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选调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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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选调生条件
第一篇:山东省选调生条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有关选调生工作的要求,我省2010年继续面向海内外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不包括具有民办性质高校和成人院校。

)201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具体包括:山东省人事厅2008年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生,山东省人事厅2007年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活动并经省人事厅批准延长一年服务期的大学生;共青团山东省委2008年招募到山东省内基层从事志愿活动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须是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省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目前在岗、基层单位同意推荐报考。

2、选调数量。

全省从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中计划选调850名左右,其中17市670名,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各60名。

选调专业由各市、各系统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统筹确定。

选调生考录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同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不受专业限制,其中的本科毕业生可按研究生职位报考。

3、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可放宽为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入党时间截至2009年12月15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年龄按学历相应放宽2周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
(2)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生;
(3)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往届毕业生中,未经选聘单位同意,自行离开服务单位人员;退出服务项目,自谋职业人员;已被解聘人员;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一次以上人员;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包括延长服务期满)、不再作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与基层单位签订协议人员等;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因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一年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条件说明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

拟报名人员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仔细阅读《山东省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山东省2010年选调生报考手册》及报考单位补充说明。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该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2至3个工作日内(包括提交信息当天),登录山东选调生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

省委组织部对报名情况进行跟踪审查,并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审结果。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公安系统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提前组织。

山东省公安厅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单位。

(3)网上报名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包括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及时登录山东选调生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80元/人。

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省外高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简称特困生),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下载填写《特困生证明》,高校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报考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办理免收报名考务费手续。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特困生如实填报。

报考公安系统的,在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现场报名时提交《特困生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报名考务费适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不能按期提交《特困生证明》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

经审查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
取消报考资格。

《特困生证明》请妥善保存,用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各志愿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和调剂录用计划。

(调剂计划办法见附件2)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阶段时间安排
①报考各市、法检系统人员
2010年1月11-15日,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010年1月11-17日,网上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10年1月18日,网上查询资格复查结果;
2010年1月18-21日,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报名结束。

②报考公安系统人员
2010年1月13日前,按照山东省公安厅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初审;2010年1月18-21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报名结束。

2010年1月13-15日,山东省公安厅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改报志愿。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缴费时间,均为指定日期的每天8:30至17:30。

2、笔试。

2010年3月6日,在济南统一组织录用资格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时间半天。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4分。

笔试成绩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

3、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选调生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山东省2010年报考选调生诚信承诺书》,交学校或基层服务单位审查盖章,同时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领
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资格审查前,17市报考志愿以县(市、区)为职位,由各市组织填报。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2)
4、面试。

时间安排在3月中下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急处变、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设旁听席,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等现场旁听,接受社会监督。

5、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每个职位按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报考公安系统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能力、潜力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察,组织民主测评,全方位了解考察人选情况。

6、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研究生学历录用计划出现空缺时,可等额转入本科生录用计划。

省委组织部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期为7天。

根据公示结果,各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选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学生本人不得另找工作。

四、安排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岗位。

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基层挂职锻炼1年。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选调生,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工作。

拟录用人选档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有关市委组织部。

档案逾期未到的暂缓报到。

如档案记载与考生填报信息不一致,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
委组织部办理选调生和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选调生(不包括博士)2年内须在乡镇街道、基层政法部门工作。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考录工作全过程。

对报考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选调生网”()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将在该网站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第二篇:2009年山东省选调生
也谈基层工作“干头”与“奔头
基层工作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事业发展的依靠,是党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大多在这里。

中组部长李源潮指出,领导机关的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朝下走,主动到基层去,到艰苦困难的地方去,砥砺品质、锻炼作风、增长才干,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越是欠发达地区,越是磨练青年干部的好地方,往往后发地区越会给年轻干部提供一个成长更加宽阔的舞台,年轻干部要尽快成长成才,只有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基层工作中,吸取各方面的知识和营养,在艰苦的环境中得到全身心的锻炼和提高,密切联系群众,与他们建立深厚的感情,才能够经受风雨、广见世面,才更容易增胆识、长才干。

“干头”,是做基层工作须具备的精神状态,包括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要有精业、敬业的态度。

要做好基层工作,必须有干劲和不怕苦怕累的热情。

“奔头”是奋斗、进步目标的具体化,它能促使人们在进取中创造业绩,获取成果,享受快乐。

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身价值,这样才有“奔头”。

假如没有“奔头”,“干头”是坚持不了多久的。

“没有伟大的愿望,就没有伟大的天才”,希望在前头,行动有劲头,工作才会
有“干头”。

有些领导只要求基层干部如何如何干工作,而对其生活等现实问题关心的不够,这样只让人有“干头”,不考虑其有没有“奔头”,是难以点燃希望之火的,“干头”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

有“干头”源于有“奔头,”有“奔头”促进有“干头”,让长期在生产一线艰苦奋斗、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政治上有“奔头”,生活上有盼头,具有导向性的意义至关重要,真正重视、真心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就应当多从制度、机制层面上予以考虑。

积极肯定并格外珍惜基层干部有“干头”的精神,创造条件多为他们谋些“奔头”,就会使其在希望中工作,愉快而出彩,创新而有为。

良相起于州郡,猛将发于行伍,古今凡成大事者,无不经过底层的历练和艰苦的考验。

对于年轻干部来讲,基层舞台大、天地宽、机会多,干部到基层去,既是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也是自己健康成长需要。

如果想有所作为就离不开基层实践的一番锻炼,基层离不开年轻干部,年轻干部更离不开基层。

2011年的真题范文现在没有,你先看一下2009年的这一篇吧,认真练习,加油!
第三篇:山东省2015选调生考试考试用书[范文]
山东省2015选调生考试考试用书
2015年山东省选调生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

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
笔试。

3月23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和申论各占50%。

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可于4月初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分数线。

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和《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以下分别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查盖章,同时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特困生证明》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经历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交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同时携带《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结束后,17市分别以所辖县(市、区)为职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

4月中下旬,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

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分别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选调计划3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选调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
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同类职位(指大学本科生职位、硕士研究生职位、博士研究生职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3、考察和体检。

考察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要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市组织。

4、确定选调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各市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选调有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到村任职与管理服务
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选调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

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在村服务期为2年。

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

到村任职前,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选调合同。

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党的关系转至任职村。

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负责。

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服务期间须在村工作。

服务期间违纪违法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
的,解除选调合同。

录用选调生
1、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

2、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选调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014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

4、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入党时间截至2014年1月15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7)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受过处分的;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

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2月17日8:30-21日17:3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月18日8:30-24日17:30)。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核。

各市先进行初审,省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一般需2-3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月21日17:3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

报名确认(2月19日-25日)。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于规定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进行报名确认,标准为每人80元。

未按期缴费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等,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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