公式适用范围偏窄。

二,流动资金测算公式没有充分考虑借款人的结算资金占用与来源因素。

三,没有明确“借款人自有资金”的定义。

四,没有明确“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的范围。

五,关于借款人的资金平均占用,时间占用,资金的累积需求量,平均需求量没有区分并加以说明,可能引起资金需求量测量混乱。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在总结银行机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被认为是银监会对个贷款管理所推出的新政。

银行贷款业务监管法规框架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银行贷款业务监管法规框架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基本原则—贷放分控
贷放分控原则
《固贷办法》 《流贷办法》 《个贷办法》
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 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 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 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放款,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第二十条) 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贷款发 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 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 用途。(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 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 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第 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 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 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 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 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 件的个人贷款。(第二十七 条)
风险管控要求,并建立制衡
机制和问责制度。
基本原则—贷用一致
贷用一致
《固贷办法》 《流贷办法》 《个贷办法》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 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 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 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 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 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 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 贷款被挪用(第七条)。 的 使 用 情 况 , 不 得 挪 用 。 的个人贷款。(第七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 (第九条)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 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 借款人应承担未按约定用 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 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 并与贷款配套使用。(第二十八 途 使 用 贷 款 的 违 约 责 任 。 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 (第二十二条)。 支付方式等。(二十四条) 条) 如发现借款人违反规定使用贷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 款资金等情况,贷款人应与借款 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 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 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 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 用途。(二十八条) 用途。(三十四条)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编者按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及信贷管理能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2月2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与2009年7月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法律框架,必将作为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

从本期起,本刊特借“监督保障”栏目,对此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逐步纳入法制化,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一、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该《办法》第3条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具体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分8章43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总结。

一是扩大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适用主体范围。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的范围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而《办法》规定贷款人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甚至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只要有资格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均是贷款人。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农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农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关注贷款规则的新变化——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为改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银监会先后发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较之于《贷款通则》在内容上有较大的调整。

准确把握并有效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不仅是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的需要,也是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具体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了借款人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固贷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组织。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个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上述规定与《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实践中,应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并可以将《贷款通则》的该条规定纳入固贷办法和流贷办法规定的“国家规定”范畴。

二是确立了贷款全流程管理原则。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将贷款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一)受理与调查。

对借款人、项目建设、借款用途、担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或者尽职调查评价意见。

个贷办法还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二)风险评价与审批。

对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价,按照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审批。

(三)合同签订。

涉及合同内容、签订及履约管理等方面。

(四)发放与支付。

要求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强化贷款发放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贷款原来粗略分为前、中、后三个环节,全流程分为受理、调查、风评、审批、签约、发放、支付、后管和处置九大环节,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三个办法”均在第二章至第七章对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求。

体现了三个目的:●各环节进行分解,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全流程的始终●有效制衡原则,将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及岗位●实行问责制,各个环节相互制衡,相互补充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诚信申贷原则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重大信息披露。

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做好贷款准入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协议承诺原则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权利义务,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行为。

●协议承诺是贷款人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依据●承诺审贷材料信息的真实有效●承诺贷款的真实用途●承诺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贷放分控原则商业银行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强调各部门和岗位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利过于集中。

●强调批贷≠放款●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

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

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银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心得体会与建议今年,中国银监会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业贷款业务管理,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政。

在当今这个金融全球化、经济日新月异的社会,加快信贷制度创新,强化贷款质量管理,对于促进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但如制度执行不到位,再新、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个传说。

本课题组结合农村信用社工作实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特别是2月20日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析,并对可预见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拙见,以期得到银监部门重视和支持,以使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对银监新政的总体认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紧扣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对当前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与防范,有极强的针对性。

特别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推进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从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以及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出台了“新政”或作了改进和完善,体现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管理特色。

在贷款门槛不变的前提下,办法强调对支付环节的控制与贷款用途的管理,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有效防范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充分体现了银监会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和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必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规范发展,进而助推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执行中可预见的困难与问题从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业务工作实践看,推行办法的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支付管理环节。

受托支付意味借款人不能与交易对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付款的滞后性难以避免。

受托支付个人贷款业务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先办毕借款,再交易。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
刘明康讲话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银监会推动的 银行业的一场革新和进步,将有助于 提升经济领域的管理水平和银行业风 险管理能力.尽快用新的办法切实管 理贷款发放和优化风险管理工作.
目的
重构贷款管理基本 制度框架,从而取 代原有《贷款通则》
7大原则
全流 程管 理原 则
诚信 申贷 原则
协议 承诺 原则
3,经营成 , 本加大Fra bibliotek未来信贷市场是否会萎缩
央行与银监会的博弈?
央行当前的工作目标:维持经济稳定增长;银监会当前的工作目标:监 控商业银行体系的风险.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故而影响政策制定 与执行.这种博弈,将体现在政策以及相关监管办法的效力势必存在一定 的博弈执行效力可能被"打折".实际上,从本次银监会的"一指引三办 法"中就能看出,贷款发放的"受益人原则"其实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 贷监管要求的重申,并非是完全新鲜的内容.但这套制度出台之后,其操 作性如何还值得商榷.在操作性上,最大的问题存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明 确的项目.如果此次的办法在执行上采取非常严格的准则,将很难划清 "真实"和"虚增"的界限;而如果措施不十分严格,又无法起到预想的 作用.
金融机构需开展工作
组织多 层次培 训
及时调查 研究完善 新规
加大宣传 督导力度
监管当局具体要求
抓好借款人和受益人等依合同联合鉴 证验收进度及质量这一关键环节. 重点查处借款人违反规定,化整为零 规避贷款支付等行为. 尽快修订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全面 反映"新增授信"情况. 要注意引导大中小型银行走差别化发 展道路,避免发展战略,模式趋同. 加大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宣传力 度,加强培训,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 .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

解读银监会“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主要内容▪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新规重点和特别规定▪政策的监管和执行中的要求▪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导向▪贷款新规对农信社信贷管理的指导贷款新规政策分析▪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专家指出,贷款新规是我国银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银监会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出台贷款新规,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新规在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风险等方面,均有革命性意义。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目的)▪维护贷款资金安全,真正保护好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改变传统的贷款观念,营造借贷双方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健康的信贷文化▪实施贷款支付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通则》已出台十几年,与实际状况有些不适应,监管局短期不会对《贷款通则》进行全面修改,而是通过出台具体办法完善通则。

当然,这些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也包括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监管当局不排除小部分银行贷款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的可能性贷款新规政策分析▪《贷款通则》也已经不适应目前贷款市场的需要,亟待修订,并上升到行政法规的法律层级。

▪这次《办法》的出台是对目前贷款监管规章的重要完善,具有强制力。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我国此轮宏观经济在摆脱国际金融危机阴霾后率先复苏,在政府“四万亿”的强大刺激下,商业银行创出前所未有的信贷增量。

虽然宏观经济已经走上了上行的通道,但其复苏的基础尚不牢固,如果没有好的监管,天量信贷可能形成巨额不良资产。

贷款新规政策分析▪去年全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59万亿元,相比2008年的4.9万亿元激增95.7%,几近翻番。

银行践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细化贷款管理经验材料

银行践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细化贷款管理经验材料

银行践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细化贷款管理经验材料银行践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细化贷款管理经验材料我行严格践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努力提高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贷后管理环节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为例,具体做法如下:一是放款前与借款人进行充分沟通。

例如:该行XX年5月为某校发放了一笔流动资金贷款,按以前的管理方法,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监督信贷资金使用就行了。

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客户经理耐心向借款人详细说明用款的有关注意事项,在什么标准情况下采用自主支付方式,什么标准情况下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每月用款前需先拟定《用款计划》,月末向银行提供《实际用款清单》,贷款支付完毕后还需提供《自主支付汇总报告》;确定是否开立借款人资金回笼账户,如果设立资金回笼账户,则借贷双方应商定该账户资金回笼的比例、对外支付时的单笔、单日限额、资金支付授权管理等相关细节。

二是视客户的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支付方式。

如针对某校各项支出琐碎、额度小的特点,流动资金贷款的支付适合自主支付方式。

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向上游客户支付较大额度的货款,则宜选择受托支付方式。

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借款人起初很难接受支付方式的改变,这就要求客户经理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明确贷款用途,防止资金挪用。

如按照额度授信方案,某校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收支时间差所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则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秋季学费归集前的所有流资支出,严禁用于大额的固定资产支出。

此项内容不仅是精细化管理的核心,也是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客户经理需与借款人进行充分沟通,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影响合作关系。

四是客户经理严格按借款人的《用款计划》授权支付,会计前台付款时审核客户经理授权情况。

客户经理在审核支用凭证时,对支付事项(用途)、金额、收款对象等内容应仔细审阅;对相对额度较大的支出应要求借款人(或收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者相关资料。

五是客户经理月末核对《实际用款清单》和《用款计划》,如果二者有较大差别,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1、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2、《办法》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几个部分,《办法》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

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办法》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办法》要求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

通过进一步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办法》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

《办法》要求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第三,《办法》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银监局释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银监局释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认识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认识

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几点认识中国银监会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业贷款业务管理,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新政。

这为银行业加快信贷制度创新,强化贷款质量管理,促进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学习,我认识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紧扣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对当前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风险与防范有极强的针对性。

特别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推进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出台了“新政”,体现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管理特色。

实行新的贷款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贷款新规主要从再造贷款业务流程、规范合同约定、强化贷款用途的有效监管、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问责等角度做出重大调整。

一是对贷款流程进行全流程再造.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新规定改变了《贷款通则》等传统信贷制度的粗放简单的管理模式,将贷款管理的流程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了明确的问责制。

从受理条件、调查内容、风险评价、审查要点、合同签订、支付方式、支付审查、贷后检查、违规问责处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性引导,对风险实行环环相扣的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全覆盖。

由此,可以看出新规使信贷管理模式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

二是加强贷款合同规范性、有效性管理.明确对货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要求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还款方式、还贷保障、风险处置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保证的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让信贷人员相互复核、相互监督信贷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十七条要求金融机构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实现岗位或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把好信贷业务的关键一关。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教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心得

[教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心得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学习,感触颇深,特将学习心得分享如下:为提高商业银行对信贷的风险管控能力,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贷款新规,并称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不仅使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利于促进贷款业务健康规范化发展,更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流程化管理,实现发展和风险的平衡。

贷款新规的全面实施,将给我国银行业带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监管思路,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大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在经济市场化转型过程中,金融资产快速增长,信贷规模迅速扩张。

当前,我国银行业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了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但仍存在贷款经营管理相对粗放,信贷文化不够健全,存在不按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给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带来影响,给信贷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特别是在复杂的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下,有可能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如何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银行日常经营和银行监管的重要责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的出台,为规范借贷行为,明确法律责任,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促进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实现银行贷款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科学发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借鉴了境外银行贷款业务的通行做法,重点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要求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强化贷款用途管理,坚持“受益人原则”,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实施贷款人“受托支付”,减少贷款挪用风险;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强调贷后管理,有效改变过去“重贷前、轻贷后”,实现贷款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增强银行风险抗御能力。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业务实务727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业务实务727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 个指引与信贷业务实务
727
2024/2/7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 业务实务727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业务实务
起草动因 出台意义、过程 贷款新规核心要义 信贷流程
• 贷款申请和尽职调查 • 贷款审查和审批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 业务实务727
起草动因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 业务实务727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主要内容
Ø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定义 国家统计局--50万元以上
Ø 《流动资金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定义 日常生产经营
Ø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定义 个人消费、生产经营
Ø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定义 贷款特征 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紧密相 联。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 业务实务727
第20页
协议承诺(三)
Ø 协议承诺原则在贷款合同中的体现:
要求借款人通过签订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承诺申贷材料信息的真实 有效
➢ 在尽职调查前提下,应在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中要求借款人等当事人签订承 诺性质的条款,自我声明其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否则须承担相应违 约责任,这可以大大降低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可能性。
风险管理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与信贷 业务实务727
第30页
受托支付(六)
法规要求之三
n 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由于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 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前,贷款人应确认借款人符合贷款 发放条件,且其支付对象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支付事 项与其提交的交易合同等相关资料一致。采用贷款人受托 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提交合同约定的交易资料供贷款人 审核。

浅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意义及加强银行信贷业务风险

浅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意义及加强银行信贷业务风险

浅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意义及加强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分析摘要:2009年,我国经济进入全球陷入金融危机之后的复苏阶段,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难以解决或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去解决许多问题,而自1996年以来形成的信贷管理方面的监管法规,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己经不能适应实际业务及有效风险管理的需要了。

本文分析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的意义以及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以及实际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并对银监会新颁布的“三个指引一个办法”的风险管控进行了分析,以此也提出了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分行应该以一种什么态度对待贷款新规提出了个人建议。

关键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意义风险管理建议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下,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及信贷管理水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配臵信贷资源,保障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自2009底到今年2月份,中国银监会连续出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简称“三办法一指引”)。

这“三办法一指引”涵盖了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明确规定对贷款实行全流程风险控制,强化了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所以,“三办法一指引”的贷款新规对我国银行业信贷资金的支付管理是一场重要变革,对加强银行信贷管理具有深远意义。

一、实施“贷款新规”的重要意义(一)切实保证贷款流向实体经济,有利于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贷款新规”紧紧抓住贷款实际用途这一关键环节,通过贷放分控、实贷实付和完善的贷后管理等,加强对资金流向和用途的监督,将传统的实贷实存转为实贷实付,挤掉那些并非用于实体经济的虚假信贷需求,从源头上堵住虚假骗贷和贷款挪用等制度性漏洞,保证贷款流向实体经济。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小解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小解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新规小解信贷科徐旋2010年上半年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提出了精细化发放贷款并全流程管理,即从合作银行(社)受理调查、放款至客户用款、还款全方面管理,以提高贷款正常发放,正常回笼,要放的出,收的回,还要用到位。

主要增加了分析评估和预测贷款风险、用款受托支付、个人贷款还必须执行面签制度,加强了贷款既定用途要求、还款来源的准确预测、信贷人员尽职调查等。

以上所有规定,都是为了贷款能够到期收回,按用途使用,也就是借款人能够在借款到期日之前以其收入所得能够归还贷款。

一、分析评估和预测贷款风险。

按风险定价原理,银行业的每一项产品、每一笔业务在产生收益的同时,必须面临相应风险,因此,要准确定价贷款的收益率,必须剔除面临的风险损失。

对于我社来讲,主要收益还是来自于贷款收息,更要注重对于贷款风险的分析评估和预测,客户经理提交的调查报告不应是一味的讲收益、唱好歌,要客观准确分析评估其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财务风险和非财务风险。

根据风险补偿原则,我社也可以制定单笔贷款风险系数,对于高和偏高风险系数贷款,可提高该笔贷款利率。

二、贷款受托支付。

这条规定出台,主要为了使贷款流入既定用途,防止客户挪作他用,因合作银行(社)贷款调查未对客户其挪用投资或经营进行分析,容易产生挪他用途风险。

近两年来,大量的信贷资金进入股市、楼市,对于这方面的抑制,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贷款受托支付是新增款项,也将成为监管部门贷款检查的重点对象。

三、还款来源预测。

信贷人员对于借款人情况尽职调查并形成报告,必须预测借款人到期日按既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的经营收入或担保方收入能够归还贷款。

而有些信贷人员还是以借款人资产情况来定贷款额度,这是不够的,更应该以借款人预见的现金流入作为还款来源并作为其放款额度的依据。

如果只依照借款人资产,其中相当一部分易变让难认定资产,还有一部分已抵押资产又作为贷款资产计算在内,到期日归就还不上贷款,一种可能就是,合作银行必要花大量力气用于起诉、处臵其资产,但起诉周期长、收效低;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信贷人员让客户进行贷款转贷,导致一些贷款历年转贷,变成隐藏的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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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强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作者:朱华娜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7期[摘要]2009年,我国经济进入全球陷入金融危机之后的复苏阶段,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难以解决或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去解决许多问题,而自1996年以来形成的信贷管理方面的监管法规,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己经不能适应实际业务及有效风险管理的需要了。

本文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以及实际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并对银监会新颁布的“三个指引一个办法”的风险管控进行了分析,以此也提出了贷款新规未规定的个人风险管理建议。

[关键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风险管理建议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商业银行业务量占比最重的信贷业务的风险性一直是各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 信贷资产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

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中国的银行业先后经历了三次扩大贷款规模,发放大量贷款, 短期内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改善了贷款总体质量,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

2009年,我国经济进入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复苏阶段,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难以解决或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去解决许多问题,而自1996年以来形成的信贷管理方面的监管法规,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己经不能适应实际业务及有效风险管理的需要了。

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风起云涌阶段,建行、中行、工行已先后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超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远大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

同时与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都在3%以下的比率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1、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不履行契约、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务偿还或不愿偿还贷款本息而形成的信贷风险,一般是企业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因为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而引起的。

近年来,信用风险更多的暴露于个人按揭贷款上,借款人不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现象屡见不鲜。

2、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对银行信贷造成的影响。

政策变动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

因为对企业的影响和间接威胁的影响而间接威胁银行的信贷安全。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期诈、外部欺诈、员工行为和工作场所问题,客户、产品和经营行为,实物资产损坏、经营中断和系统瘫痪,执行、交货和流程管理。

4、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在信贷业务中,利率风险表现为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引起存款、贷款利率在期限、数量、方式上不相匹配而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利率是随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动的,利率波动幅度大,信贷业务的利率风险越高。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以上的风险,在实际情况中,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普遍存在以下的问题:1、信贷流程缺乏有效性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牵制原则,设立贷审会制度, 即通过在贷款调查环节人为设立双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由信贷业务前台主管签阅后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最后由信贷审批人终审等各道关卡来降低风险。

但是各银行的贷审会成员由银行内部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人员组成基本不流动,贷款是否通过审议,由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组成牢固的内部利益集团。

一旦将来信贷资产发生问题,“集体决策=集体责任”,组织的弊端很难起到真正决策作用。

2、客户选择存在偏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性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客户选择上出现盲目“抢大户”的情况,对冠有巨头、中国几百强、世界几百强字号的企业,银行更是盲目增加授信和扩大授信范围,对新增贷款未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组合,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

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3、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形式化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大多都只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有效、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未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

并对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频率和要求。

我国商业银行均制定了系统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各行贷后检查的频率虽然能达到要求,反映客户风险的贷后检查报告质量低下, 各期贷后检查报告内容雷同,只是企业相关数据的简单罗列,未能深入揭示企业财务、经营和借款人自身的异常情况。

在贷后检查手段上,往往过于偏重听取企业自身介绍,分析性复查较少,贷后管理流于形式,没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4、对信贷人管理员制约手段不合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对信贷管理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

但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忽视对人的激励,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如目前各行普遍存在的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等现象。

三、贷款新规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鉴于以上情况,2007年7月16日,银监会刘明康主席主持召开贷款管理办法起草动员会并作重要讲话,成立了由银行监管一部牵头,政策法规部、国际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起草工作组,经过收集、考察、征求意见、法律审查、修订完善、报批等阶段,于 2009年7月13日,银监会颁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要求商业银行在3个月之后实施;2010年2月,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

新出台的“贷款新规”对信贷业务进行了以下方面的风险控制:1、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

不论是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均经过从借款人申请贷款到贷款业务结束的过程,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上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

新出台的贷款新规改变了以往将贷款流程只划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贷后管理三个环节的粗略划分方法,对贷款流程进行了更细的环节划分,同时,对每个环节出台了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了贷款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化的过程。

2、强调诚信申贷原则。

诚信申贷的实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贷款申请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管理客户关系、开拓业务市场、发现潜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贷款新规强调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入、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3、强调协议承诺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追究各方法律责任。

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协议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及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

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这样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4、强调贷放分控原则。

是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

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贷放分控的要义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体现为: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采用贷款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贷款人应按照贷款人委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审核。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5、强调实贷实付原则。

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有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减少贷挪用的风险。

6、强调贷后管理原则。

贷款新闻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7、强调罚则约束原则。

指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贷款新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对于明显违反贷款新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利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给予处罚,以保障贷款新规的执行力,以此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水平。

四、其他风险管理的建议措施另外,在具体的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可通过改变组织结构,加强量化风险管理的办法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1.组织结构及激励机制的改变。

商业银行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在人事管理上实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业务的制度,在业务管理上给予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信贷管理人员享有较强的独立性。

同时,通过财务激励措施使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

2.量化客户及业务的风险管理。

贷款人可以通过借助现代计量方法和各种专用软件研究确定目标市场,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行业客户组成信贷资产组合,以便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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