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山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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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山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技术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成都市龙泉山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
本规程规定了新造林技术和低产林改造技术的内容和要求。
2 引用标准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690-200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GB 2772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GB 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GB 7908林木种子
GB 10016林木种子贮藏
GB/T l5163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LY 1000容器育苗技术
3 总则
3.1 为规范造林技术和低产林改造技术,提高龙泉山生态植被恢复建设成效,加快龙泉山森林资源的培育,充分发挥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根据《造林技术规程》,制定本规程。
3.2 建立和健全技术责任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造林技术、低产林改造技术和新的科技成果,不断提高植被恢复成效。
3.3 新造林要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倡多林种、多树种造林。
低产林改造要合理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
3.4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将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分为:封山育林管护、新造生态公益林、新造生态经济产业林、低产用材林改造、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
封山育林管护:限于对龙泉山脉地区分类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实施封山育林管护。
新造生态公益林:是指在规划区内营造的防护林或特用林。
新造生态经济产业林:是指在规划区内营造的用材林或经济林。
低产用材林、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限于对规划区内已有的低产用材林、低产低效经济林实施皆伐式或补植方式提高林地生产力或生态效益。
4 新造林林种确定
4.1.1 防护林
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防护林。
4.1.1.1水源涵养林
沱江两岸及龙泉山脉的湖泊和水库周围应营造水源涵养林。
4.1.1.2水土保持林
坡度大于或等于35度及土壤水力侵蚀重度等级以上的地带,为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土壤侵蚀、防治滑坡和泥石流,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应营造水土保持林。
4.1.1.3护路林和护岸林
在铁路、公路两旁、河流渠道两侧,应营造护路林和护岸林,亦可与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相结合设置。
4.1.2用材林
4.1.2.1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营造用材林。
4.1.2.2 按经营水平营造一般用材林和集约经营用材林(即速生丰产用材林)。
4.1.2.3用材林实行定向培育,以提供建筑、纸浆、人造板、家具等用材。
4.1.3 经济林
在交通及经营管理较方便,土壤和水源条件较好的宜林地营造经济林,以生产干果、水果(常绿类)、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木本蔬菜、药材和笋用竹等。
4.1.4 风景林
为保护和美化环境、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等,营造风景林。
5 低产低效林改造定义
5.1低产低效林评判标准
1)符合LY/T 1690-200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的商品林地;
2)龙泉山脉的落叶经济林地
5.2低产低效林改造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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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INDENT: 30pt; LINE-HEIGHT: 29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限于对符合低产低效林标准的林分采取的树种更替、补植补播营林措施以达到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
6 新造林造林方式与技术要求
6.1树种选择
6.1.1基本原则
(1)坚持造林地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2)根据造林目的选择树种(含品种,下同)。
(3)常绿、速生优先,注重乔灌结合。
(4)注重利用优良乡土树种,积极推广引进取得成效的优良树种。
(5)选择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
(6)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
6.1.2树种选择要点
6.1.2.1防护林
(1)应根据防护对象选择适宜树种,一般应具有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等优良性状。
(2)营造农田、道路、沟渠防护林的主要树种还应具有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等特点。
(3)水土流失严重、干旱瘠薄山地,要注意选择根系发达、耐风蚀、干旱的树种。
6.1.2.2用材林
(1)树种应具有生长快、干形通直、材质好等特性。
(2)对培育大径材的珍稀、珍贵树种亦应有计划发展。
6.1.2.3经济林
(1)应具有优质、高产的性状。
(2)根据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名、特、优、新品种。
(3)水果类经济林须为常绿类。
6.1.2.4风景林
树种应具备树形美观、观赏性强、抗病虫害能力强等特点。
6.1.3主要造林树种
见附录1。
6.2 造林密度
6.2.1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确定造林密度。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见附录2。
6.2.2以下情况,造林密度可按《主要树种造林密度》的中高限:
(1)防护林、以培育中小径材为目标的用材林、矮化密植的经济林;(2)进行间伐或平茬利用的林种;
6.2.3以下情况,造林密度可按《主要树种造林密度》的中低限:
(1)没有灌溉条件的干旱、半干旱地区;(2)培育大径材,不进行间伐的用材林;(3)长期进行林农间种或机械作业的造林。
6.2.4有岩石裸露的造林地,按实际情况确定造林密度。
6.2.5迹地上有目的树种幼树的,可适当降低更新造林密度。
6.3 种子和苗木
6.3.1禁止使用带有森林病虫害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6.3.2 种子
6.3.2.1积极推广种源适宜的良种,优先选用优良种源和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6.3.2.2播种造林种子的质量应达到GB 7908规定的合格种子的标准。
6.3.2.3检验林木种子质量的方法,执行GB 2772的规定。
6.3.2.4为提高播种造林成效,在播种前根据需要可对林木种子进行浸种、催芽、拌药等处理。
6.3.3 苗木
6.3.3.1裸根苗
(1)必须使用GB 6000规定的1、2级苗木。
(2)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优先选用种子园、优良种源的种子培育的GB 6000规定的1级苗木以及优良无性系苗木。
(3)经济林,选用品种优良、符合GB 6000规定的合格苗木。
(4)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树种,各地可选用品种优良、植株健壮、根系发达的苗木。
(5)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和风景区绿化,选用良种健壮大苗造林。
6.3.3.2 容器苗
执行LY 1000的规定。
6.3.3.3 苗木管理
(1)苗木质量的检验和起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执行GB6000和LY 1000的规定。
(2)根据造林任务,就近育苗,避免长途运输造成损失。
(3)执行《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办法》,落实“两证一签”制度。
6.4 造林整地
6.4.1整地方法
6.4.1.1穴状整地
(1)穴状整地是山地、丘陵、平原广泛采用的整地方法。
山地陡坡、水蚀和风蚀严重地带更应采用。
(2)整地规格:采用圆形或方形坑穴,大小因林种和立地条件而异。
穴径和穴深均在30 cm以上,大苗造林、竹林、经济林、培育大径材的用材林以及速生丰产用材林整地规格要大些,穴径和深度分别宜在50cm和40cm以上。
6.4.1.2 鱼鳞坑整地
(1)鱼鳞坑整地是干旱、半干旱地区方法。
(2)鱼鳞坑为近似半月形的坑穴,外高内低,长径沿等高线方向展开,一般为0.6 m~1.0 m,短径略小于长径,深度为30 cm以上。
6.4.1.3 带状整地
(1)在坡度小于25的地块,营造经济林可采用带状整地方法。
(2)山地丘陵带状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其形式有水平阶、水平槽、反坡梯田等。
(3)带状整地规格为带宽60 cm以上,深度40 cm 以上。
带长根据地形确定,每隔一定距离应保留长为0.5 m~1.0 m自然植被。
6.4.1.4全面整地
(1)下列情况可采用全面整地:
a. 地势较平坦的;,
b. 实行林农间作的;
c. 坡度在25度以下、灌草茂密、不全面整地不便于营林生产的。
(2)全面整地连片面积不能过大。
山地、丘陵要适当保留山顶和山脊天然植被,坡长每30m,沿等高线保留3m宽天然植被。
6.4.3整地时间
应在雨季前或雨季进行,也可随整随造。
6.5 造林方法
6.5.1植苗造林
6.5.1.1植苗造林方式
(1)裸根苗造林,坚持“三埋二踩一提苗”。
苗干要竖直,根系要舒展,深浅要适当,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再填土踩实,最后覆上细土。
(2)开沟栽植地势较平坦的造林地,用机械或人工开沟,苗木植于沟内,填土踏实。
6.5.1.2栽植深度
根据立地条件、土壤墒情和树种确定栽植深度,一般应略超过苗木根颈。
干旱地区、沙质土壤和能产生不定根的树种可适当深栽。
6.5.1.3苗木处理
造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和土壤墒情,对苗木进行剪梢、截干、修根、修枝、剪叶、摘芽、苗根浸水、蘸泥浆等处理;也可采用促根剂、蒸腾抑制剂和菌根制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木。
6.5.1.4苗木都要分级造林。
容器苗造林必须拆除根系不易穿透的容器。
6.5.1.5其它措施
栽植完成后,浇足定根水。
提倡使用地膜覆盖、保水剂等保墒措施。
鼓励推广应用滴灌设施。
6.5.2播种造林
6.5.2.1 种子来源较充足,易于发芽生根并有一定抗旱性能的树种,在鸟兽危害较轻的地区,可采用播种造林。
6.5.2.2播种造林方式
人工播种造林。
一般要先整地,墒情较好时采用穴播或条播,在操作困难的地段,可在雨季采用撒播。
6.5.2.3播种量
根据种子质量、立地条件和造林密度确定。
6.5.2.4人工播种造林覆土厚度
穴播、条播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3~5倍,土壤粘重的可适当薄些,沙性土壤可适当厚些。
6.5.3分殖造林
6.5.3.1插条造林穗条应采用1~2年生优良萌条,插穗长度30~50cm,直径1.5~2.0cm。
干旱地区应深埋少露。
6.5.3.2插干造林插干材料应采用截根苗干、萌生枝,长3~3.5m,干径3Cm以上。
栽植深度在50cm以上。
干旱地区,地下水位2m左右的宜林地,杨柳类树种可以钻孔插干深栽。
6.5.3.3分蔸造林为竹类的主要造林方法。
6.6 造林季节
1)以秋季造林为主,雨季、春季造林为辅。
2)春季造林一般在树木发芽前完成;雨季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适时造林。
3)容器苗和带土坨苗木可不受季节限制,适时造林。
造林季节天气干旱、土壤含水率过低、又无灌溉条件的,可延期造林。
6.7 抚育管护
6.7.1 抚育次数
造林后就及时进行松土除草,与扶苗、除蔓等结合进行,对穴外影响幼树生长的高密杂草,要及时割除。
连续进行3年~5年,每年1次~3次。
商品林次数可造当多些,生态分益林次数可造当少些。
对于实行林农间作的,可以结合间作作业进行抚育。
抚育方法采用窝抚,以树干周围1平方米为限。
6.7.2 抚育技术与措施
1)松土
松土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10㎝,干旱地区应深些,丘陵山区可结合抚育进行扩穴,增加营养面积。
2)除草
根据需要,采取适宜的除草措施。
3)平茬
对具有萌芽能力的树种,因干旱、冻害、机械损伤以及病虫兽危害造成生长不良的,应及时平茬复壮嫩芽。
4)以耕代抚
a)适用条件
以耕代扶适宜和于平坡、缓坡的造林地。
b)以耕代扶方式
以林为主方式:造林后的2年~5年,通过间种农作物或牧草,以耕代扶,促进苗木生长。
林木郁闭后,停止间作。
以林为主的以耕代扶方式要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间作作物以矮杆植物以宜,不应种植不利于林木生长的植物。
5)栽培管理
栽植的经济林要按照LY/T1557—2000的规定进行栽培管理。
5.7.3管护
对新造林地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要贯穿于营造林全过程,采用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法,协调使用各种防治方法,提高森林抗御病虫害的能力。
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要尽量避免采用化学防治法。
7 低产低效林改造方式与技术要求
7.1改造方式
7.1.1补植
7.1.1.1改造对象:适用于残次林、劣质林及低效灌木林、衰产期经济林。
7.1.1.2 补植树种:防护林宜考虑通过补植形成混交林或乔-灌-草结合的林分结构,商品林根据经营目标确定补植树种。
7.1.1.3 补植方法: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通常有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块状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林冠下补植、林下套作等方法。
7.1.3更替
7.1.3.1改造对象:适用于残次林、劣质林、树种不适林、病虫危害林、衰退过熟林及经营不当林、衰产期经济林。
7.1.3.2更新树种:根据经营方向,本着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确定。
7.1.3.3改造方法:将改造小班所以林木一次全部伐完或采用带状、块状逐步伐完并及时更新。
视林分情况,可对改造小班进行全面改造,也可采用带状改造等方法,通过2年以上的时间,逐步更替。
7.1.3.4限制条件: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域(地段)内的低产低效林不宜采取更替改造方式。
7.2 技术要求
通过实地调查与低效林评判后,针对不同的低效林类型、成因和经营培育方向,以小班或林带为经营单元,确定适宜的经营培育方向、改造方式及具体的技术措施。
造林、森林经营等方面的常规技术均按新造林的相关要求执行,此外,在设计和实施中还应根据改造类型、方式及环境,考虑以下技术措施:
(1)树种调整重新配置的作业要求;
(2)水土严重流失区的集流蓄水、强化如渗的作业要求;
(3)水土严重流失区的乔灌草配置技术、固土技术的作业要求;
(4)病虫害发生区的林木及环境有害生物源处理技术的作业要求;
(5)长期水土流失、土地肥力贫瘠改良技术的作业要求;
8 封山育林管护范围与技术要求
1)封山育林管护限于龙泉山脉地区分类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
2)其他具体技术与作业设计、成效调查要求按照GB/T15163规定执行。
9 作业设计
9.1 设计单位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资质,并按经营单位要求编制作业设计书,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9.2作业设计以小班或施工地块为单位,通过现地调查实测,复核立地条件类型,将造林或改造规划设计的各项技术措施进一步具体化。
9.3作业设计的主要内容
9.3.1新造林:林种、树种、整地、造林方法、密度、苗木、抚育管理、机械工具、施工顺序、时间、劳力安排、经费预算、病虫兽害防治等以及有关图表确定到小班。
面积较大的,还应做出林道、封禁保护、防火设施的设计。
9.3.2低产低效林改造:低产低效林类型及其面积、改造方式、时间安排、技术措施、工程概算、保护措施、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以及相关图表等确定到小班。
9.3.3 封山育林管护:按照GB/T15163规定执行
10 施工与监理
执行《成都市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与监理细则》
11 检查与验收
执行《成都市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12档案管理
12.1档案管理内容
(1)作业设计的说明书、图件、表册及批复文件等;
(2)调查设计卡片;
(3)小班施工卡片;
(4)施工监理卡片与报告;
(5)检查验收调查卡片及报告;
(6)财务概算、结算报表;
(7)作业前后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8)监测记录及报告;
(9)其他相关文件、记录及技术资料。
12.2管理体系
12.2.1 经营单位档案管理
(1)实施造林的经营单位,应建立专项技术档案,落实专人管理。
(2)以小班为基本单元建档,类型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两种,并纳入信息化管理。
12.2.2主管部门档案管理
(1)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也应建立专项技术档案,县级档案以经营单位为基本单位建档,市级以县为单位建档,落实专人管理。
(2)林业主管部门宜侧重于电子信息档案的建立,主要管理设计文件、批复及各项总结报告。
附录1 主要造林树种
附录2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成都市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质量和效益,科学评价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的实绩与成效,根据《成都市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技术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
第三条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一)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当年计划任务完成及质量情况。
(二)历年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保存及成效情况。
第四条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验收。
第五条被检查验收县(区)应如实提供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设计文本、施工设计图(表)、小班营造林档案及相关其它资料等。
第六条以“造林综合合格率”作为评价小班是否合格的因子,以县(区)“造林综合合格面积”作为资金拨付的面积。
第二章验收内容与技术标准
检查验收引用的标准包括:
《成都市龙泉山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技术规程》(试行)
第七条验收内容
(1)造林当年:面积核定,种苗质量,整地造林质量,抚育管护情况,成活率,资料档案管理。
(2)第2-4个年度验收: 成活率或保存率、抚育管护情况(含有害生物治理)、资料档案管理。
(3)最后一个年度(第5个年度):验收保存率、郁闭度(或灌木盖度)、树高净生长量、资料档案管理。
第八条技术标准
(1)面积:按调, 绘或GPS实测的水平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当造林小班检查面积与作业设计面积差异(以检查面积为分母)在5%(含)以内,以作业设计面积为准。
当检查面积与作业设计面积差异在5%(不含)以上,以检查面积为准。
(2)种苗质量:按作业设计的苗木标准,合格苗木达到90%以上,为合格小班。
(3)整地造林质量:按作业设计与小班营造林档案对照现地(或抽查空穴)的方式给予定性评价:给予“优”、“合格”、“不合格”。
(4)成活率:造林1年后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
大于等于80%为造林合格。
(5)保存率:造林3年后单位面积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
大于等于75%为合格。
(6)郁闭度:仅限于乔木树种的人工植苗造林第5个年度验收。
合格标准为郁闭成林即郁闭度≥0.2(针叶林)或郁闭度≥0.5(阔叶林)。
(7)灌木盖度:仅限于灌木木树种的人工植苗造林第5个年度验收。
合格标准为灌木盖度≥30%。
(8)树高净生长量:乔木树(竹)种第5个年度苗木平均高减去造林时平均高。
合格标准:速生树种(尾巨桉、刺槐、台湾桤木等)≥3.0米,其它树种≥1.5米。
(9)郁闭度与树高生长量均合格视该小班为合格小班。
(10)抚育管护(含有害生物治理)情况:按作业设计,对小班抚育管护质量给予“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同时计算出实施主体的抚育管护质量各等级的比率。
(11)资料档案管理:营造林实施主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均应保存作业设计文本、小班的造林营林档案,并落实专人管理。
对小班营造林的档案进行重点检查,
根据记载项目的齐全与否,给予“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同时计算出实施主体的各个等级的建档率。
(12)“造林综合合格率”:评价小班是否合格的因子,综合评分达到85分为合格(评分标准见附表1)(13)造林综合合格面积:造林综合合格的小班面积之和,作为资金拨付的面积。
第三章检查验收
第九条施工主体在施工期间,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施工结束后、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自查验收。
每年的10底前,以县单位完成自查验收报告,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复查。
第十条市级检查验收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局委
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单位进行。
第十一条验收时间为每个年度的十一月开始,十二月底提交检查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验收以县为单位按小班全面核查。
第十三条面积核实:用大于或等于1:25000地形图逐个小班(地块)调绘或实测,量算小班(块地)面积,并把检查验收小班(地块)标绘在地形图上。
第十四条种苗质量、成活率、保存率、郁闭度及树高生长量调查以小班或造林地块为单位,采用随机抽
样方法检查。
成片造林面积在6.66h㎡以下、6.67h㎡~30h㎡、30.01h㎡以上的,抽样强度分别为造林面积的5%、3%、2%;防护林带抽样强度为10%;对于坡地,抽样应包括不同部位和坡度。
计数样带(样行、样地)总的人工造林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成活(保存)株。
按穴造林,当每穴造林株数或成活(保存)株数多于一株时均按一株计算。
对样带(样行、样地)的每株苗木按作业设计苗木质量要求,给予“合格”与“不合格”的定性,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小班苗木合格率。
根据样带(样行、样地)总造林株数及成活株数计算小班造林成活率,如总造林株数低于合理初植株数时,总造林株数按合理初植株数计算。
郁闭度调查:小班内地面上拉皮尺,长度100m,每间隔10m仰望天空,郁闭计数1,半郁闭计数0.5,不郁闭计数0,总计数除以10得小班郁闭度。
灌木盖度调查:样地内灌木覆盖面积除以样地总面积。
树高调查:样带(标准地)内实测保存株树的每株苗高,计算平均高,减去初植苗木平均高得树高净生长量。
对外业调查卡片及时进行检查、整理,确保外业调查卡片项目填写齐全、规范。
确认无误后将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检查验收结果统计、汇总、制表,并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
在大于或等于1:25000地形图上绘制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分布图,标明乡(镇)界、村界、小班界及乡(镇)名、村名、小班号等。
第十五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形成成果,内容包括检查验收报告和检查验收数据库文件。
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实施概况。
(二)检查验收工作概况。
(三)检查验收结果:分述工程建设核实面积;苗木质量情况、整地造林质量、抚育管护质量;资料档案管理情况;造林综合合格面积、面积合格率。
(四)综合评价。
用实例和数据,分析评价工程实施成效。
(五)问题、对策及建议。
(六)附表、数据库。
附表: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小班检查验收
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