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字第号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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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商字〔2010〕第8号
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明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采购职责,控制采购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品、无形资产(不含土地)、工程物料和劳务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各类采购对象的定义遵循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采购业务实行“先申请、后采购”的程序,相关人员履行采购相关职责应遵循“诚信勤勉、廉洁奉公”的原则。
第四条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投标: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商务谈判:邀请三至五家供应商谈判后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四)询价:询问三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后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五)定点采购:特定物品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第五条采购方式的选择
(一)工程物资或劳务单次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采用邀请招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超过50万元的,应使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品和5万元以下的工程物料、劳务适用商务谈判、询价或定点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文具、日用百货、电器等日常生活办公用品在大型超市、国美电器等正规大型商场定点采购。
其他需要定点采购的物品和供应商由行政人事中心会同资产管理中心商讨后报总经理确定。
第七条同类物品应尽可能按需汇总采购。
除办公用品、日常修理维护用工程物料等消耗品可保留不超过一个月用量的储备外,其余物品均不能储备。
第八条物品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以《采购申请单》(附件一)或其他具有申请性质的书面报告(以下统称申请单)的形式提出。
申请单的“采购方式”、“预计单
价”和“预计总价”项目由交易执行部门询价后填写。
第九条申请单的审批
(一)预算内的采购业务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预算外且单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采购申请,由总经理会同执行董事审批;超过5000元的采购申请,由总经理报请全体股东审批。
第十条采购交易的执行
(一)物业维修等工程劳务由物业管理中心会同资产管理中心执行;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品、无形资产、工程物料的采购业务由行政人事中心执行。
(三)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招标业务,由总经理邀请执行董事办公室组织招标小组执行。
(四)执行董事、总经理可根据采购业务的特点临时指定执行部门。
第十一条采购方式注明为“询价”或“定点采购”的申请单执行上条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即可直接执行采购交易,但注明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或“商务谈判”的申请单只可据以开展招标或谈判程序,不能直接执行采购交易。
第十二条以下类型的采购业务均应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以采购合同作为执行采购业务的依据。
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依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一)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商务谈判方式的采购业务。
(二)金额超过5000元的工程劳务。
(三)需要预付采购款的采购业务。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
(一)交易执行人负责拟定招标公告或邀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向公众公布或发送给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标底的计算人由总经理指定。
(二)交易执行人统一收集投标人的密封标书。
如投标人不足三人应重新发出公告或邀请,总经理决定不再发出的除外。
(三)交易执行人可现场开标确定中标人,也可综合比较后报总经理确定中标人。
如需就有关条款进一步谈判,由交易执行部门依序同投标人谈判。
(四)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邀请投标、商务谈判或询价的邀请对象主要由交易执行人选定,非交易执行人也可推荐供应商。
第十五条除总经理另有指定外,商务谈判或询价由交易执行人负责。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基本资质
(一)承接工程劳务的,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
(二)交易执行人可以结合采购对象的特点设定资质条件,但应使所有备选供应商能够享受无差别的公平待遇。
第十七条采购对象的验收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由申请人和资产管理中心以《固定资产登记表》、《无形资产登记表》的形式办理;
(二)低耗品由资产管理中心和申请人以领用登记的形式办理;
(三)即购即用的消耗品由申请人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名的方式办理;
(四)工程物料由资产管理中心以《进仓单》的形式办理;
(五)工程劳务由物业管理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以《工程验收单》的形式办理。
第十八条交易执行和验收不能为同一人。
第十九条采购单及供应商的送货单、发票上货物的名称均应为物品的规范名称。
采购合同、送货单及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实物保持一致。
汇总开具的发票须附有送货清单或购物小票。
第二十条交易执行人凭申请单(需要签订合同的还应附合同)、发票、送货清单(或购物小票)和验收手续遵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办理采购款的支付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给付的、与公司采购业务有关的奖励、返还或赠送的各种财物等利益一律由公司享有。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资产管理中心对本办法的实施及采购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二○一○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一:《采购申请单》
附件二:采购流程图
(此页无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联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采购管理
抄报:罗执董、总经理、执董办
抄送:商业地产各部门
附件一:采购申请单
佛山市南海区联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申请单
审批:财务中心:采购部门:部门经理:
附件二:采购流程图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