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赋税比整个浙江省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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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赋税⽐整个浙江省都多
明代苏松赋税之重,在全国⾸屈⼀指
正德、嘉靖时上海⼈陆深对明初全国和苏松税粮的计算:国初总计天下税粮,共⼆千九百四⼗三万余⽯,浙江⼆百七⼗五万⼆千余⽯,苏州⼆百⼋⼗万九千余⽯,松江⼀百⼆⼗万九千余⽯。
浙当天下九分之⼀,苏赢于浙,以⼀府视⼀省,天下之最重也。
松半于苏,苏⼀州七县,松才两县,较苏之⽥四分处⼀,则天下之尤重者,惟吾松也
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最⾼税粮是⼆百⼋⼗万九千余⽯,是全国第⼀,⽐整个浙江省都多。
⽽之后的弘治、万历年间最⾼都为208万⽯,这在当时的全国⾸屈⼀指
丘浚《⼤学衍义补》⽈,韩愈谓,赋出天下,⽽江南居⼗九。
以今观之,浙东、西⼜居江南⼗九,⽽苏、松、常、嘉、湖五府⼜居两浙⼗九也。
考洪武中(据《诸司职掌》),天下夏税、秋粮以⽯计者,总⼆千九百四⼗三万馀,⽽浙江布政司⼆百七⼗五万⼆千馀,苏州府⼆百⼋⼗万九千馀,松江府⼀百⼆⼗万九千馀,常州府五⼗五万⼆千馀,是此⼀藩三府之地,其⽥租⽐天下为重,其粮额⽐天下为多。
今国家都燕,岁漕江南⽶四百馀万⽯以实京师;⽽此五府者,⼏居江西、湖⼴、南直⾪之半。
⾂窃以苏州⼀府计之,以准其馀。
苏州⼀府七县(时未⽴太仓州),其垦⽥九万六千五百六顷,居天下⼋百四⼗九万六千馀顷⽥数之中,⽽出⼆百⼋⼗万九千⽯税粮,于天下⼆千九百四⼗馀万⽯岁额之内:其科征之重、民⼒之竭,可知也已。
明代苏松重赋当然也是与元代江南地区赋轻相⽐较⽽⾔。
明中叶时叶盛在其《⽔东⽇记》卷四曾引述景泰时长洲民杨芳之说,其⾔⽈:长洲民杨芳,景泰中尝以⼗事上巡抚邹都御史,其“均税额”以为:……元耶律楚材定天下⽥税,上⽥亩三升,中⽥⼆升五合,下⼆升,⽔⽥五升。
我朝天下⽥租亩三升、五升、三合、五合。
苏、松后因籍没,依私租额起税,有四五⽃、七⼋⽃⾄⼀⽯者。
苏【州】在元粮三⼗六万,张【⼠诚】⽒百万,今⼆百七⼗余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