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行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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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车辆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车辆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车辆维修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车辆故障率,保障员工行车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企业车辆的员工。

第三条企业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车辆维修管理第六条企业车辆维修应按照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车辆维修前应经过检查确认故障,并填写维修单,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八条车辆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私自维修车辆。

第九条车辆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

第十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试车,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必须对维修记录进行详细的填写,并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第三章车辆保养管理第十二条企业车辆保养计划由车辆管理部门制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里程进行。

第十三条车辆保养应由专业保养人员进行,保养前应做好保养记录,并经审核方可进行保养。

第十四条车辆保养时,应查看更换油、更换滤芯等润滑部件,检查机械部件是否正常,保证车辆运行顺畅。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完成后,应对保养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并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第四章车辆故障管理第十六条车辆出现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停车检查,如无法排除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派专业维修人员处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八条车辆因故障无法使用时,司机应及时报备,并由车辆管理部门做出更换车辆或修复方案。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处理故障后,应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条企业车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确保司机持有效驾驶证驾驶。

第二十一条企业车辆使用人员应熟悉车辆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二条企业车辆应配备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等,司机及乘客应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四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四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拿东西,哪儿拿的,用完要放回哪儿)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对客户的车在外抛锚的电话,如同自己的,什么时候电招,什么时候到位。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无论什么情况下,绝对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____%,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二)汽车修理厂是一个专业机构,需要遵守一定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职责明确的工作岗位,确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汽车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技术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范文修理厂规章制度礼貌生产规定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

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持续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持续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

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持续清洁。

使用礼貌语言,不与用户争执。

不得向用户索烟,不理解用户宴请,不理解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持续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持续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____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一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

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务必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汽车三类维修规章制度范本

汽车三类维修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三类维修行业的管理,规范维修行为,提高维修质量,保障车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汽车三类维修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汽车三类维修业务是指从事汽车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第二章维修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第四条汽车三类维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 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维修场地、设备、设施和人员;3. 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汽车三类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3.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三章维修业务管理第六条汽车三类维修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维修业务:1. 接待客户,了解故障情况,进行初步诊断;2. 确定维修项目,向客户报价,签订维修合同;3. 按照维修合同进行维修作业;4. 维修完成后,进行试车检验,确认维修质量;5. 向客户交付维修车辆,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汽车三类维修企业应确保维修质量,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维修工艺流程进行维修作业;2. 使用合格的维修配件和材料;3. 维修过程中,确保车辆安全;4. 维修完成后,向客户提供维修质量保证。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汽车三类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2.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

2024年汽修厂各种管理制度规一、工时管理制度1. 工时计算: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2.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备,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30小时,超过部分按照法定标准发放加班费。

二、考勤管理制度1. 上班考勤: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迟到早退将扣除相应工资或奖金。

2. 请假管理:员工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且请假原因必须合法合规。

3. 出勤奖励:出勤率达到98%以上的员工可获得额外的绩效奖励。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 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防护眼镜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奖惩管理制度1. 奖励制度:设立多种奖励机制,如优秀员工奖、月度之星等,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 处罚制度: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业务失职行为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扣除奖金等。

五、培训管理制度1. 岗前培训:入职新员工需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熟悉公司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能力。

2. 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内外培训,提供机会让员工提升自身技能和专业知识。

六、福利管理制度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投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2. 薪资福利: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员工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并根据员工表现调整薪资水平。

七、员工纪律制度1. 行为规范:员工应正确对待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纪律、泄密等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应责任。

2. 保密制度:员工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并遵守企业对员工信息的保护规定。

八、绩效考核制度1.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以确定工资、职级晋升等。

2. 考核周期: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周期,如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2024年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三篇)

2024年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三篇)

2024年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2.按照相关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8.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9.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10.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11.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12.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13.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14.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5.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16.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17.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2024年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汽车修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加强对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总则。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原则,以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技术和设备达到要求,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维修设备的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维修流程,做好维修记录,保密车主信息,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

第二节维修项目管理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明确维修项目和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维修项目或提高维修费用。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向车主说明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待车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做好维修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做好维修材料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节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拥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维修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节设备管理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更新维修设备,提升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汽车修理的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的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修理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汽车修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汽车修理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诚实守信,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设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修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对从事汽车修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障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六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客户在修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设备符合安全标准,避免事故发生。

第八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九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在窗口显著位置张贴服务价格表,并与客户签订修理合同,明确修理费用、修理内容和保修期限等事项。

第十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对修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客户的车辆信息和修理情况可追溯。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汽车零部件的采购管理,保证零部件的质量和来源合法。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标准操作流程,确保修理工作的稳定和规范。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标准,对修理工作进行检验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员工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九条汽车修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汽修厂管理制度(5篇)

汽修厂管理制度(5篇)

汽修厂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制定的工艺规范、维修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二、本单位自订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按本单位标准进行作业工作。

三、计量器具及相关资料应有专人保管,定期送检,确保计量准确性,并做记录。

四、作业人员使用计量器具时,应轻拿轻放,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不准野蛮操作,损伤器具,不准使用准确度有误的计量器具。

五、严格遵守《计量法》,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六、设备上的计量部件应定期检测,确保正确计量和安全使用。

七、采购新的计量器具时,一定要选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____”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7.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8.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一、接待:车辆进厂须详细记录车辆信息、用户陈述以及用户对车辆故障的描述和车况等,由质检员进行检验,填写进厂检验单并签名。

二、车间内管理:车间主管根据进厂的检验单确认作业内容后,指派合适的技术工人进行维修。

三、维修用零部件必须是正厂纯正的零部件,并向顾客说明正付厂件的区别。

如用户指定用付厂件的,需修理卡对应的零部件项目上注明为付厂件。

四、车辆修理: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工艺规范及维修技术标准或技术资料完成作业指示的各项作业内容,作业前后必须对作业项目进行自检及填写过程检验单并签名。

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

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

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盗抢机动车等涉车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XX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机动车修理业,是指经营各种机动车修理和具有汽车喷漆、划痕修补等专项修理功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经销机动车配件的商店。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属地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和治安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治安责任人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第四条对发生在机动车修理业内的治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消防部门直接受理的除外),一律由治安管理部门和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其他部门工作中发现涉及机动车修理业存在的治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地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通报,所在地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应及时进行查处。

对发生在机动车修理业内的刑事案件,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和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机动车修理业进行治安管理,应当尽可能避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章日常治安管理第六条依照《XX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机动车修理业实施备案制管理。

第七条掌握本辖区机动车修理业基本情况和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备案、登记制度。

第八条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落实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期对辖区机动车修理业进行治安检查,及时处置辖区机动车修理业报警,依法查处打击行业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指导、监督机动车修理业经营者建立、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及时查证群众举报线索和上级交办案件。

第十条指导、监督机动车修理业按规定安装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机修业公安便民龙卡。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5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5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机动车维护、修理、维修救援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机动车维修管理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五条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故障诊断和检测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对机动车维修服务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和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一节机动车维修经营分类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指向社会提供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维护、修理、维修救援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或业户。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服务能力和经营车型种类实行分类许可。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分为汽车维修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

汽车维修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和竣工检验能力不同分为一类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整车维修企业和三类专项维修企业(业户)。

整车维修企业可以根据许可项目,从事整车故障诊断、维护、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服务标准为了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标准。

一、服务准则1.1 坚持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1.2 提供全面、规范的汽车维修服务,确保合理定价,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优惠。

1.3 对待消费者要友善、耐心,积极解答消费者的问题,为其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1.4 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配件或进行不必要的维修,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

1.5 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严守维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期限。

二、设施要求2.1 维修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和通风设施。

2.2 维修场所应具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工具和检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3 维修场所应设有充足的停车位,方便消费者的车辆存放。

2.4 维修场所应设立客户休息区和洗手间,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

三、技术要求3.1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资质证书,熟练掌握汽车维修技术。

3.2 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水平。

3.3 维修人员应熟悉常见汽车故障和维修方法,能够准确诊断问题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3.4 维修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或进行不必要的操作。

四、服务流程4.1 提供便捷的预约服务,确保及时安排维修时间。

4.2 维修过程中及时告知消费者维修进度,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检查。

4.3 维修完成后,向消费者提供清晰明了的维修报告,详细说明维修内容和费用。

4.4 维修完毕后进行测试,确保车辆运行稳定、故障彻底消除。

五、投诉处理5.1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反馈渠道,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5.2 对于消费者的合理投诉,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消费者做出解释和赔偿。

5.3 将投诉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督促其改正不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六、法律责任6.1 维修机构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5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5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维护汽车维修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取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各类汽车维修业户(以下简称修方)与送修单位或车主(以下简称托修方)签订的书面汽车维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本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承、托修双方必须按要求使用汽车维修合同文本。

合同必须按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承、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五条下列汽车维修作业范围、承、托修双方必须签订合同。

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维修预算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

第六条承托修双方根据需要可签订单车或成批车辆的维修合同,也可签订一定期限的包修合同。

第七条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承修。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托修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和收竣工车辆;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辆基础技术资料、技术档案等);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承修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修竣车辆;按照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条件)修车,保证维修质量,向托修方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在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的取维修费用,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工时,材料明细表。

第九条代订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明,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主要内容:承、托修方的名称;签订日期及地点;合同编号;送修车辆的车种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型号(编号)、底盘号;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送修日期、地点、方式;交车日期、地点、方式;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费用结算原则;(十一)验收标准和方式;(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十三)违约责任和金额;(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五)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汽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汽修行业的安全生产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汽修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汽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汽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企业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汽修企业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第八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汽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十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与规范等。

第十一条汽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随时随地能够反映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汽修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汽修企业应制定涵盖安全生产的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汽修企业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新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汽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练习和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5篇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5篇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住手使用或者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 250px 摆布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者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时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 1.5 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 5 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者暂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坐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份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

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机电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

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者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修理行业的安全管理,提高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汽车修理企业包括汽车修理厂、汽车维修站和汽车4S店等。

第三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和持续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五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并加强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处置调度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七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以提醒员工关注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汽车修理企业的经营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的责任。

第十条汽车修理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企业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抛撒机油、不乱扔废旧零件等,并相互监督,由发现者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对外界人员进入修理场所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外来人员不会因不熟悉操作而发生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网、头盔、手套等,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使用培训。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每一次事故、事故原因、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024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2024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2024年汽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汽车维修技术的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遵循维修先行、规则互补、公平竞争、便利消费者、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汽车维修行业的相关主体,包括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技术人员、维修设备供应商等。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本规定中的定义和解释如下:1. 汽车维修企业: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维修技术人员:指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的人员,包括维修工、技师等。

3. 维修设备供应商:指销售、租赁、维修、保养汽车维修设备的企业或者个人。

第二章维修资格和许可第四条维修资格的取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从事汽车维修业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获得相应的维修资格:1. 有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场所。

2. 拥有相应的经营车辆修理和维护的技术能力。

3. 依法注册并取得汽车维修企业的合法身份。

4. 合法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业务许可证。

第五条维修资格的审批和许可维修企业申请维修资格的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六条维修资格的证书和标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维修企业应当颁发维修资格证书,并负责制作和发放维修资格标识。

维修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在门面、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维修资格标识。

第三章维修质量和服务标准第七条维修质量的控制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整个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维修服务的要求维修企业必须提供规范、真实、满意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准确的维修时间和费用的报价。

2. 在维修期间,提供相应的免费代步车或者租赁车辆。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及时、资料齐全、经费合理”的原则,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车辆维修管理机构、车辆维修管理规章制度、车辆维修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和员工无论职务等级,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车辆维修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车辆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修管理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维修保养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八条车辆维修管理中心应定期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培训,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车辆维修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档案,记录车辆维修保养的各项信息。

第十条车辆维修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车辆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应制定维修保养规章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或进行非法维修行为。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统一规范进行,不得为了节省成本降低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注意环境保护,不得污染环境或违法处理废旧零部件。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注意安全防护,不得发生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坏事故。

第四章车辆维修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包括维修申请、维修登记、维修派工、维修质检等环节。

第十七条维修申请:车辆维修保养前,驾驶员应填写维修申请表,注明车辆问题及需修理内容。

第十八条维修登记:维修管理中心应接收维修申请,登记车辆信息,安排维修工作。

第十九条维修派工:维修管理中心应按照维修计划,派工维修工作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条维修质检: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维修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汽车修理铺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铺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修理铺管理,保障汽车维修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汽车修理铺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提供汽车维修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汽车修理铺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满意。

第五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防止腐败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汽车修理铺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确保合法经营。

第七条汽车修理铺应当设立专门的维修保养区域,并保证工作环境整洁。

第八条汽车修理铺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维修技术过硬。

第九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建立售后服务制度,保证客户服务质量。

第十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一条汽车修理铺应当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维修服务。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铺应当遵循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铺应当保证提供的零部件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及时告知客户维修进度,保持沟通畅通。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铺应当配备专门的急救设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铺应当遵守环保要求,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第五章客户权益第十八条汽车修理铺应当遵守客户隐私保护规定,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客户需求。

第二十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对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汽车修理铺应当尊重客户意见,接受客户监督。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汽车修理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违规行为轻微的汽车修理铺,可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汽车修理铺,可暂停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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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及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环境保护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服务承诺1、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用户服务,并认真执行上级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2、对用户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作出估价单,用户签名认可。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及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后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4、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忧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济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5、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6、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主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作处理.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及客户签订维修合同.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及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及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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