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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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二小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二小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修、报废、调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个年度,价值达到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不易转换为现金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二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和执行的主体。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二小各部门应当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二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产购置与验收
第八条二小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预算、选型、招标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严把资金关和质量关。
第十条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应当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购置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组成。
第十一条验收人员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功能要求对购置的资产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一般由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核算和登记。
第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购置部门应当责令供货商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台账管理
第十四条二小固定资产应当建立统一的资产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资产的初始登记和固定资产台账的维护、更新。
第十六条各个使用部门应当将资产使用情况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资产盘点工作。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资产的数量、状态和使用情况,并将盘点结果报告给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借用、借调、调拨等活动应当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
借用后,用户部门要负责保护和维护资产的安全。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
第十九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资产的用途。
第二十条使用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手册的要求对资产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盗窃。
第二十二条发现资产有破损、故障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使用部门应当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二小员工不得私自买卖、赠送、抵押、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或者挪用固定资产。
第五章资产维修与报废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十五条维修工作应当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协调安排,选择正规合法的维修单位进行。
第二十六条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费用应当及时报销。
第二十七条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报废资产的评估,编制报废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当进行合理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应当根据需要转让、拍卖或者进行环境友好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二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部分,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十五条对于本细则未涉及的情况,应当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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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范文(2)
1. 引言
固定资产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其管理必须严格规范。
为了规范二小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护和维护企业的资产价值,制定本《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本细则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的使用,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2.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二小所有购买、租赁并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使用价值超过一年的物品,并且具有独立使用、计量和转让的特点。
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电子设备等。
3.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
3.1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资产管理流程进行,必须有购置申请、采购程序、验收程序、登记手续等。
3.2 财务部门在购置后需及时完善资产台账,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信息,并进行编号登记。
3.3 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相应的手续,包括评估报废价值、报废申请、审批程序等。
报废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注销,不得再用于生产经营。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4.1 使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遵循使用手册上的说明和操作指南,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2 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做好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4.3 设备保管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好,杜绝滥用、乱用和私用设备的行为,要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定。
4.4 设备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做好设备的定期盘点工作,并在每次移交时进行记录和签字确认。
5.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清查
5.1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行业相关的折旧政策和原则进行,折旧年限和方法必须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
5.2 财务部门要实时跟踪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确保折旧的准确计算和登记。
5.3 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况,与台账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处理差异情况。
6. 固定资产的保险和维修
6.1 二小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维修保险,保证固定资产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得到良好的保障。
6.2 设备保管人员必须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及时修复设备的故障和损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3 维修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维修记录和维修费用,需要报销维修费用的,必须按照企业的财务规定进行报销手续。
7. 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汇报
7.1 每年度末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盘点的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状况等。
7.2 盘点结果必须与台账进行核对,发现差异情况必须及时调查原因并做好记录。
7.3 盘点结果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包括盘点的进度、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8. 总结
本细则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二小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的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
各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小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护、报废等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财务的真实、准确反映,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二小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二小固定资产的管理遵循科学、严格、规范、高效的原则,各部门(或班级)按照本细则执行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四条二小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核算,确保资产的来源明确、产权清晰、数目精确,并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五条本细则的主要对象是二小全体教职工,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教研室、教室、实验室等各部门负责人、班级负责人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
第六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依据学校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
第七条二小固定资产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程序包括编制申购计划、审批采购预算、招标或邀请报价、评标、订立采购合同等。
第八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
第九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严格控制采购预算,优化采购方案,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十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注意维护良好的合同管理,遵循供货商的合同约定,保障采购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
第十一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完成,验收过程应当由专人记录,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确认资产的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供货商交付的配套文件、合格证书等。
第十三条二小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依据运输方式、保管状况和目的地的不同,制定不同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条二小固定资产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退货,并向供货商提出索赔。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登记
第十五条二小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确认资产的价值和运用部门,标明资产的产地、用途、型号、数量和规格,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十六条二小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形成权威的资产台账。
第十七条二小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定期检查,更新资产信息,及时报废或变卖不再使用的资产。
第十八条二小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遵循保密、安全的原则,确保资产信息的安全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
第十九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资产的用途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资产用途或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维护资产的完好性和使用功能,妥善保存并节约使用资产。
第二十一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提高资产利用率,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和空间,确保资产的最大化使用效益。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资产的清点、回收、保管和出借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台账。
第二十三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做好资产的防火、防盗、防损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二小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资产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
第二十五条二小固定资产报废应当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二小固定资产报废应当经过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资产的实际情况和价值,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手续。
第二十七条二小固定资产报废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采用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方法。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细则内容,未经授权或私自处分固定资产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二小所有。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范本,共计____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