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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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经理部
“生产管理之星”活动评选方案
一、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价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员工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成绩,有效地激励在生产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员工典范,从而让项目的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树立建好在建工程的全局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选名额:项目经理部每月6个、各分部每月各5各
三、评选办法:
(一)每月“生产管理之星” 候选人评选办法
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采取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与分管领导推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
1、项目经理部推荐的人员必须得到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各部室负责人50%以上选票视为通过,并由项目经理签名确认;
各分部推荐的人员必须得到分部领导班子、各部室负责人50%以上选票视为通过,并由
分部经理签名确认,上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2、个人自荐的,必须有自荐报告,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
3、分管领导可以独立提名、推荐,但必须提供推荐理由及优秀事迹并签名确认。
(二)“生产管理之星”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牵头、由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安质部当月30日组织开展,以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推荐的基础上,注重实际的考核,优中选优,要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水平,切实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公平、公正评选,确保“生产管理之星”得到应有荣誉。
2、项目经理部推荐上来的候选人通过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筛选、评核,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定。
分部推荐上来的候选人通过分部领导班子筛选、评核,上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四、参加评选对象、条件、要求
(一)参加评选对象:
项目全体管理人员
(二)参加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劳动纪律,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3、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4、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三)参加评选标准、要求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任何项目的评选均应该是有据可依。
1. 维护公司信誉和全局利益,对违反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规章制度等情况予以制止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15分以内奖励。
2. 对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堵塞重大质量漏洞、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及解决质量关键的有功人员,视避免实际损失的大小,按15分—30分给予奖励。
3.在当月生产中因多次发现质量不良,且个人质量绩效得分最高者给予15分以内奖励。
4. 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在质量方面起到带头作用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10分以内奖励。
5、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富有激情、任劳任怨,能出色地完成本岗位及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要求进步,视具体情况给予10分以内奖励。
6、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标准操作,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章记录、无违章处罚记录、无工伤记录,视具体情况给予10分以内奖励。
7、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有关改进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项目经理部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10分以内奖励。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用“一票否决”: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评选月度内出现过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质量或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者;
3、评选月度内有无故旷工行为者;
4、评选月度内请病、事假累计天数达5天(含5天)以上者。
五、奖项设置
评为当月“生产管理之星”的员工,当月表彰和奖励300元,若连续3个月被评选为“生产管理之星”的,额外奖励500。
六、评选时间
1、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各部室应于次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书面材料(包括《质量管理之星评选推荐表》和其他辅助材料)报至分部领导、项目经理部,筛选完成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处认定,项目经理审定。
分部各部室应于次月2日前将筛选后的推荐人选名单和书面材料(包括《质量管理之星评选推荐表》和其他辅助材料)报至安质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处认定,项目经理审定。
2、次月3日前部门领导审查、确认无异议,批准生效。
3、公示时间为次月月初
七、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停止参与本评选活动一年时间。
2、“生产管理之星”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生产管理之星”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的收集和验证;
6、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八、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月“生产管理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