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18
•【字号】筑府发[2009]98号
•【施行日期】2009.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
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9〕9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2010年我市必须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工作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创模工作为抓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确保2010年度创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创模攻坚阶段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三创一办统一牵头、各部门联动落实、全市民众参与、各单位重点攻坚”的原则,把创模工作与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抢抓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
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改善和提升我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功能,努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适宜广大群众居住生活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二、攻坚目标
在2010年全面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未达到标准的11项指标,巩固提高已完成的15项指标,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考核验收。
11项未完成的指标:
(一)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三)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垮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四)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五)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六)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八)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九)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十)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十一)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三、攻坚工作主要任务
(一)指标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1、2009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3年逐年降
低;2、完成高能耗工业企业,特别是铝、钢铁、电力、磷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
实施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加快工业热电联产机组建设;3、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分管领导:申振东翟彦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乡企局、市统计局
责任人:杨彦峰毛基木曹玉珍
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二)指标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1、按要求完成全市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2、全市辖区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3、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处理体系;4、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5、在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污口一律取缔;6、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除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7、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8、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9、修文县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工作;10、完成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工作;11、完成建立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分管领导:帅文徐恒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孔祥忠莫惹肖进帅江聂雪松
张曦向虹翔李志鹏黄昌祥韦鸿宁
刘军马磊蒋志伦张定超张志祥
赵江敏
(三)指标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垮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1、按要求完成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2、按要求完成市辖区范围其他水体监测工作;3、完成普渡桥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4、完成涟江流域(花溪段)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5、完成息烽河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6、确保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7、市辖区范围内未划定功能水体无黑臭现象。
分管领导:徐恒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
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莫惹肖进聂雪松张曦向虹翔
李志鹏黄昌祥韦鸿宁刘军马磊
蒋志伦张定超张志祥赵江敏
(四)指标14: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1、完成新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2、完成贵阳市污泥焚烧场建设;3、完成二桥污水处理厂管网整改工作;4、完成新庄、小河一期、小河二期、花溪、二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5、完成新庄、小河一期、小河二期、花溪、二桥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6、完成花溪、二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及中控平台改造;7、完成金阳污水处理厂、金百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8、完成南明区龙洞堡片区排污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排污隧洞工程;9、完成花溪区西北办事处石板井村6组污水管网建设;10、完成白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工程;11、完成白云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12、完成清镇市东门河河道污染综
合治理项目;13、完成清镇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14、完成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水在线监测和中控平台改造;15、完成清镇市站街、百花污水处理厂及后午提升泵站建设项目;16、完成清镇市城区污水管网二期建设项目;17、完成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18、完成开阳县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及正常运行工作;19、完成开阳县西门桥-紫江花园、县医院-紫江花园段污水管网建设;20、完成修文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行;21、完成息烽县筑北商业大道(中街段)、蚕桑坡片区、县府路段、南门段污水管网建设;22、完成息烽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行;23、完成息烽县小寨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行。
分管领导:李忠翟彦徐恒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白云区政府、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责任人:田伟莫惹聂雪松张曦向虹翔
李志鹏黄昌祥韦鸿宁刘军马磊
蒋志伦张定超张志祥
(五)指标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1、完成辖区内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2、完成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及联网工作;3、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相关工作;4、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禁止无证排污;5、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6、完成国家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的任务。
分管领导:翟彦徐恒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乡企局、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杨彦峰田伟毛基木肖进聂雪松
张曦向虹翔李志鹏黄昌祥韦鸿宁
刘军马磊蒋志伦张定超张志祥
赵江敏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指标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1、2009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2、完成2007-2009年全市能源平衡表的编制;3、完成华能焦化扩能技改工作;4、完成煤气输配管网建设,保障全市用气需求;5、取缔城区内经营性燃煤炉灶;6、完成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改造工作;7、完成贵阳南明春梅酿造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改造工作;8、完成贵阳制漆三厂清洁能源改造工作;9、完成贵阳花溪云盘锻造厂清洁能源改造工作;10、完成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分管领导:申振东翟彦徐恒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南明区政府、乌当区政府
责任人:田伟曹玉珍肖进任筑江莫惹
张曦李志鹏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七)指标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1、完成高雁、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完成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政策和措施,开展分类收集垃圾箱建设;3、完成垃圾分类收集体系的建立,构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绿色回收站;4、按无害化处理标准完成贵阳市南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5、按无害化处理标准
完成息烽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
分管领导:帅文徐恒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社、花溪区政府、息烽县政府
责任人:莫惹XXX光向虹翔张定超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八)指标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1、建成投运贵州省危险废弃物暨贵阳市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2、完成贵阳市特种垃圾处理场设备改造任务,确保其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现有遗留危险废物处置列入专项经费计划和时间进度,并实施;4、辖区内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工作,制定危险废物运输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6、辖区内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完成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9、完成“限塑令”宣传和具体执行工作。
分管领导:邹碧声帅文翟彦徐恒季泓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投公司、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钟汰甬张跃肖进蔡定荣涂必忠
聂雪松张曦向虹翔李志鹏黄昌祥
韦鸿宁刘军马磊蒋志伦张定超
张志祥赵江敏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乡企局、市卫生局
(九)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2、组织制定年度创模攻坚工作计划,以目标责任制方式分解落实,并按期完成;3、完善金百处理工程缓建相关材料,完成金百污水处理工程服务片区截污管网建设;4、完成清镇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整改任务,确保正常运行;5、落实贵州水晶集团废水治理、贵州水晶集团电石渣资源综合利用/乙炔废水治理工程、贵州美丰化工公司废水治理项目;6、建成贵阳市南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7、建成息烽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8、建成二桥污水新增配套管网;9、建成白云污水配套管网;10、建成金阳污水配套管网;11、建成花溪污水配套管网;12、建成老城区一级排污管网;13、建成新庄污水处理厂;
14、完成清镇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15、完成开阳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正常运行;16、完成息烽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正常运行;17、完成修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正常运行;18、建成清镇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9、建成开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建成修文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1、完成清镇发电厂烟气脱硫;22、完成贵州化肥厂生活污水治理;23、完成贵阳煤气气源厂生活及场地洗废水治理;24、完成贵阳弘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冲灰水治理;25、完成贵州盘江化工厂锅炉脱硫除尘冲灰水治理;26、完成贵州达众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治理;27、完成开阳县双流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黄磷厂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年产2万吨甲醇;28、完成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贵阳市城市公交车辆燃油改燃气;29、完成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锅炉除尘器改造;30、完成林东矿务局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场、矿井和生活废水一体化治理、生态环境治理;31、完成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关老厂1200t/d污水处理工程;32、完成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电石含氰废水治理技改工程;33、完成贵阳新天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治理、锅炉烟气治理;34、完成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循环系统更新建设;新建废水处理厂一座;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磷渣筑坝工程;35、完成贵阳市环境监察能力达建设工作;36、完成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分管领导:李涛申振东俞静李忠翟彦
徐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吴应涛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办
(十)指标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1、小河区、高新区和金阳新区内设独立环保机构建制;2、完成市、县两级环保能力建设,确保编制、人员、经费、设备到位。
其中:①市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辐射等机构达到国家最新标准化建设标准;配备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②县级环境监察、监测达到国家最新标准化建设标准;落实县级环境信息、宣教、辐射、应急等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
分管领导:李涛申振东李忠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朱胜封心太胡海燕肖进聂雪松
张曦向虹翔李志鹏黄昌祥韦鸿宁
刘军马磊蒋志伦张定超张志祥
赵江敏
(十一)指标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1、制定《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组织各区、市、县和市直相关
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创模宣传,督促贵阳报业集团、贵阳广播电台、贵阳电视台和贵阳市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创模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模宣传活动,在贵阳日报和贵阳晚报开设创模专栏,在贵阳电视台1-5频道设置创模公益广告,在“中国·贵阳”网站开设创模专栏适时宣传;3、安排市公交总公司等单位,制作公交车身、车站、电缆入地箱创模公益广告,做好创模宣传工作。
协调全市所有户外LED屏播放创模宣传片;4、结合水源保护,在两湖一库范围内开展创模宣传工作;5、在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创模宣传工作;6、在旅游宾馆、饭店以及旅游景区开展创模宣传工作;7、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适当地点,制作创模内容的大型广告牌;8、在全市各类商业场所,特别是大型商场及超市开展创模宣传工作;9、在黔灵公园、河滨公园等城市公园开展创模宣传工作。
在人民广场等城市广场开展创模宣传工作;10、在市级行政中心范围内开展创模宣传工作;11、制定本辖区的创模工作宣传方案,在辖区内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创模宣传工作,其中:云岩区必须做好客车站及市西路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创模宣传工作;南明区必须做好飞机场及火车站周边人群密集场所的创模宣传工作;花溪区必须做好花溪风景区、天河潭景区及青岩古镇等景区的创模宣传工作;清镇市必须做好红枫湖景区及城区的创模宣传工作;12、在城区所有施工场地围墙上开展创模宣传工作。
在未完工临街大型建筑物外立面开展创模宣传工作;13、在各办事处、社区、居民小区内利用现有宣传栏,进行创模宣传;14、组织全市大型企业在生产区和生活区开展创模宣传;15、要求全市所有注册广告媒体、广告公司等广告经营单位结合我市创模宣传制作发布不少于广告总量3%的公益广告;16、开展施工场地专项整治,在所有施工场地围墙上显著位置标明噪声、扬尘、污水、建筑垃圾等扰民内容的投诉方式。
17、开展扬尘整治专项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宣传报道;18、开展城市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扰民问题,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查处力度,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宣传报道;19、开展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整治工作,
在城区禁止鸣笛,向市民宣传文明行车理念;20、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对环境违法企业严肃处理,并对查处结果进行宣传报道;21、完成公众环境满意率调查工作,环境满意率达到85%以上;22、安排街道、社区针对环境满意率问卷调查填写的具体要求,进行入户宣传,知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85%以上;23、对城市综合执法投诉电话进行整合,形成统一易记的5位数号码,并进行广泛宣传,使市民知道受理范围,记住电话号码;24、对环保投诉电话12369进行广泛宣传,使市民知道受理范围,记住电话号码。
分管领导:李涛申振东蒋星恒邹碧声帅文
翟彦徐恒季泓
责任单位:三创一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直机关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侯楠田伟卢XXX 王春雷葛宇菁
朱丽霞王守超曹毅莫惹肖进
张跃任筑江蔡定荣曹玉珍帅江
聂雪松张曦向虹翔李志鹏黄昌祥
韦鸿宁刘军马磊蒋志伦张定超
张志祥赵江敏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创模攻坚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时、保质完成各项创模指标。
各区、市、县政府、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责任分解表》(附件1)和《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达标指标巩固
措施责任分解表》(附件2)制定的工作方案,分别报同级党委、政府,报分管市长审定同意,于2010年元月5日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全民参与,再掀创模高潮。
全市各种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行动,再掀全民共创高潮。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创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没有按时完成创模攻坚指标任务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不履行职责或延误工作推进,影响创模进度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责任分解表(略)
2、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达标指标巩固措施责任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