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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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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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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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临河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 三路)段 DN600 给水管道工程成 交结果公告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1938.9
2022-09-30
TOP2
同德县唐谷镇广场(避难场所)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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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 吉林省中慧市政建
TOP6 程—净月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 筑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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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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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自主创新区起步园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排水提升改造 工程施工图设计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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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2022 年净月区域老旧
(2)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7)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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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1 TOP2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吉 林 省 中 鑫 路 桥 工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导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标准旨在适应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高标准支撑和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18年7月10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发布,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用地与建筑;5.配套设施;6.道路;7.居住环境。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适用范围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扩展至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调整居住区分级控制方式与规模,统筹、整合、细化了居住区用地与建筑相关控制指标;优化了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的控制指标和设置规定。

3.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删除了工程管线综合及竖向设计的有关技术内容;简化了术语概念。

《标准》全文逐条解析1总则1.0.1 为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保障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规范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标准。

1.0.1 本条是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城市居住区(小区)的实践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1964年原国家经委和1980年原国家建委,先后颁布有关城市规划的文件,对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定额指标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以下简称93版《规范》)是我国颁布实施最早,也是使用普及率最高的城市规划标准之一;是在吸取国外经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建城市居住区规划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为规范我国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000年,伴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以及住宅市场化变革,对93版《规范》进行了局部修订,形成了2002年版《规范》。

2013年,为配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46]号)要求,2002年版《规范》针对低影响开发再次进行了局部修订,主要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道路、竖向等技术内容进行了局部增补和修改,形成了2016年版《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8]3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8]3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8〕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油节电工作我省一次能源供给不足50%,严重制约我省经济发展。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全省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进一步增加,能源供给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解决能源问题必须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

做好节油节电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缓解能源供需紧张矛盾的重要措施,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节约宝贵的能源资源,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结合实际,抓好重点工作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根据国家《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年初工作安排,围绕节油节电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长春某高层住宅楼越冬维护专项方案设计secret

长春某高层住宅楼越冬维护专项方案设计secret

目录01编制依据 (3)02工程概况 (3)02.1设计概况 (3)02.2工程进展情况 (4)03冬期维护时间期限 (5)04越冬维护组织机构 (5)05越冬维护的准备工作 (6)05.1技术准备 (6)05.2物资准备 (7)05.3劳动力准备 (7)06越冬维护部位 (7)07越冬维护措施 (8)07.1地下室外墙外侧维护 (8)07.2地下室底板上表面维护 (8)07.3通往地下室的楼梯维护 (11)07.4地下室的汽车坡道出入口维护 (12)07.5自动扶梯底板维护 (13)07.6地下室顶板预留洞口维护 (13)07.7电梯底板维护 (13)07.8室外台阶维护 (14)07.9塔吊和塔吊基础的维护 (15)07.10车库坡道侧墙的维护 (15)07.11地下室顶板后浇带处维护 (16)07.12施工和生活用上、下水管线,用水设备、设施的维护 (17)07.13施工、生活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维护 (18)07.14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 (18)07.15施工现场的围挡 (19)07.16楼层的维护 (20)07.17模板,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的越冬维护 (20)07.18结构预留插筋的越冬维护 (22)07.19办公区、生活区的越冬维护,冬维人员办公、生活用房 (22)07.20外脚手架 (23)08.技术资料 (23)09越冬维护的安全保卫措施 (23)09.1现场夜间照明 (23)09.2安全保卫制度 (24)10越冬维护的消防措施 (24)11应急预案 (24)12越冬维护的材料设备计划 (28)13越冬维护小组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9)14越冬维护的施工计划 (30)15平面布置图 (31)16越冬维护检查 (32)01编制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2、《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3、《施工手册》(第四版)4、《建筑施工计算手册》5、《简明施工工程师手册》6、设计文件7、项目地质勘察报告8、长春地区历年的气象资料9、工程进展现状02工程概况02.1设计概况1、结构形式1#住宅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的基础类型为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结构类型为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结构层数:地上部分结构分区Ⅰ区十八层,地上部分结构分区Ⅱ区三层,地下部分结构分区Ⅰ~Ⅲ区为一层;2、建筑面积及设计室内外高差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491.98M,一层建筑面积2276.49 M2,3.600标高平面的建筑面积987.95 M2,二层建筑面积2276.49 M2,三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953.72 M2。

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5月前言为指导黑龙江省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规划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内容遵循宏观性和普遍性原则,重点确定规划成果编制框架,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进行制定和约束。

本指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和管理,由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位。

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刘东亮刘春阳陆彤赵丽晔张宝武秦可娜目录1 总则 (1)2 术语与定义 (1)2.1 一般术语与定义 (1)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 (4)3 基本规定 (5)3.1 基本原则 (5)3.2 规划目标 (6)3.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之间的关系 (7)4 规划编制内容 (7)4.1 城市基本情况 (7)4.2 问题及需求分析 (8)4.3 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 (9)4.4 总体思路 (12)4.5 建设分区 (13)4.6 管控要求 (13)4.7 规划措施 (13)4.8 近期建设 (14)4.9 保障措施 (14)5 规划编制成果 (15)附录一:黑龙江省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及其组合系统选择 (18)一、低影响开发技术及设施 (18)二、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系统选择 (30)附录二:设施规模计算 (36)1 总则1.1.1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黑龙江省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特制订本指引。

海绵城市的国内发展现状

海绵城市的国内发展现状

科技前沿海绵城市的国内发展现状新闻信息P24发展与战略“海绵城市”的首次提出是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氐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其中给出了海绵城市的定义,“海绵城市”的专业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Low Impact Development,简称LID)","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达,指城市能够具有像海绵一样的性能,能适应环境变化带来的压力,自如地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

雨水充沛时,城市地表能自行吸水、渗水、蓄水、净水;水资源缺乏时,能将存储的水“释放”为城市所用,“海绵城市”的内涵核心,是加大城市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减少城市内涝灾害的发生,综合提升城市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叫及时修订城市规划、给排水、园林、建筑、道路等领域的十多项国家标准(见表1),消除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障碍,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标准图集、技术导则叫表1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序号分类标准名称1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规划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5建筑与小区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上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海建7道路与广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8公园设计规范(CJJ48)9园林绿地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材10绿化种植土壤(CJ/T340)11排水设施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九年第期1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政策2014年11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氐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技术指南,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4年12月,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建设和申报工作。

城市规划-5-城市雨水径流控制

城市规划-5-城市雨水径流控制

5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5.1 径流控制背景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不断攀升,建筑密度逐步上升,不透水性地面比例持续增加,汇流面积也日益增大,导致城市雨水径流量增大,汇流时间极大缩减,洪峰流量大幅增加,同时水质污染程度更加严重,显著增加城市排水负荷,给受纳水体乃至城市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传统的雨洪控制思路是基于防灾为目的“防”与“排”,力求将雨水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城区输送至受纳水体。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以排为主、单纯排放”的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城市的雨洪管理需求;而另一方面,受到历史、经济、社会等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城市短时间内很难对现有排水管道进行彻底的升级改造。

在此背景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学者开始认识到雨水调蓄和综合利用在雨洪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开始探索和应用新的雨洪控制理念进行雨水的统筹管理调度和资源化利用,并通过灵活多样的工艺措施储蓄、处理和利用雨水,缓解现有雨水管道的压力,同时减轻对城市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

与此同时,近年来集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包括安庆市在内的许多大城市在最近几年中相继遭受暴雨袭击,并且发生了严重的暴雨积涝,造成城市基本机能的瘫痪和市民生活的极大不便,已引起各级政府、媒体与公众的普遍关注。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通知要求城市建设开发要“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有效控制地表径流”。

安徽省住建厅也出台了《安徽省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建城〔2012〕99号),更加明确指出“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体现低影响开发的重要理念,加强对暴雨径流进行控制”。

“要充分考虑蓄、渗、排、用并举,重点突出‘两个确保、两个利用、一个推广’”。

5.2 径流控制模式传统的雨水排放模式、局限的径流污染控制和狭义的雨水直接利用等单一模式都难以全面解决城市雨洪产生的问题, 需要突破对城市雨水的传统观念和狭隘处置方式, 从新的角度、更高的层次进行系统研究, 建立更科学的雨洪控制利用模式。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减少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以及与此相关的技术推广、引导激励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鼓励扶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适当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发展给予支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和体系研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创新体系,推动建筑相关产业绿色发展。

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篇一:《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guidelines of design for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harvest in civil building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5月1日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guidelines of design for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harvest in civil building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气候中心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依据国务院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确定《民用建筑电动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等2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6]79号)的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本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了正在修编的国标《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以及北京市、南宁市等地方标准,结合浙江省气候条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本设计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9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设计参数,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雨水收集与排除,雨水入渗,雨水储存与回用,水质处理,调蓄排放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0028)。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省气候中心浙江大学主要起草人:王靖华赵萍刘峥嵘杨军周永潮汪波王健张楠王永王小红高蔚乌姬娜周华易家松邵煜然雍小龙桑松表黄正杰虞介泽方火明邓倩潘孝辉鲍国栋主要审查人:景政治黄宇年徐承华钱樟有何江张汛翰包志毅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符号........................................................................................................ (2)2.1术语 ....................................................................................................... (2)2.2符号 ....................................................................................................... (5)3 设计参数........................................................................................................ . (8)3.1 降雨量设计参数 ....................................................................................................... (8)4 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 ....................................................................................................... . (13)4.1 一般规定 ....................................................................................................... . (13)4.2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 (14)4.3 系统选择 ....................................................................................................... . (16)5 雨水收集与排除 ....................................................................................................... (19)5.1屋面雨水收集 ....................................................................................................... (19)5.2硬化地面雨水收集 ....................................................................................................... . (20)5.3雨水弃流 ....................................................................................................... .. (20)5.4雨水排除 ....................................................................................................... .. (22)6 雨水入渗........................................................................................................ .. (24)6.1一般规定 ....................................................................................................... .. (24)6.2渗透设施 ....................................................................................................... .. (26)6.3渗透设施计算 ....................................................................................................... (30)7 雨水储存与回用 ....................................................................................................... (32)7.1一般规定 ....................................................................................................... .. (32)7.2储存设施 ....................................................................................................... .. (33)7.3雨水回用供水系统 ....................................................................................................... . (36)7.4系统控制 ....................................................................................................... .. (37)8 水质处理........................................................................................................ .. (39)8.1处理工艺 ....................................................................................................... .. (39)8.2处理设施 ....................................................................................................... .. (40)8.3雨水处理站 ....................................................................................................... . (41)9 调蓄排放........................................................................................................ .. (42)附录a 浙江省各地市24小时最大降水常用典型频率表 (44)附录b 浙江省各地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日降雨量 (45)附录c 浙江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参考表 (46)附录d 浙江省各地市逐月蒸发量与降雨量 (51)本导则用词说明 ....................................................................................................... . (53)条文说明........................................................................................................ (54)【篇二: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一、施工图设计总体要求(一)主要设计依据1、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审批的文件。

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

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

4.1.11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 管道相连接。
与建水规一致。
4.2 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 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1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 滑坡灾害的场所;2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 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对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的场所进行规定。
规定了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与项目规划同时进行,满 足市政规划条件。 集中开发区域不得按拆分地块建设规模减少雨水利用设 施规模。
4.2.3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 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 足以下规定:
1 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 2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 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雨水调蓄 设施;
3. 主要内容介绍
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削减径流总量、峰值及降低径流污染和收集回用雨水的总称。包括雨水滞蓄、收集 回用和调节等。 2.1.2 低影响开发(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 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包括已建成区域现有设施)的冲击,其核心是基于源 头控制和延缓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系统,合理利用地表 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对暴雨径流进行控制,减少城镇面源污染。 2.1.3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 retention and storage 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1.8 雨水利用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 指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能消纳并使其不外排的一场降雨的最大雨量,通常用日降雨 量表示。
本条参照市规发【2012】1316号文《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 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中的要求作出规定。基于控 制大中型工程的雨水外排流量考虑,提出每2000平方米硬 化面积以上的项目要配建雨水调蓄设施。每千平方米硬化 面积配建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可控制33mm厚度的 降雨,由统计数据可得这一数值的设计降雨量可实现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为85%,已经满足低影响开发要求; 雨水调蓄不提倡专设雨水池,鼓励利用景观水体、收集池、 下渗设施等作为调蓄空间,既有利于削减峰值流量,同时 兼顾雨水的收集利用。

工作报告之海绵城市研究报告

工作报告之海绵城市研究报告

海绵城市研究报告【篇一:2015年海绵城市研究报告】2015报告2015年9 年海绵城市研究目录一、我国城市旱、涝急转现象严重 (5)1、城市“看海”模式频现 (5)2、多个城市缺水严重 (5)3、传统的快排模式是“祸首” (6)二、城市雨洪管理模式:海绵城市的前世今生 (7)1、传统雨水管网模式 (7)2、最佳实践管理(bmps)模式 (7)3、低影响开发(lid)模式 (8)4、中国特色的“海绵城市” (9)三、海绵城市建设的范畴 (10)四、顶层设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2)五、创新运作模式:社会资本助力海绵城市建设 (13)1、数万亿规模的投资需求 (13)2、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建设 (14)(1)地方城投债融资能力被大大削弱 (14)(2)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投资 (15)(3)何为ppp .................................................................................................... . (15)(4)ppp模式的主要盈利途径 (16)六、投资机会 (17)1、园林、生态修复产业 (17)2、管道、渗水材料产业 (18)3、市政相关产业 (18)4、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 (18)七、风险因素 (18)1、海绵城市最大的风险是ppp模式能否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18)2、试点城市效果能否达到预期 (19)八、目前已经有项目落地企业简介 (19)1、*st华赛 ....................................................................................................... .. (19)2、巴安水务 ....................................................................................................... . (21)海绵城市:中国特色雨洪管理模式。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大纲目录(共5篇)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大纲目录(共5篇)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大纲目录(共5篇)第一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大纲目录**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大纲目录第1章规划背景 1.1规划背景 1.1.1区位条件 1.1.2地形地貌 1.1.3地质水文 1.1.4经济社会概况 1.2对相关规划概要 1.2.1城市发展规划概要 1.2.2相关专项规划概要第2章排水防涝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2.1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现状2.2存在问题及分析第3章规划总论3.1规划依据3.2规划原则3.3规划范围 3.4规划期限 3.5规划目标 3.6规划标准3.6.1雨水径流控制标准3.6.2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3.6.3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第4章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4.1 径流量控制 4.2 径流污染控制 4.3 雨水资源化利用第5章排水防涝设施规划 5.1排涝总体规划方案5.4.1排涝分区 5.4.2排涝规划任务 5.4.3排涝总体规划方案 5.2洪涝及洪潮遭遇分析 5.3排涝计算5.3.1排涝特征水位 5.3.2排涝计算 5.4 排涝工程规划5.4.1排涝工程地质5.4.2治涝工程设施布置5.4.3雨水管渠规划(1)排水体制(2)排水分区(3)排水管渠(4)排水泵站及其他附属设施5.4.4雨水调蓄设施规划5.4.5水闸规划 5.4.6内河涌整治规划 5.5引水泵站及节制阀5.5.1引水泵站建议 5.5.2节制阀5.6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内容5.6.1近期排水防涝工程(1)工程建设内容(2)建设时序设想5.6.2远期排水防涝工程第6章环境影响评价 6.1环境影响初步评价6.2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第7章投资估算7.1投资估算7.2资金筹措意见第8章管理规划8.1体制机制 8.2信息化建设 8.3应急管理第9章保障措施 9.1建设用地 9.2资金保障 9.3其他第10章附件及说明10.1近期建设任务与投资列表10.2规划附图要求10.3文本格式要求第二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汇报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汇报一、基本情况××市中心城区位于河谷地带,西高东低、成“两山对恃、三山汇聚、四川相连”的主城山水小格局,建成区地势相对较平缓,绝大部分地区的地面坡度在5°以内。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建城字第593号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建城字第593号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1996年12月5日建城字第59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城市节约用水是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

自1983年全国第一次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会议以来,城市节水工作成绩显著,全国城市累计节水181亿立方米,城市工业用水昨利用率由不到20%提高到了近60%,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由489立方米下降到198立方米,为城市经济的发展,缓解城市用水紧张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加之城市水资源短缺、污染和浪费,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将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因此,发展节水型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合理用水水平,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实行全面节约的战略,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都要节粮、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千方百计减少资源占用与消耗。

坚持不懈地反对浪费行为。

各行各业都要制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目标与措施,切实加以落实”的要求,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继续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促进城市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节约用水的总体管理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借鉴国际上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的成功经验, 并吸纳了我国相关政策 法规的要求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工程实践经验,适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 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层级规划编制过程中低影响开发内容的落实;二是指导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设计、实施与维护管理;三是指 导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 作。
3 基本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是规划引领、 生态优 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 规划引领 城市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以及后续的建设程序中,应落实海 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体现规划的科学 性和权威性,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生态优先 城市规划中应科学划定蓝线和绿线。城市开发建设应保护河流、 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 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 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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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大力推进建设自 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 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23 号) 、 《国务院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3〕36 号)等国家法规政策,并 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 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 规划控 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 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 实践案例。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规划、 设计、 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共六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 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 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 导站、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 北京建筑大学负责技术解 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吉林)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吉林)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目次1 总则 ..................................................................................... 1 2 基本规定 ............................................................................. 2 3 城市设计引导 (4)3.1 一般规定 (4)3.2 老旧小区发展更新 (4)3.3 老旧小区空间引导 (4)3.4 老旧小区风貌引导 (5)4 环境综合整治 (6)4.1 一般规定 (6)4.2 拆除违建 (6)4.3 景观更新 (6)4.4 安全防范设施 (7)4.5 适老化与无障碍设施 (8)4.6 照明设施 (8)4.7 海绵城市建设 (9)4.8 物理环境提升 (9)5 公共设施完善 (11)5.1 一般规定 (11)5.2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11)5.3 商业服务设施完善 (12)5.4 社区服务设施完善 (13)5.5 便民服务设施完善 (13)6 基础设施整治 (14)6.1 一般规定 (14)6.2 给排水管线整治 (15)36.3 供热管线整治 (16)6.4 电力管线整治 (17)6.5 弱电管线整治 (17)6.6 燃气管线整治 (18)6.7 道路与停车整治 (18)6.8 环卫设施整治 (20)7 房屋综合整治 (21)7.1 一般规定 (21)7.2 立面整治 (21)7.3 屋面修缮 (22)7.4 楼道整修 (23)7.5 节能改造 (24)7.6 建筑消防 (24)7.7 建筑防雷 (25)7.8 加装电梯 (25)8 社区治理 (27)附录 A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入户调查表 (28)附录 B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现状排查表 (30)附录 C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表 (38)本导则用词说明 (44)引用标准名录 (45)1 总则1.0.1 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和宜居发展目标,做好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制定本导则。

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暴雨径流计算标准

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暴雨径流计算标准

DB编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暴雨径流计算标准Standard of storm water runoff calculationfor urban storm drainage system planning and designDB11/T XXX–2012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 2012 年XX 月XX 日2012 北京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2]第XX 号》立项计划,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适用于雨水管道、排水明渠及雨水泵站规划设计的流量计算方法、暴雨强度公式、径流系数、重现期以及设计降雨雨型。

分为1.总则;2.术语;3.技术内容等章节。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工作,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88073685,邮箱:wei3@)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联系电话: 68017520 ,邮箱: bjbb3000@。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气象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昕、韦明杰、曹志农、李萍、白国营、王理许、周玉文、马京津汪子棚、潘艳艳、许可、王强、马洪涛、郭磊、苏东彬、陈建刚梁灵君、杨舒媛、付征垚、翁窈瑶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军、李艺、张书函、杨忠山、郭文利目次1. 总则 (5)2. 术语和定义 (5)3. 技术内容 (6)3.1 暴雨径流量计算方法 (6)3.2 暴雨强度公式 (6)3.3 重现期 (7)3.4 径流系数 (7)3.5 设计雨型 (8)本标准用词说明 (10)引用标准名录 (11)附:条文说明 (12)1.总则1.0.1为规范北京市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工作,提高雨水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确保城市雨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减少城市涝水灾害,编制本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吉政办发〔2016〕64号•【施行日期】2016.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海绵城市是构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城市的重要理念和方向,是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载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有序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战略机遇,围绕吉林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中,突出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减灾能力。

———生态优先。

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净化和利用,促进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转变方式。

通过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实现由传统“快排”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方式转向由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与景观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可持续排水系统建设方式的转变。

某小区海绵城市设计思考与建议

某小区海绵城市设计思考与建议

某小区海绵城市设计思考与建议发布时间:2021-05-17T10:31:32.49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作者:陈稽裕[导读] 摘要: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 545000摘要: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文件精神,要求在城市建设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海绵城市技术按主要功能通常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等几类,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策略以削减地表径流、控制地面污染源、防治内涝为主,以雨水收集利用为辅。

在做好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同时,积极总结经验,扩大范围,加快完成海绵城市建设。

关键词:海绵城市;设计;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引言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用了,切断了自然的水循环,雨水来了,只能当污水排走,地下水越抽越少。

习近平总书记说“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可见解决城市的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比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优质的雨水留下来,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自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发布《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广西住建厅批准实施《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广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海绵城市建设已成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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