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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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暑期或寒假期间通过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实践,提高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为了保证实习实训的质量和安全,学校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实习实训的目的和意义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参与实训,学生能够对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实践运用,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增加接触企业的机会,提前适应职场。

二、实习实训的安排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安排,包括实习时间、地点、要求等。

实习时间要尽量避开学生正常学习时间,以免影响学习进度。

实习地点要选择符合岗位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融入工作团队并提升实践能力。

三、实习实训的任务实习任务应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学生的专业背景合理设置,既能够凸显学生的特长,又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务内容应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性,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遇到问题并通过解决问题提升自身能力。

四、实习实训的指导为了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学校应当派遣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指导老师要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及时解答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培训和指导,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和反思。

五、实习实训的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

学校要建立与实习单位的沟通机制,定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对企业的实习条件和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资源,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六、实习实训的安全实习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学校要在实习前培训学生相关安全知识,提醒学生注意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并设立紧急联系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实习实训的报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习报告,详细陈述实习任务、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内容。

实习报告能够帮助学校和实习单位了解实习效果,同时也是学生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能力的机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XX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XX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的文件相关规定,为使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实施细则(一)专业实践保障研究生辅导员要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工作站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为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专业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四)专业实践管理1.研究生进站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在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阅读“XX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2.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时间,地点)。

3.派往实践的每个研究生工作站中的班级干部为研究生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与工作站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站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实习生管理办法46477

实习生管理办法46477

实习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实习生的接受及管理程序,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原则开发低成本、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三、适用围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热情开朗、无传染疾病、学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发展培养潜质的在校学生和应届、历届(毕业1-2年无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主要安排实习岗位为:服务、接待类、营运类、技术类、厨工类。

-四、职责划分五、实习生的资格审核1.学历得到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在读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能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学院推荐信等证明文件。

3.健康证。

4.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六、入职实习生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见附件一),具体入职办理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七、实习时间安排1.实习期限:1-6个月(已毕业的实习生实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

2.上班时间:同公司正式员工上班时间,具体作息时间服从计划和直属部门和公司的安排,若遇特殊情况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请假,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3.出勤天数:在校实习生每周保证3天正常出勤;其他已毕业的实习生,工作时间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时间相同。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办理,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八、实习补助1.在校实习生:无现金生活补助。

以IC卡充值形式,公司包管实习当日午餐一顿。

2.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仍无从业经历者(不区分学历、职称等级和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按市最低失业救济金标准730元/人/月和实习生实际实习天数计发生活补助。

九、实习生的管理(一)实习生义务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工作安排,并接受考核。

3.实习生每月提交一份实习报告至用人部门,其容可包括实习工作容、工作进度及建议,形式不限。

4.毕业设计实习生如需在实习期进行毕业设计,需提供详细的毕业设计说明、指导老师,经过所属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评审后,方可进行设计。

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

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

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邓敏教授)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日常管理1.按时到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上课、假期除外)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

2.保持实验室安静。

进入实验室手机静音,禁止在实验室内接电话禁止在实验室中聊天、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音箱3.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干净,禁止在实验室中吃零食、吸烟保持公共卫生,安排专人值日4.维护实验室秩序。

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须有实验室成员陪同5.维护实验室安全。

注意保管试验室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导师登记,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应向导师归还钥匙;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切断电源。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1.认真完成导师安排工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每月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安排3-4人进行学术汇报,每学期初制定学术汇报安排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一份书面学术总结(不少于15页)二、三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两份书面学术总结(每份不少于15页)2.规范实验室书籍、论文资料使用。

借阅实验室书籍、论文应登记,未经允许严禁转借他人,完成相关学习后应按时归还公费购买书籍、复印打印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3.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实验室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4.其他规定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外出一个月以上实验室不安排座位外出实习学生不享受第三部分之奖励制度第三部分:奖励制度1.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100-200元。

在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300-500元。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办法为规范日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二、三年级研究生因培养需要到校外学习,实习,三个月以上都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学习,实习,。

第二条:外出学习,实习,研究生需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依次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培养意见~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同时研究生本人需提供接收学习,实习,单位的接收函件。

第三条:外出研究生需将《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件交学院备案~同时与学院签订《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安全协议》~完成以上手续后方能离校外出学习,实习,。

违反规定将视作擅自外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申请外出学习,实习,时限到期后~研究生需到学院办理返校或延期手续。

因故变更学习,实习,单位或地点~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五条: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期间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接收单位的相关规定~主动接收单位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向学院和导师汇报学习情况。

研究生部和学院定期对外出学习,实习,研究生的学习,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条:学院每学期末汇总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部。

第七条:研究生办理完成外出学习,实习,手续后~如需暂退学生宿舍需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暂退宿舍申请表》交学院审核后到公寓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研管200405,同时废止。

其解释权在研究生部。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二:《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三:《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安全协议》附件四:《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暂退宿舍申请表》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的有关要求,保证专业实践活动效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1.专业实践是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的校内外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的方式为主。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场所主要依托学校或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1.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结束前与校内外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提交《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校内导师签订《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专业实践由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院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档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1.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2.专业实践结束时,研究生应向校内外导师提交专业实践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

3.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办法1.0目的为更好地规范公司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轮岗实习是应届大学生初次走向工作岗位,认识企业、了解企业,进而热爱企业,在企业建功立业、锻炼成才的第一步,是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了规范轮岗实习工作,达到预期轮岗实习效果。

2.0实习生管理分类分为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和非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两大类,主要安排实习岗位为:配送部、调度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岗位2.1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2.1.1以个人名义申请毕业前实习:主要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统计、财会、计算机、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等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招用原则须为学校在册,身体健康、热爱生活、无传染疾病、学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的发展培养潜质;2.1.2 经过综合面试拟录用、培养的应届大学生。

实习生待遇轮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轮岗,全方位了解企业结构、工作流程、成本控制、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对人才的基本要求,达到公司对用人的基本需求。

3、轮岗实习安排:实习期为:实习生到岗时间至取得学校毕业证为止,一般为3到6个月每位实习生有一主要实习岗位:初选岗位为主要实习岗位,主要实习岗位的实习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4、轮岗实习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和安排,各部门应全力配合,保障轮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5、人力资源部负责轮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的:全面制定应届毕业生的轮岗实习方案,落实轮岗实习岗位,对轮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轮岗人员的学习计划表、实习考核表,并组织轮岗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和工作总结工作。

6、轮岗实习生的主要职责是:在轮岗期间,每月月底提交工作总结(每位实习生不少于2000字),人力资源部一个月对轮岗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成绩存档。

实习生轮岗办法:一、轮岗目的:便于实习生更快更全面的了解公司运作,熟悉公司流程,激励实习生,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实习生开拓视野、积累工作经验、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实习生的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以人为本。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与选拔:确定实习生的招聘标准和流程,通过面试和筛选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实习生;同时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期限和福利待遇。

2. 岗位分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兴趣和能力,将其分配到适合的岗位,确保实习生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并获得实习经验。

3. 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技能培训,使实习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4. 实习计划和目标: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并提供指导和支持,保证实习生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和挑战性。

5. 导师制度:为实习生分配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培养和评估实习生,提供工作指导和学习辅导,以促进实习生的发展和成长。

6. 定期评估: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学习成果和发展潜力,及时给予反馈和建议,帮助实习生改进和提高。

7. 经验分享和交流:组织实习生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活动,分享实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促进实习生之间的共同成长和互相借鉴。

8. 保障权益: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确保实习生能够安心、舒适地完成实习期,并且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实践经验。

这些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实习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能力,同时也为实习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实习生管理规定(5篇)

实习生管理规定(5篇)

实习生管理规定临床实习是理论转化为技能的重要阶段,也是院校走向医疗工作岗位的桥梁,实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的质量。

为了切实加强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广大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1、实习生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实习,在带教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安排本科室兼职教师担任带教任务。

3、各带教教师按照带教计划带教。

各科室在带教过程中应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床旁示教,模拟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

应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以及了解学生实习表现,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护理部科教科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等工作。

书写的所有医疗文本,均须带教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和手术。

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教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检验项目、程序和结果等。

5、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书写病历(其它医疗文本)应该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文句通顺,字迹端正。

6、实习生每天早晨应提前____分钟进入科室,按时参加病房医护交班会。

7、实习护士应努力学习有关护理技术,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治疗(包括注射、抽血、补液、灌肠等)、基础护理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工作。

8、实习护士对危重病人需随时诊视,必要时应在床边守候,并测量记录呼吸、脉搏、血压等特别护理单,各种记录须带教老师签字确认。

9、实习医生应参加科内有关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等会议。

10、实习生按照医院规定参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

值班时应和带教老师一起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情况,如遇病人有病情变化,应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11、实习生实行____小时跟师值班制,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时上下班、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实习生的管理,保障实习生和公司的权益,提高实习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实习的学生。

二、实习生的招聘与选拔(一)招聘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实习生招聘计划,包括实习岗位、人数、实习时间等。

(二)招聘渠道公司通过校园招聘、网络招聘、内部推荐等多种渠道招聘实习生。

(三)选拔标准1、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或项目经历者优先。

三、实习协议的签订(一)协议内容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岗位、工作时间、实习报酬、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签订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与实习生沟通协议内容,确保双方理解并达成一致。

2、实习生签字确认,公司加盖公章,实习协议正式生效。

四、实习生的培训与指导(一)入职培训实习生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入职培训,介绍公司概况、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

(二)岗位培训所在部门为实习生安排专人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技能。

(三)指导与反馈实习导师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反馈。

五、实习期间的管理(一)工作时间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与正式员工相同,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二)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实习生的工作任务,确保其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

(三)请假制度实习生请假应提前向实习导师和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办理。

(四)考核评价1、定期考核实习期间,部门负责人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能力。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学习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六、实习报酬与福利(一)实习报酬公司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实习期限,给予相应的实习报酬。

(二)福利待遇实习生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部分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等。

七、实习生的离职管理(一)离职申请实习生提前向实习导师和部门负责人提交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保证专业实践环节的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时间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有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二、专业实践方式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1.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于学校建立的实习实训中心等平台,由学院统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3)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导师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4)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2.不同实践方式对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1)选择方式(1)、(2)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并由导师学生专业实践的指导教师,可以是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

(2)选择方式(3)、(4)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导师只作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而不能作为专业实践的指导教师。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人选由实践单位指派。

三、专业实践申请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的第2学期结束前提出专业实践申请,在认真阅读“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学习须知”的基础上,填写《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实践学习申请表》(附件1);与指导教师一起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填写《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

实习生管理规定(4篇)

实习生管理规定(4篇)

实习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习生的管理,加强实习生的培养和监督,促进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实习生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实习生的权益,确保实习活动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进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实习生的管理,包括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实习的学生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

第二章实习生的基本权益第四条实习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工作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五条实习生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六条实习生享有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的权利。

第七条实习期间,实习生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实习生享有声援、投诉及求助的权利,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第三章实习生的管理责任第九条实习生管理应以培养实习生的能力和素质为核心,重视实习生的发展和成长。

第十条实习生的管理主体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实习生的用工单位应按照实习协议的约定,提供合理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实习生能够完成既定的实习任务。

第十二条实习生管理机构或人员应积极与实习生保持沟通,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学习需求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实习生管理机构或人员应为实习生设立档案,并记录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和其他必要信息。

第四章实习生的权利义务第十四条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公司规定的工作岗位,完成分配的任务,保证实习期间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实习生应尊重企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包括个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六条实习生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示。

第十七条实习生应尊重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私自使用或传播他人的工作成果。

第十八条实习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管理措施和违约处理第十九条实习生违反实习规定和企业的管理制度,损害企业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解除实习协议和终止实习关系等。

学校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 实习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基本的专业知识,能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实习任务。

2. 实习生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和指导。

3. 实习生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职业素质,认真对待实习工作,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

二、实习生的管理制度1. 实习生管理分为学校管理和实习单位管理两个层面,学校应当对实习生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2.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生档案,记录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实习工作表现和实习成绩等内容,并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 实习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对实习生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并定期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和表现。

三、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1. 实习生有权按时得到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教学资源的支持,并且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实习生应当认真履行实习合同,并承担实习工作中的各项责任,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3. 实习生应当尊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损害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形象。

四、实习生的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给予及时的肯定和奖励,例如提供优秀实习生奖学金或者升学推荐等。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实习生,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督促,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降低成绩、取消奖学金资格等。

五、实习生的安全保障1. 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的安全进行全面保障,确保实习生在工作中不会受到伤害。

2. 学校应当定期对实习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习单位的环境和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实习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救援和报警,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研究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软件工程实践(以下简称实习)是软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软件工程硕士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重要途径。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只有完成课程学习要求的所有学分,即总学分达到30学分后,方可正式进入软件工程实践与学位论文阶段.为了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经学院讨论决定,对研究生的实习工作做出如下管理规定:一、实习派出1、实习单位的选择确定当学生预计能修完30学分,即公共必修课16学分:政治2学分、外语2学分、现代工程数学2学分、科技写作与沟通技巧2学分、现代软件工程(I)2学分、现代软件工程(II)2学分、现代软件工程(III)2学分、工程实践(I)2学分(不包括技术前沿系列讲座2学分和工程实践II 2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总学分超过30学分。

可以提前2个月,向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见附件一学院推荐)及个人简历一份。

其中需要学院推荐实习企业的学生,需填写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派出申请表(附件一)。

学生在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的组织安排下,开始选择实习企业,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企业的面试.通过面试的学生,被相应实习企业录用.自找实习企业的学生填写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自找实习企业申请表,可自行确定实习企业。

学生可以在企业实习期间修完余下的学分。

2、办理实习手续对于学院推荐实习企业的学生,当总学分达到30学分,填写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登记表;签署学生、实习公司和学院之间的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三方协议;办理实习登记手续后,实习正式开始。

对自找实习企业的学生,学分达到30学分,学生提交《研究生自找实习企业申请表》,实习企业签署的用人合同(复印件)、成绩单、实习企业的项目介绍和指导老师情况介绍。

学院审批通过后,学生签署北航软件学院自找实习企业研究生实习协议书,填写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登记表,办理实习登记手续,实习正式开始.3、实习企业变更手续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变换实习单位,处于实习期的学生须原实习单位同意,带原实习企业的离职证明或实习结束证明。

最新实习学生管理办法

最新实习学生管理办法

最新实习学生管理办法最新实习学生管理办法篇1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即所在实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或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学校指定)。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单位为一人者,自己填写考勤表)须将考勤情况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每学期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实训处,并将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3.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实习生的接收和管理.第三条实习生的界定和条件1、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国家正规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优秀在校生;(2)身体健康(须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3)专业符合或接近用人部门实际需求;(4)品行端正。

2、由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到公司进行实践,且实践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在校学生。

3、为满足公司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工作的在校学生。

4、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第四条职责分工(一)用人部门职责1、负责申报实习生需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2、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审核用人部门的实习生需求申请,并报用人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2、负责实习生薪酬、结算的审核;3、负责实习生的实习协议签订。

第五条实习生的接收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实习生审批表》(附件1),并附实习人员的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审核用人部门的实习生需求申报和相关材料后,交用人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与实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实习生的管理1、实习期限实习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2、考勤管理实习生的考勤参照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执行,由用人部门统一考勤,作为发放实习补贴的依据。

3、实习工作规范(1)申请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人力资源部报审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并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

(2)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3)实习生应该服从用人部门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实习工作任务。

(4)实习生应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规范实习生管理办法

规范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实习生的接受及管理程序,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原则开辟低成本、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三、合用范围年满 周岁,身体健康、热情开朗、无传染疾病、学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发展培养潜质的在校学生和应届、历届(毕业年内无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主要安排实习岗位为:服务内、接待类、营运类、技术类、厨工类。

四、职责划分五、实习生的资格审核学历得到国家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在 ^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能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学院推荐信等证明文件。

健康证。

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六、入职实习生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见附件一),具体入职办理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七、实习时间安排职责提交入职所需资料根据年度用人需求,上报年度实习生需求直接参预校园招聘,进行人材筛选实习生实习期管理,一对一工作指导对实习生的实习进行考核各中心/公司各中心、公司实习生需求审核、报批根据经审核批准的毕业生需求,制定招聘计划行政部下属人力实习生招聘计划的组织实施资源部实习生实习手续办理,入职培训出具实习鉴定协同准备实习生入职所需软硬件设施部/各公司综合部行政部下属行政部门 员工实习期限:个月(已毕业的实习生实习期限不低于个月,不超过个月)。

上班时间:同公司正式员工上班时间,具体作息时间服从计划和直属部门和公司的安排,若遇特殊情况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请假,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出勤天数:在校实习生每周保证天正常出勤;其他已毕业的实习生,工作时间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时间相同。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按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办理,具体请假流程请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

八、实习津贴在校实习生:无现金生活津贴。

以卡充值形式,公司包管实习当日午餐一顿。

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年仍无从业经历者(不区分学历、职称等级和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按昆明市最低失业救济金标准元/人/月和实习生实际实习天数计发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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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内容
1、实习生范围
1)已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职校毕业生。

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由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课题研究的在校研究生以及进行毕业设计的在校本科生。

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工作的在校研究生。

5)由个人提出实习申请,经公司同意并与学校、公司、个人签定协议的实习研究生。

2、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职责
a、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b、负责实习生定薪、结算的审核。

c、负责实习生的档案、户口管理。

d、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力资源部盖章备案。

2)用人部门职责
a、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b、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c、确定指导老师、实习内容。

3、接收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面试与审核并能认同本公司企业文化。

2)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一)/《竞业禁止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人力资源部负责、行政部协助实习研究生到公司后的食、宿安排。

4、实习研究生待遇
见公司《工资制度》,实习研究生另有特殊贡献的,实习结束后公司给予奖励。

3)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工作餐免费,其余伙食费自理。

4)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待遇,以公司与高校和研究生个人分别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

5、实习生管理
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2)实习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技术、商业秘密。

3)考核:到本单位3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协助应对实习生每月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报酬 20%(具体比例由公司确定)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和加班制度;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与正式员工一致(参考员工守则)。

5)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进行相关培训。

6、实习结束
1)在公司进行毕业设计的实习生回校进行毕业答辩前,凭《实习鉴定表》(附件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具体操作同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如毕业后派遣到本公司,则按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2)进行短期实习的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凭《实习鉴定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实习研究生离开公司前须进行工作交接,安排任务责任人为监交人。

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附件
附件一:《实习协议》
附件二:《实习鉴定表》
附件一:
研究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学生):
丙方(学校):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到公司实习。

在乙方实习期间,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1、乙方实习周期:至。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月报酬人民币元,并给乙方提供宿舍;实习期间乙方的食宿按公司规定办理。

3、本协议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前,乙方不得中途退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

特殊情况:生病(二级及以上医院机构证明);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职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在实习期间所了解、接触到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三、乙方如实习结束考核合格毕业后,甲方优先考虑录用。

录用后甲方将实习期间视为公司员工,参与奖金分配与产品提成。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第二条所述的约定,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实习中途退出,视作自动放弃实习,协议终止。

3、非特殊情况下累计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关系。

4、甲方与丙方联合培养的实习研究生,在乙方毕业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录用乙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同上。

正当理由的界定:
1、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要求;
2、实习期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
3、实习结束考核不合格;
4、乙方不能正当毕业,即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制裁者,甲方有权不录用乙方,但乙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书条款之二。

五、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以向实习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甲、乙、丙三方在已仔细阅读的前提下签署此协议。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签字:
时间:年月日
实习鉴定
姓名实习所在部门
报到时间实习结束时间
自我
鉴定
(可另附页)
签名:
日期:
部门
评价
意见
实习情况:合格:不合格:
(专业水平/公司认同度/劳动纪律与态度)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人力资源部意
见实习情况:
(企业文化/培训考核/其他)人事经理签字:
日期: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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