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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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1.04
•【字号】黄政发〔2016〕23号
•【施行日期】2016.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4日
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
发〔2016〕35号)要求,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实现全民健身常态化,建设健康黄冈,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以服务建设“四个大别山”为主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多元化功能与作用,服务黄冈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建成覆盖城乡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一)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10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0万人。

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自行车、漂流等户外运动项目的锻炼人群不断增加。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

(二)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

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累计参与国民体质监测(检测)人数达到3万人次。

(三)在市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县城的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基本实现所有县(市、区)有两片以上社会标准足球场、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有游泳馆(池),80%的乡镇有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达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超过0.1平方米或室外
人均用地面积超过0.3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80%县(市、区)建有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

(四)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定期定时向社会开放。

(五)县(市、区)体育单项协会平均达到15个以上,体育总会覆盖率100%。

每万人有0.5个体育社会组织,5个全民健身站点。

城乡每千人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万人。

体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

全民健身服务业的规模,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六)打造并持续推广挺进大别山自行车赛、漂流赛等国家级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加快体育休闲业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推动健身休闲行业通过连锁加盟和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促进黄冈体育旅游发展,拉动体育消费,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70亿元,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动力源。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

制定全民健身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服务比重。

引导发展多功能运动场、户外健身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漂流船艇码头等设施。

合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

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运动场地设施。

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

加强对已建有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场地设施的利用率。

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融合。

制定“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利用网
络体育信息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多种方式参加体育健身锻炼。

以举办挺进大别山自行车赛、漂流赛、全国热气球赛、全国汽车拉力赛、岳家拳国际邀请赛等一系列赛事为抓手,弘扬大别山红色文化精神,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以举办黄冈市第五届运动会为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大力发展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扩大乒乓球、游泳、田径、自行车、漂流、登山等项目的健身人群,引导发展网球、瑜伽、滑板、攀岩、电子竞技等具有时尚前沿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继续推进足球、篮球、排球、游泳、棋牌等运动项目进校园和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积极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竞赛品牌。

为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困难职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符合无障碍标准。

(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

重点加强县(市、区)体育社团建设,扶持民间体育组织和网络体育组织建设。

扶持单项体育协会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实现管办分离和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坚持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积极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提升体育社团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站点网络化、规范化建设,构建“行政组织-协会组织-民间健身组织”等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规范、覆盖面广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五)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

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

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搭建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化平台,制定国民体质工作计划,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

积极做好国民体质测试培训工作,在保证测试样本量科学分布的前提下,完成国家定期下达的监测任务。

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逐步纳入全市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依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注册分类
管理,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挥其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示范、指导和骨干作用。

(六)强化全民健身宣传。

进一步充实、完善全民健身工程电子档案,逐步建立专业、完备、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在线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健身项目、指导员情况等信息,形成市、县、乡三级全民健身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

努力完成政务、咨询和服务的多平台建设,借助移动信息化优势,基本实现全民健身工作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根本改变,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

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依法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畴。

(二)建立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现有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

要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

各级发改、住建、国土部门要统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和城市建设,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文广(体)、教育、科技、卫生计生、住建、环保、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三)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机制。

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

通过完善考评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四)建立体彩公益金资助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方式,利用体彩公益金对实施全民健身宣传、政策研究、体育特色项目挖掘推
广、健身科普知识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城乡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资助。

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

(五)建立全民健身工作信息公布机制。

定期公开公布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情况,全民健身事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项指标数据达标情况,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由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实施。

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要建立考核机制,通过责任目标考核,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督促督导等措施。

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主导作用,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二)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和本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于2020年6月底前进行全面评估,对未落实到位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问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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