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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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
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1.11
•【字号】六盘水府发[2013]23号
•【施行日期】2013.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
的通知
(六盘水府发〔2013〕2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
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开放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确保落实。
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明确的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勇于担当、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改革开放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工作安排》各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会同市有关部门督办落实。
落实情况要作为对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及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舆论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进改革开放的必要性、紧迫性,形成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2013年11月11日
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发〔2013〕11号),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最大红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开放倒逼改革,加快形成和完善推进改革开放的责任机制、协同机制、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提升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按照省、市关于继续将2013年作为“改革开放年”的决策部署,现就当前全市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改革
(一)加快完善有利于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深入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强化政府掌控资源、市场配置资源,年内完成对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的清理、查处及整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能源局配合落实)
(二)加快完善有利于实现“四个一体化”产业链条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重点推进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源配置协调工作,积极探
索市场配置资源的途径,优化市场配置机制。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物价局配合落实)
(三)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兼并重组,全市煤矿及矿权由现有303个减少至170个,规模为13895万吨/年,其中:223个煤矿及矿权整合为102个,规模由5335万吨/年提升到8360万吨/年;54个煤矿及矿权独立技改扩界扩能,规模由1755万吨/年提升到3450万吨/年;14个煤矿保留现状,规模为2085万吨/年;其余按省的要求进行关闭。
(市能源局、市安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落实)
(四)抓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按省安排推进六盘水西南天地煤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直供电试点,抓紧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根据试点实施情况探索完善直供电试点工作。
同时,结合六盘水实际,大力推进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盘南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等开展自备电源项目建设。
(市经信委、市能源局、市物价局牵头,六盘水供电局配合落实)
(五)争取省对全市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项目、省级重大项目、“5个100工程”项目等实行建设用地指标计划单列,不占用省下达给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有关土地、规划等审批审核事项以委托等方式交由县(特区、区、开发区)办理,并与下放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配套。
市级开发区(产业园区)项目参照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负责)(六)全力争取国家、省批准我市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
(市财政局牵头,市地税局、市物价局配合落实)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七)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加快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
市供销社按行业主管权属分别负责)
(八)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抓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管理机构,外派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市国资委牵头,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粮食局配合落实)
(九)加快推进市直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工作。
(市国资委牵头,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市编委办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一)年内完成撤15个乡和3个镇、设13个镇和11个街道的相关工作。
其中:六枝特区撤4个乡和1个镇,设4个镇和3个街道;盘县撤4个乡和1个镇,设4个镇和3个街道;水城县撤6个乡和1个镇,设5个镇和4个街道;钟山区撤1个乡,设1个街道。
(市民政局牵头,有关县、特区、区配合落实)(十二)2013年市级保留实施的66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4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项),平均承诺审批办理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压缩50%,市有关部门要提出相应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三)按照省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具体要求,积极抓好落实。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四)赋予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制订委托下放管理权限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五)争取1个以上经济开发区列入国家级开发区。
(市经信委牵头,市有
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大力缩减各类需投入财政资金的评比表彰活动、节庆活动、研讨会、论坛。
(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七)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服务外包工作。
(市人资社保局、市民政局负责)
(十八)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因场地等原因暂时不能进驻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设置相应的集中办事场所,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厅的名义开展工作。
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服务及相关收费事项,必须全部纳入服务中心或分厅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并充分授权。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深化城乡统筹改革
(十九)加快推进省级示范小城镇管理供给制改革,年内完成改革方案并启动实施。
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编委办、市民政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积极争取国家、省将我市列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市,尽快出台并启动实施农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讯推进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六盘水供电局、市经信委、市文体广电局、电信六盘水分公司、移动六盘水分公司、联通六盘水分公司负责)
(二十一)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的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完善促进创业就业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市人资社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十二)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六盘水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3〕15号),大力推进六盘水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钟山区、水城县滥坝镇作为全国第三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牵头,市编委办、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配合落实)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完善扶贫生态移民的住房、土地、就业、产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
(市扶贫生态移民办牵头,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二十四)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拟定《大连市对口帮扶六盘水市工作计划(2013-2020年)》,制定《大连市对口帮扶六盘水市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签订《大连市对口帮扶六盘水市合作框架协议》。
积极拓展两市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领域,鼓励和引导大连企业入驻产业园区。
(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委、市人资社保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民政局等配合落实)
(二十五)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积极争取省将我市列入未利用低丘缓坡实施工业和城镇建设试点。
结合耕作层剥离利用方式开展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实现耕地占优补优。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深化县域经济改革
(二十六)进一步扩权强县,制定出台提高县域经济比重和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强县更强、弱县赶超的体制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策研究室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十七)统筹抓好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每个县(特区、区)着力抓好1个以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土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和集体土地流转,
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新增农村合作社组织60家以上。
在全市中心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市农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六盘水银监分局等配合落实)
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十八)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比重的政策措施,做好民营经济的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市经信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二十九)完善投融资平台管理体制机制,破解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瓶颈。
做大做强现有投融资公司,争取组建1家注册资本达1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
扩大融资途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监分局负责)(三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孵化、培养和上市辅导,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1户以上上市企业。
(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十一)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落实“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缩减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
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微型企业贷款的门槛,鼓励和引导担保公司低价为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切实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增微型企业3000户。
(市工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十二)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加大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金
融主体结构。
大力实施“引金入市”工程,积极引进全国性、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证券、期货、信托、保险、基金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我市。
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在六枝特区组建村镇银行,实现各县(特区、区)村镇银行全覆盖,支持村镇银行在县域乡镇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改制或组建。
支持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精心实施农业和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六盘水银监分局、省农信社六盘水办事处等配合落实)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三十三)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13〕22号),深入实施加快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等配合落实)(三十四)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强化“5个100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
(市财政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旅游局配合落实)
(三十五)积极配合省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我市开展高新技术财税制度改革试点和烟草企业支付烟农补贴税前扣除改革。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三十六)抓紧推进地方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生态补偿的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八、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三十七)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
建设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校、县、市网上联动管控机制。
实施教育投入目标化,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养力度,确
保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办学标准,解决“入学难”和城镇“大班额”问题。
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学籍变动管理机制。
配合省做好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高校工作,争取在六盘水师范学院开展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改革试点,争取省将高中及以下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下放我市。
(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等配合落实)
(三十八)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科研院所编制动态管理,以科研项目为载体逐步实现聘任制,鼓励竞争和人员流动。
创新体制和机制,集聚和壮大科研团队,依托贵州科学院六盘水分院建设平台,构建工业领域研究机构。
以设立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目标,统筹规划,构建农业领域研究机构。
引入社会法人、个人和外商资本等投资科研院所。
(市科技局、市农委牵头,贵州科学院六盘水分院、市农科所、市编委办、市经信委配合落实)
(三十九)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管理系统。
制定六枝特区、盘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大病统筹工作。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出台县级实施方案,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市卫生局牵头,市医改办、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物价局等配合落实)
(四十)结合省“100个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开发工作目标,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推出一批精品景区,重点打造3-5个文化旅游发展创新示范点,力争在2015年内完成3个以上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六盘水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3〕14号),启动我市旅游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根据《贵州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发展规划》定位,年内启动全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依据《旅游法》,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市旅游局牵头,市文改文产办、市文体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等配合落实)
九、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四十一)加快推进铁路、公路等口岸建设,在申建“无水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外贸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尽快落实六盘水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的组建工作。
(市商务粮食局、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贵州检验检疫局六盘水办事处负责)
(四十二)抓好外贸基地建设。
加强外贸大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培养3家进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和5家进出口额超过0.5亿美元的企业。
力争5年内建立1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1个煤电煤化工、钢铁有色、汽车及设备制造等专业型省级出口基地,1个省级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1个省级服务外包企业。
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特色农产品等地方优势产品的营销渠道。
(市商务粮食局牵头,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农委等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
(四十三)创新招商引资举措,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项目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招商、考核评价等机制。
大力推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
(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十四)编制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
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暨经贸洽谈经贸活动,确保项目签约投资总额比上届大幅增长。
(市商务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十五)加大面向全国优强民营企业招商项目推介会、“长三角”、“珠三
角”招商等活动签约项目跟踪力度,确保2013年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1000亿元以上。
(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粮食局负责)
(四十六)推进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有机结合,重点引进一批园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医院院长(副院长)、学校校长(副校长)等。
认真落实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根据重点产业发展对紧缺、高端人才的需求,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
(市委组织部、市人资社保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