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关系探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民政府时期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关系探讨
李 葭①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重庆沙坪坝 400043
摘 要:国民政府时期资源委员会于成立之初即表示建立国家资本、扶助民营事业,“旨在为国造产而不在与民争利”,涉及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防重工业,尽量避免涉足民营企业发展较好的轻工业。

然而,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使资委会被国民政府赋予了超然地位。

为争夺利益,其部分活动对民营企业造成了伤害。

资委会对民营企业既有竞争、掠夺一面,也有利补、扶持一面。

本文试图客观分析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关系,以公正评价资源委员会相关活动。

关键词:资源委员会;国营;民营;矛盾;贡献;关系
关于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学术界已有许多相关论著,但鲜见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关系的专题研究。

②在中国近代经济、尤其是重工业发展史上,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在抗战期间的活动对于增强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物质力量,改变旧中国工业布局、工业部门结构严重不合理的状况以及为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储备人才[1]125—129都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资源委员会作为国家资本的经营管理机关,其在运行过程中难免对民营资本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既有正面也有负面的。

一方面要肯定资委会在组织工厂内迁、经营基础事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资委会所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同属市场利益实体,它们之间在资金、原料、市场等方面必然存在不少矛盾。

一、资源委员会的事业理念及对“国营”范围的界定
随着“九一八事变”爆发,在抗日怒潮推动下,国内一些有识之士不断向蒋介石进言:抓紧发展国内经济,充实国力、增强实力,未雨绸缪地做好对日抗战的准备。

资源委员会的前身国防设计委员会便在这种局势下于1932年11月1日应运而生,蒋介石亲任该会委员长,翁文灏、钱昌照分任正、副秘书长。

国防设计委员会对中国国情和工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调查,对日后中国的政治、
①李葭,女,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文博馆员。

②郑友揆、程麟荪、张传洪的《旧中国的资源委员会——史实与评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出版),吴太昌的《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垄断活动述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邵俊敏的《对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相关问题的再认识》(《中南大学学报》2012年第18卷第6期),郭红娟的《资源委员会“国营事业” 经营理念分析》(《民国档案》2003年第3期)对此略有涉及,但均未专题论述。

82
经济、军事、社会发展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20世纪30年代中期,中国工业与20年代相比虽有了一些发展,但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在各种工业之发展上,亦显示出极端的畸形,重工业可谓绝无仅有。

”[1]18日寇战争威胁日益严重,中国国防重工业却如此脆弱,国民政府深感不安。

显然单纯的调查统计工作已不合时宜,实际的国防重工业建设迫在眉睫。

1935年4月,国民党国防设计委员会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易名资源委员会,隶属于军事委员会。

此后,资委会的隶属关系虽变更两次,但其发展国防重工业、强大国家资本的使命始终如一。

资源委员会核心人物翁文灏、钱昌照对于资委会的作用,有两个层面的考虑。

首先,国防重工业建设耗资巨大、回报甚低、涉及面广,私人大多不愿也不便兴办,非举国家之力不可。

国难当头,资委会便是担负这一职责的专门机关。

对此,翁文灏在资委会第一届委员会议开幕词中做了明确阐述:[3]81
当时所注重者,尤在国防经济之树立,良以立国于今日世界,必须有坚强之经济基础及国防实力,方确能独立自存,而不受他国之侵凌,故凡各种关系国家安危之基本事业,吾国必须及早兴办。

但此类事业并非轻而易举,其地点必须较为安全,其开创必须较大资本,其用途必应配合国防,其经营必具较远眼光,其营业又未必特多利润,遂使一般工商私人不易实行经办,即具爱国之心,亦因实际负担之重大,不克轻为担任。

此处境地,自非专设机关,以国家力量,认真推动,不能早睹功效。

其次,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翁文灏、钱昌照均笃信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认为建国之要义在于发达国家资本与节制私人资本;[3]83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民营与国营,两路同时进行;[3]83应用国营方法建设宏大实业,以建立国家资本。

[3]83这一理念也贯穿资委会事业发展的始终。

他们强调国民党的工业独占,主张国营企业为主、民族工业为辅。

[4]102翁文灏甚至多次告诫资源委员会工作人员不许自己搞民营企业,也不得参加民营企业股份。

[4]106资委会甫一成立,自然引起民营企业的忧虑,为避免国营、私营之争,资委会规定了以下几项原则:[5]
1.为国防所必需,应该由国家特别经营的事业,由国家经营。

2.在国防上或经济上有统筹之必要的事业,由国家经营。

3.特种产品在国际上近乎独占,可以左右国际市场的事业,由国家经营。

4.规模宏大,需要特殊设备和大批人才,私人没有力量办,或虽有力量办而由于经济上无把握不愿意去办的事业,由国家经营。

5.精密制品为自给上所必需,技术甚感困难,人才甚感缺乏,目前无利可图的事业,由国家经营提倡。

6.私人经营的事业,出品数量不够供应国内需要,为使供需适应,国家可同时经营。

7.私人愿意办而力有不及的事业,经国家审查后,酌量予以物质上的协助。

8.所有私人经营的事业,国家应该予以政治上和精神上的协助。

换言之,国营机构要办的,民营资本基本不涉足;民营资本可以办的,国营企业却一律可以办,但原则上还是要对民营资本予以有条件的扶助。

虽然资委会在日后发展中,基本遵守了上述原则,未过多涉足民营企业经营较好的领域;且从国际经验出发,就1931年以后中国所面临的民族危机和后发工业化建设来说,在当时强化国家资本的主导应该说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但国家统制经济在推行过程中,难免暴露出公营资本强烈的垄断性和掠夺性,这对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夹缝中,本就举步
83 YANGTZE RIVER C I V I L I Z A T I O N
维艰的中国民族工商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的矛盾——以亚浦耳厂和上海糖行为例资源委员会顶着“国”字号招牌,在人才物资配备、资金供给等诸方面相较普通民营企业占据绝对优势。

单就资金一项举例:资委会经营工矿企业的经费分为创业经费、产销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和短期融通资金三类;前两项由国家预算拨款,加上资委会将各项事业的营运盈余转账作为补拨预算的一部分及特矿统制事业盈余两项补充经费来源共同构成了资委会的总预算经费。

1940年、1941年,资委会的预算经费占到了国家总预算的2.8%、2.2%,[6]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短期融通资金主要由资委会向国家银行贷款获得,利率极低。

由于恶性通货膨胀,利息率仅为物价上涨率的十分之一,向国家行局贷款,成为了资委会获利的捷径。

然而,民营企业从工矿调整处得到贷款的利率却远高于资委会从国家银行获得的贷款利率,且申请条件极为苛刻。

[4]102
例如,云南明良煤矿公司原来是云南私人资本家办的一个煤矿,1939年资源委员会加股以后,历年盈余都作扩充企业之用,商股分不到钱。

又由于资源委员会每年利用国民党的预算拨款不断增资,而商股拿不出现款,因此资源委员会的股份比重一年比一年增加,终于在1945年收买了私人资本家的全部股权。

[4]95可见,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绝对的强势地位难免使资委会以特权便利、做优势竞争,为其与民营企业的矛盾埋下了祸根。

(一)亚浦耳厂与资委会的矛盾
资委会于抗战前拟定《我国电气工业建设计划》时表示:[7]5、21
吾国电气工业虽甚幼稚,然私人兴办者亦属不少,关于此类已有私人经营之电气工业,本计划不当包括在内,惟应注重于私人所未经营或无力经营或已经营尚无良好之结果,或供不应求者始进行举办之……
兹为适合国情计,调查国内现有电器制造工业情形,考其需要斟酌财力分别缓急,决定何者应即筹设,何者可以暂缓,何者可以促进民营,何者可由政府主办,何者虽有民营工厂但尚需加以扩充……
1936年7月,资源委员会筹办中央电工器材厂,下设4个分厂,其中第二厂生产电子管及电灯泡。

电灯泡是典型的轻工业产品,是否由于无民企生产或民企生产不力导致资委会涉足该领域呢?首先考查一下当时我国电灯泡生产状况。

抗战前,我国电灯泡需求量,据可靠调查,每年约八九百万只。

[7]31全国共有灯泡厂20家(凡有兼营者均不加入计算,如电机厂兼制电灯泡,则灯泡厂数不加入该兼营厂),全年产品总值达$2508000。

[7]6仅其中三家规模最大的灯泡厂,亚浦耳厂年产三百万只、上海电灯泡制造公司年产二百四十万只、华德电泡工厂年产九十万只,[7]36加上其余厂产量及进口产品,可以说电灯泡的供应没有太大缺口。

且当时国人制泡技术已相当成熟,产品甚至出口海外,在民族工业技术水平普遍极其落后的情况下,实属罕见。

虽电灯泡用户逐年增加,可我国电灯泡进口额总值却逐年下降(包括灯泡、灯罩):1930年$3911926.5、1931年$3577107、1932年$1813627.9、1933年$1153924.2[7]9,可见国产电灯泡生产已具相当规模且发展势头强劲。

对于类似情况,资委会采取过“促进民营”的方针。

如吴蕴初等人在后方经营的化工厂已具规模,再设新厂势必与其发生剧烈的竞争。

因此资委会不再开设新厂,而是在吴蕴初所办的天原电化厂资本里,投入49%的股份,经营
84
管理大权仍操吴蕴初一人之手,资委会不予干涉。

[8]
为什么对于灯泡生产资委会不能如此呢?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

真空管作为无线电设备的重要元件,战时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当时无线电厂国内已有多家,但没有一家能够生产真空管,这就使我国的无线电事业无法独立。

资委会认为:[7]36真空管需要,最为殷切,亟应制造,毫无疑义。

但依其销路不广,不得不兼造普通之电灯泡。

以求调剂,似为最妥当之办法。

由于制造真空管与普通电灯泡之设备,大部分相同,二者可以共用。

因此,中央电工器材厂二厂通过生产电灯泡获利以缓解真空管销路窄、获利少给厂里造成的困难。

资委会通过调查得出结论:[7]33
目前国人,对于制造真空管,虽尚缺少经验,但普通电泡之制造,已具有相当之成绩,故本厂之进行,可有把握。

于是在灯泡生产技术和人才引进上,采用了拿来主义。

用高工资将当时国货电灯泡生产领军企业亚浦耳厂培养出的工程师冯家铮及一些技术员、大批熟练工挖走,使亚浦耳厂一时难以调度,几至不能开工。

随着生产业务推进,资委会甚至宣称:凡亚浦耳厂人员,如愿到他们厂里去工作,来者不拒,且在职位工资方面,都可以比亚浦耳厂高。

使得亚浦耳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安排人员及调度生产上,不得稳定,头痛不已。

[9]74
1938年,电工二厂迁至广西桂林,后因员工使用汽油不慎引起一场大火,厂房及部分设备、材料被毁。

在那兵荒马乱、内外交通阻塞之际,重新建厂谈何容易。

资委会相关负责人竟买通了亚浦耳厂驻湘西辰谿筹建分厂的职员,将若干重要机器零件、精密仪器、高级真空机及一部分制造灯泡的主要材料,连人带物一并投入他们工厂,造成亚浦耳厂在湘西辰谿制造电灯泡的机件不能配套应用。

[9]74
资委会电工二厂通过追求盈利性来保证自己不断发展壮大,从其企业本质讲无可厚非;但它更肩负着弥补市场缺陷,服务公共目标的职责,这就要求牺牲盈利。

既然国家已经从物资、资金、人员等多方面对其事业发展给予了优待,由于某些特殊产品利润不佳甚至亏损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资委会应该通过其他营利事业内部消化或向国家申请弥补,而不能转嫁困难、变相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挤压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二)“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与资委会台湾糖业公司的矛盾
台湾气候宜人,糖业极为发达。

据统计,1939年甘蔗业的产值在台湾农产品中仅次于稻米,位列第二,占全岛农产品总值的25%,制糖业产值则名列全岛工业产值之首,占全岛工业总产值的65%;全台赖糖业为生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有关人员达数十万之多。

[10]224可见,糖业对于台湾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据史料记载:[10]225
战前,除东北外,全国每年所需食糖共80余万吨,国内各地糖厂每年所产仅20余万吨,其余均需自国外输入,漏危甚巨。

而日本统治时期,台湾常年糖产量约100余万吨,其中90%以上系输往日本,留作本地消费之糖每年不到10万吨。

因此,台糖若能恢复至原来产量,即可大量运销大陆,取代进口洋糖,并能输出国外换汇。

战后,资源委员会接管了并非重工业的台湾糖业,并于1946年成立台湾糖业有限公司。

对于是否应该接收糖业,资委会内部曾有过争论:有人认为资源委员会是重工业经营机构,不必接管轻工业糖;但大多数人认为糖是台湾的经济命脉,如果不接管台糖,就失去在台湾经营工业的意义。

[11]215而煤矿、黑色金属冶炼
85 YANGTZE RIVER C I V I L I Z A T I O N
及电工器材三个重工业部门,虽属资委会职掌范围,但因台湾的这些事业基础不佳,无发展前途,所以资源委员会不予接管。

[11]220由此可知,资委会接管台糖,除想通过其带动台湾经济复苏外,为国民政府谋取巨大经济利益也是重要因素。

战火洗礼后的台湾糖厂百废待兴,最初两年产量极低,其时,台湾尚有自日本四大制糖会社接收的存糖15吨,价值约6000万美元。

国民政府积极准备内战,军费开支猛增、物价上涨,宋子文正谋大量输入物资以平抑物价,对于价值连城的台糖自然不愿放手。

遂强令将存糖全部划归中央政府所有,由台糖公司代为运达上海销售,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因此台糖公司不仅负责台糖生产,更在上海设立办事处专办台糖销售事务。

这一举措引起了“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的极大不满。

当时上海是我国糖业贸易中心,其糖商业的发展历程与我国糖业兴衰史有着紧密联系。

我国制糖历史悠久,曾是除印度外的世界两大制糖国之一,开海禁后至甲午战争前,虽有洋糖进口,但我国土糖出口数远大于洋糖进口数。

由于国力日渐衰败,中国的蔗糖海商频遭袭击、无法立足,加之洋糖走私猖獗,土糖对外贸易一蹶不振,中国渐由蔗糖出口国变为进口国。

上海以地理位置优势,由闽、广土糖一级营销市场逐渐转变成为洋糖的重要进口市场和转口市场。

尽管如此,进出口相抵后,中国食糖还是出超的。

甲午战争后,台湾割让日本,我国丧失了重要的产糖地区;福建、广东由于天灾人祸, 糖业不见起色;且苛捐杂税繁多,原料供应、制作手艺落后,土糖已无法与机器生产、质优价廉的洋糖抗衡。

随着国内糖品消费量日益增长,中国成为了依赖食糖进口的国家。

上海成了洋糖进口并转运中国内地的集散总汇、全国食糖经营中心。

“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并未涵盖全市所有糖业字号,它主要是上海糖业大批发商即糖行的同业组合,日常最重要活动是以茶会方式进行行市议价和商业交易。

糖行是糖业中心,在糖商业链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商人必须有相当的资本、信用及堆栈设备才能开设,外地大批量购糖及本地零售、需糖各业均要通过糖行。

然而根据台糖公司于1947年6月21日将中央糖销售经过电告资源委员会的原始档案记载:[12]
查本公司于35年5月在沪开始营业,遵照行政院指示……除大量用户及消费合作社直接配售外,采取趸售方法售于糖行,不作零售业务。

台糖公司以国家名义独占经营台糖且售糖对象不仅限于糖行,取代了糖行在上海糖业贸易里的中心地位,打乱了上海糖业交易几十年传承的行业惯例。

这种排挤行为犹如釜底抽薪,严重侵犯了糖行利益。

台糖抵沪销售每周一次,最初数期糖价极为平稳,但随后逐渐上涨。

糖行指责台糖公司“售糖4次,价则逐步提高,货则潜行缩减,视关系之厚薄定成交之有无。

用掮客为居间……不但垄断居奇,抑且恣意操纵”[13];台糖公司则反诉因为糖行的商业投机行为导致糖价上涨。

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同业公会甚至分呈国民政府中央主管部院,要求撤销台糖公司,引起轩然大波,结果当然不了了之。

随后,上海市社会局以整顿糖价为由,对台糖的配售对象进行调整,直接售与零售商及本市用糖各业,[14]使上海糖行业务停顿两个月之久。

后经市商会出面斡旋,才恢复向糖行与零售商同时供应,糖行损失惨重。

台糖公司对重振台湾糖业做出的艰辛努力,不可否认;但在国民政府与“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的矛盾中,为了争夺利益,资源委员会成为了政府的工具,发挥了不好的作用。

86
可见,资委会作为国民政府的附属机构,不可避免地具有双重性。

特别是到抗战后期,国民党政治上的倒退,必然影响到它所执行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必然使资委会的作用附上阴暗面。

除上述两例,资委会通过垄断进行特矿管制,违背市场规律定价收购特矿,严重侵害从事特矿生产的矿商、矿工利益,已有学者进行专题研究,本文不再赘述。

但特矿管制使国民政府于抗战期间从国外获得了信用贷款,通过易货贸易换回了大量武器装备和进行重工业建设的机器设备,客观上增强了国民政府抵抗日本侵略的实力,是国民政府于非常时期采取的手段。

应该说,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特矿管制功大于过。

三、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对民营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
虽然冲突、矛盾在所难免,但资委会主要着力于重工业,其与民营企业的关系相较官僚资本同私人资本的关系,较为缓和。

资源委员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一)发动组织沿海民营工厂内迁,保留了民族资本的火种
20世纪30年代,我国工业大都集中在沿海城市,尤以上海为重。

据抗战前统计,该市拥有注册工厂1186家,占全国注册工厂总数的48.7%,[2]17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工人)亦占全国的41%。

[15]卢沟桥事变后,战火迅速向上海蔓延,一旦上海失陷,工厂落入敌手,不仅大大削弱了中国赖以持久抗战的经济实力,且更助长了敌人的力量。

所以,上海等地工厂内迁迫在眉睫。

其实早在抗战爆发前,国防设计委员会即有了相关规划。

[16]1937年7月22日,国民政府设立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全面筹划战争动员事宜。

资源委员会受命召集相关部委负责资源统制,于7月24日开会决议将资源统制分为财务、矿冶、燃料、机器及化学、棉业、建筑材料、牲畜毛革及专门人才八组。

7月28日,在机器及化学组会议上,资委会专员林继庸乘势建议迅速迁移与国防有关工厂企业。

最后会议通过了“调查上海各华厂现有工具机并接洽有无迁移内地之可能,估计其迁移建设费用或询明收买之价格,由资委会担任调查”的决议。

[17]与民族资本家接洽后,获得了部分爱国人士支持,资委会受命担任主办机关会同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组成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后称监委会),林继庸为主任委员。

工厂内迁千头万绪,需要大量现金支持,但厂方均感经济拮据,无力承担。

监委会多方奔走、尽力筹措,僧多粥少,前期数十万元的迁厂补助金仍是杯水车薪。

资源委员会遂采取了在行政手续及运输上予以便利,并发给补助金的办法,尽可能地设法扩大迁移工厂的范围。

9月18日,资委会再次向行政院提交《迁移工厂扩充范围请增经费办法》,为上海天原、天利等化工厂、三北等造船厂、中华书局等单位申请迁移补助经费。

9月23日,行政院第330次会议批准增拨迁移补助费52.6万元,增加低息贷款195万元。

[18]
据统计,抗战爆发后,仅上海一地,被日军炮火摧毁的工厂达2270家,经济损失8亿多元。

其它沿海各地区经注册登记的工厂被毁就达3735家,经济损失7.4亿元。

再加上未经注册的工厂破坏,损失约计80亿元左右。

[19]而截至上海沦陷时止,上海内迁工厂除公营之外, 共迁出工厂146家,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抵汉口共14600余吨,技术工人2500余名。

[20]在时局混乱、时间紧迫、交通运输受阻、资金保障无法到位的情况下,不能不视为奇迹。

被称为“中国实业界敦刻尔克大撤退”的工厂内迁在资源委员会的发动和组织下拉开了
87 YANGTZE RIVER C I V I L I Z A T I O N
序幕。

通过对相关工矿企业补助迁移费用、减免税收及运费、优先运输、拨给建厂地亩等,资委会鼓励这些工矿企业向后方转移。

这些迁出工厂大都是发达地区的大中型企业,机器设备精良,技术比较先进,对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大后方输入了新鲜血液,成为推动当地工业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力量。

(二)资委会经营的基础性事业推动了内地民营工业发展——以电力为例
电力是近现代工业发展的基础。

抗战前,我国内地工业基础薄弱,电力事业发展十分有限。

内地各省,过去设有电厂的地方,原就很少,即有,也是机械陈旧,设备简陋,不足供应大批内迁及新兴工矿业的需要。

[21]6综计川滇黔陕甘康藏七省,只有三十三个电厂。

[21]33
为满足内地工业发展对于电能的迫切需要,资委会于1938年后于四川、云南等地陆续创办了岷江、自流井、宜宾、昆湖、湘西六家电厂,又与四川、贵州、甘肃等省政府合办了万县、贵阳、兰州三厂。

1945年抗战结束时,资委会所属电厂已达19家。

对于电力的分配,资委会电业处明确指示以工业用电为主:“工厂需要之动力,特赖电力为主要之源泉,以是电气事业,实应以供给工业用电为首要之任务”,因而各电厂“嗣后除对于国防工业之用电,应尽先供给外,即其它工业需要电力,均应予以充分协助”。

[22]据统计,1944年,纺织、造纸业用电分别占到了资委会各电厂电力用户用电量的3.9%和4.4%,[1]84而这两个行业是资委会绝无涉足的。

资委会新建电厂大多位于物产丰富而尚未开发的地区。

电厂建成后,有了工业动力供应,许多工厂相继迁来,使这些地区逐渐发展成为小型的工业中心。

如四川犍为一带,盛产竹木生丝等物,但以前仅有3家小厂。

自岷江电厂建成后,不仅小厂数大增,即使后方较有规模的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嘉乐纸厂、嘉华水泥厂等,也纷纷迁设此处。

工业勃兴一时,以致岷江电厂原有容量不敷供应,只能添机扩充。

[23]又如四川长寿,原无工业,自龙溪河水力发电厂建成后,因不需昂贵的燃料,将电力电价压低到重庆的十分之一二,结果带来了当地工业的发展,长寿县郊外满坡满谷都是用电的小工厂。

这些小工厂为了维持低廉的电价,甚至宁愿轮流用电,也不愿迁建他处。

[24]抗战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教训令人痛心——没有重工业作基础的轻工业,从原料到技术设备无不仰赖外人,一旦来源断绝,经济大厦随时有坍塌的危险。

而资源委员会所属企业生产的电力、煤炭、机器及各种原材料等,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这种局面,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资源委员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不能以其“独占工业是在依赖外资和政治势力的基础上,通过绞杀民族工业、兼并地方官僚工业达到的”[25]简言概之。

资委会对民营企业既有竞争、掠夺一面,也有利补、扶持一面,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处于不同立场的利益体交锋时,无法避免的碰撞。

在民族矛盾高于一切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推行统制经济,必要且有效,它一方面使资源配置向着有利于国家的方面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国家的人力、财力、物力,迅速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和经济水平的高度增长。

但是,统制经济推行过多,会遏制自由经济成分,导致市场调节作用难以发挥;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容易产生漏洞、滋生腐败,对于推动生产力发展不利。

当然,自由经济虽充满活力,却无法避免过度生产、不负社会责任等缺陷。

“走有计划的自由经济之路,让国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生共荣,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在求富与求均之间、在追求效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寻求平
8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