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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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销售监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深食药监通[2004]8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10.26
【实施日期】2004.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
方制剂销售监管的通知
(深食药监通〔2004〕8号)
稽查大队、龙岗分局、宝安分局:
现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销售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按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检查。

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加强药品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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