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意见】县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残联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残联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合残联〔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残联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合残联〔2018〕5号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推进市残联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本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合肥市残联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2月24日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合肥市残联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2018年,市残联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为残疾人服务”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为基础,抓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我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健全依法行政组织体系。
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完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并决定我会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指导、督促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全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考核、总结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负责人:李炳云;责任处室:办公室)(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提升干部法制素养。
健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公务员法》、《价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现将《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2日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实施“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强化主动监督,推动法制工作法治化,提升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使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判断、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判断上来。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推动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
根据《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压实主体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将报告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开。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三府法〔2018〕9号三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推动我县向海洋经济新时代裂变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
县法制办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52件,涉法文件数量较以往大幅度上升,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36件,其他涉法文件34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20余条,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件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问题,有效保障了涉法文件合法、合理。
同时对我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除了通告等应急性事项外,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三门政府网、三门新闻网、《新三门》报纸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性。
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7〕24号)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政府、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的范围,共清理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10件,县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57件,共计267件。
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县法制办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法律顾问聘任方案的通知》(三府法〔2017〕1号),公布了我县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的法律顾问聘任方案。
法律顾问将全面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
按照省要求法律顾问比例应达到100%,预计2018年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将都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5•【文号】国办发〔2018〕118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4•【文号】国办发〔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
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
为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依法治县自查报告

依法治县自查报告依法治县是实现国家的一条战略路线,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依法治县自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依法治县自查报告2018年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法制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一、法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制监督制度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林业和法治农业建设水平,在原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度法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机关相关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制监督检查。
法制队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去年我局在15个下属单位聘任了兼职法制员,今年我们按照工作部署每月对兼职法制员进行交流培训,逐步提升了兼职法制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普法宣传教育稳步实施1、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
通过进村入户大走访,向基层群众宣讲了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正案,利用春耕备耕农林科技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讲座等机会宣传涉农林的法律法规。
2、法治宣传手段丰富多彩。
充分利用农林信息网、农民信箱、农技通和林技通等移动终端的先进形成方式把宪法和法治精神送到田间地头。
3、学法氛围逐渐形成。
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全面参加了公务员网上学法活动,同时积极参与上级法制机构、依普办、省厅、杭州市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全社会普法学法的氛围初步形成。
上半年,报送区政府法制办法制信息12篇,报送司法局普法信息7篇、普法案例2个。
三、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1、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管理不断完善。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发布、报备、清理和管理本局的规范性文件。
上半年,本局制发了《关于印发<临安区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2019年临安区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生产企业和蔬菜高效双低农药补贴供应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报区法制办备案。
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安排意见:
1. 依法依规:行政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
法违规行使权力。
2. 公正公平:行政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待各方面利益相关者一视同仁,不
因个人或组织身份地位等而偏袒或歧视。
3. 效率高效:行政工作要高效率地完成,在处理事务过程中,要规范流程、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4. 权责清晰:行政工作中权力与责任要明确界定,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行政行为要
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
5. 信息透明:行政工作要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
公务活动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 参与决策:行政工作应该注重民主参与,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通
过听取不同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7. 效果评估:行政工作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于重大决策、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效果
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8. 法律救济:行政工作中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应提供法律救济渠道,保护权益受损者
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对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意见,旨在确保行政工作合法、公正、高效、透明,并不断提升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8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2018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2018年度建设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1市建设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提升素质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明电[2018]x号)文件要求要求,我局对照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自查报告如下:一、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建设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统筹组织协调建设系统的普法工作。
各直属单位也指定专人作为普法教育宣传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局机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间普法工作的联络协调落实,有效地保证了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得以全面、顺利的开展。
同时落实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2、制定工作计划,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综合性工作。
为确保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动,我局在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中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做到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坚持每月集体学法、领导率先学法、讲法制度,并在学习中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将法制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登记。
同时充分借助计算机信息化、网络化的优势,推行在市局与直属单位以及县(市)局间开展网上同步学习交流,扩大学习范围,提高学习成效,切实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启动有力,推动有效。
3.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考试培训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执法人员的执政上岗工作,在前期组织参考人员参加省建设厅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参考人员的网上录入、报名,网上课时培训和两次模拟测试以及线下的学院缴费、培训等工作,参考人员也都认真进行了准备,积极备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2.08•【文号】法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法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8日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能力水平提高上、体现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上。
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18年,衡水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衡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市政府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等次;时任衡水市市长吕志成在全省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代表市级政府就我市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全省“双创双服”活动观摩调度会在衡水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我市全面落地,创造性的运用“三步走”检查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构建的“19+2”清单管理体系,在全省较为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将辅助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考试范围等。
2018年,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实现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的“全覆盖”。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2018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2018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依法治市工作总结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我局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为核心,以依法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突破,群策群力,扎实苦干,使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形成了普法教育为先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新格局。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一)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截止9月,全市律师机构已签订法律顾问73家,办结刑事案件61件,民商事案件221件。
市公证处办理公证868件,其中:民事类公证828件;经济类公证28件;涉港、澳、台公证12件。
2.依托“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经营发展铺路、搭桥。
截止目前,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已为企业代写文书1500余份,受理企业投诉5起,提供法律咨询2315件。
3.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截止目前,已为300户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
4.着力开展“律访对接”工作。
与市委群工部协商,联合开展“律访对接”活动,制定相关方案,选派律师到市群众工作中心参与接访工作。
(二)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1.严格标准。
今年我局在去年35个的基础上又下达了43个本级法治示范创建任务。
试点工作中,将《“法律七进”工作指导标准》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指导标准》“捆”在一起,严格对照两个“标准”中的硬条条、硬杠杠,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试点工作和示范创建任务的落实。
2.突出亮点。
在“抓点”工作中,XX社区每月举办一期“阳光法律讲堂”,并创造性地开展法律顾问进小区(楼栋)活动;XX学校建成全市首个“少年模拟法庭”;市人民医院依法建立民主管理体系、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XX公司深入开展“法律进车间”活动,在公司决策层建立“七步决策法”等都极具单位特色。
2018年度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8年度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XX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网-] 一、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
一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是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提。
一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
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
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
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市局各单位: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贵阳市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攻坚克难之年。
为了开展好“七五”普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根据《贵阳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筑法宣办[2018]2号)和“七五”普法相关工作要求,市局制定了《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4月13日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2018年贵阳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民主法治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贵阳基础,为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1.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贵阳市公安局普法工作的政治站位。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篇一】根据201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2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成人员,在xx副主任带领下,对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部分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听取了县文旅体委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以管理促繁荣,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先后荣获全省新闻出版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㈠理顺体制机制,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文化领域实行统筹管理与执法,改变了以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管理缺失等现象,管理执法体制得到理顺。
不断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以县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群防群治的立体化监管网络逐步健全。
㈡注重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健全和严格执行廉洁执法、举报保密、集体研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和乱罚款等现象。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洁勤政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规范执法程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方式,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㈢强化清理整顿,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
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分散与集中、义务监督员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管方式,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
坚持网下清缴与网上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祥天净网”监控软件加强网吧监管,改变了执法人员死看硬守的传统管理模式,提高了网吧管理的科技含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7•【字号】浙政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力争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0件)(一)需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4件)1.为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请审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省法制办起草)。
2.为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提请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省民政厅起草)。
3.为规范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请审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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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意见】县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6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安排意见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之年。
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行唐步伐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结合国家、省市即将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条例和规定,制定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法定程序。
健全完善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工作会议制度,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程序保障。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不得作出决定。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
制定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4号)和石家庄市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YYY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县政府要按照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至少明确1名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专职人员,聘请1名法律顾问。
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协调管理,统筹安排其参与相关法律事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立即停止审批,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尽快熟悉业务和办理流程,抓紧完成工作衔接。
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职能处室、审批职能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