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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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正文: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九日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建设局更名为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的通知》(贵政发〔2007〕20号)精神,贵港市建设局更名为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并增挂贵港市市政管理局牌子。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贵港市实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订近期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
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城市道路桥
梁、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排水排污工作;行业管理城市供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事业。
(三)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制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四)负责城市相关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或参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档管理;管理(审查)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资质。
(五)负责提出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安排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并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费使用安排计划组织实施。
(六)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和统计的管理工作。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及有关价格的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和内审工作。
(七)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人教、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及培训教育工作。
(八)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的其它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
(九)负责对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建立健全局党务政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上传下达、文电处理、办文办会、对外联络、印鉴管理、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年鉴立志;负责系统内的党建群团、组织人事、劳资保障、宣传教育、纪检监察、侨务统战、机构编制、提案议案、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办公室工作。
(二)计划财务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局财务后勤保障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组织部门年度预算方案的编制;提出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安排计划草案和其他用于城市市政配套建设和管理经费的使用安排计划草案;负责局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及有关价格申报;负责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确保机关物资保障,公务后勤保卫;负责机关内务和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和农村联系点工作管理;负责实物保管与固定资产管理,公务交通通信管理和对外接待管理;负责内审监督、统计年报和对局属单位财务后勤
保障工作的指导。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各专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检查指导城市清扫保洁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城市环卫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工作;指导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审核环卫从业机构资质;组织指导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环卫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执法监察。
(四)园林绿化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和城市广场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和城市广场管理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城市绿化工程养护、城市广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庭院绿化活动;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管理城市古树名木;审核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申请、砍伐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申请、花卉苗木经营申请和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申请;审核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组织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绿化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监察。
(五)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公用事业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城市供气事业,审核城市供气企业资质,核发《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管理城市供排水事业,审核城市供排水企业资质,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管理城市公交事业,审核城市公交运行线路和乘客上下站点设置申请;管理城市道路照明事业,审核城市道路照明安装企业资质,指导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管理城市路政,审核临时有偿使用城市道路申请,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的维修养护工作;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审核有偿使用城市公用设施申请;组织指导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市政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城市公用事业各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执法监察。
(六)工程项目管理科(总工室)
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新建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依照规章审核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负责组织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档管理。
负责组织审核新建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中配置环卫设施、绿化工程以及其它市政公用配套工程的备案管理、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库及项目前期工作;运用科学技术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各行业的发展;研究解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设施建设过程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三、人员编制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贵港市市政管理局机关工勤编制4名。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