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置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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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附件: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谿及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设谿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付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财务负责人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矿长: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负监督责任;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材料的供应及时到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通风副总: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地测副总:对地测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通风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机运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等管理工作;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安检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经管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物资管理工作;培训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财劳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专业队伍设谿为了适应我矿科学发展的需要,有效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管理机构和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煤矿安全质虽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防治工作专业队伍:组长:副组长:技术成员:现场施工组:现场施工成员:通风科瓦检员8人、通风科放炮员6人、井下监测工5人、井上监测工4人、通风科测风员1人专业队伍办公室设在通风队。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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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加强通风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通风队是负责工地通风设备安装、维护与保养的专业团队,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通风队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通风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标准和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二、组织机构1. 通风队设队长、副队长若干名,队员不低于6名。
2. 队长负责通风队全面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
3. 通风队成员应遵守纪律,执行领导指令,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 通风队应与工地负责人联系密切,及时了解工地的通风需求和问题。
三、工作内容1. 通风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和安装指引,安装通风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 通风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修复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
3. 通风方案设计: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通风要求,制定合理的通风方案,确保工作环境的通风效果。
4. 通风设备调试:对新安装的通风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进行相关记录。
5. 通风设备报废处理:对已经损坏或无法修复的通风设备,及时报废处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四、工作流程1. 工地通风需求确认:与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工地通风需求,确定通风设备种类、数量和位置。
2. 通风方案设计:根据工地通风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通风方案,包括设备选型、设备布置等内容。
3. 通风设备采购和准备:根据通风方案,及时采购所需通风设备,并进行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 通风设备安装:按照通风设备安装指引,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5. 通风设备调试:完成通风设备安装后,进行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通风设备维护与保养:根据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7. 通风设备报废处理:对已经损坏或无法修复的通风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并填写相应的报废记录。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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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0第二节通风能力和风量管理 (4)第三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6)第四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9)第五节通风设施及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1)第六节回风巷管理制度 (17)第七节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8)第八节风门管理制度 (23)第九节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5)第十节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30)第十一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39)第十二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46)第十三节监测监控系统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49)第十四节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56)第十五节机房管理制度 (57)第十六节中心站防灭火制度 (58)第十七节通风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0)第十八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和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61)第十九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62)第二十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65)第二十一节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67)第二十二节安全培训制度 (72)第二十三节“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73)第二十四节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管理制度 (77)“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在组织煤炭生产时,应合理安排、调整采掘接续工作,防止出现采掘工作面过分集中,造成配风困难或欠风生产隐患。
配风困难时,必须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调整采掘队组数量,风量不足的工作面不准生产。
二、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方案和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报上一级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三、生产水平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四、进行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合理,设计审查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
五、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通风系统审查,全面分析矿井通风网路结构及阻力分布状况,发现通风阻力分布不合理、火区及采空区压差较大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1]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1]](https://img.taocdn.com/s3/m/36d9230f04a1b0717ed5dd22.png)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
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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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矿井通风经管规定第一节矿井通风经管机构设置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系统经管能力,提升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成效,达到以通风促进安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的工作目标,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好转,确保矿井“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经管到位”。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新规范内容,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矿井通风经管小组: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开拓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防突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运科、供应科、劳资科、财务科以及各区队经管人员。
为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经管工作执行有力、落实到位,矿专门设立通风安全经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防突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突科配备一名经管人员协助科长专职分管通风工作。
鹤煤十矿通风机构示意图第二条机构成员工作责任制(一)矿长1.对通风工作全面负责,听取总工程师及计划、通风、安全等部门关于通风工作的计划及“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一通三防”资金的投入。
2.每月主持“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人、财、物问题,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3.每天审阅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报表,对瓦斯超限和“一通三防”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队伍,配足相应人员。
5.负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二)总工程师1.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分管“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通风经管工作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3.每月至少主持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和回风巷排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安排整改。
4.负责组织编制通风资金计划,合理安排通风工程工程和资金。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讽设施检查,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6.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矿井通风经管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计划。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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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
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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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关于成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的决定矿属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审查方针,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好转,全面提高我矿煤炭生产的整体素质,加强煤矿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力度,确保煤矿通风系统正常。
现特组建兴仁县王家寨煤矿通风设施管理机构的决定一、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机构组长:李登林(矿长)副组长:余廷勇(总工程师)成员:邓传义(生产副矿长)、张永利(机电副矿长)、张文清(安全副矿长)、杨永学(机电副总工程师)、李绍州(采掘副总工程师)成清明、李石富、谭长贵、封定华、谭科、郝天罡、吴锡斌、刘洋、秦成、刘海洋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相关人员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职责,使矿通风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2、矿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各业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要求工作。
对违反行为,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全矿相关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
必须把通风知识作为的重要内容。
4、所有入井人员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号通风设施、设备、对破坏通风设施、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人将从严处理。
5、每月由安全副矿长带领小组人员定期对通风工作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矿长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专题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职责一、矿长职责矿长对矿通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中关于通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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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条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技术矿长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条建立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大于米的煤尘堆积,每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条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皮带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置,应实现自动控制。
、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
、必须采取净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道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
、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技术矿长程师确定。
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mm,连续长度超过m的煤尘堆积。
、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行注水效果的检验。
矿井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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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众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通风管理工作责任制2015年一、矿长通风管理工作责任制1、矿长是“通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通风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通风安全的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保证人员素质。
4、定期检查通风安全工作,优先解决通风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
5、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通风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6、负责把通风安全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副矿长。
定期检查通风安全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7、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通风安全指令、决定、规定等。
8、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通风安全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提出意见。
二、矿总工程师通风管理工作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通风安全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通风安全六大系统(通风、抽采、防突、监控、防灭火、防降尘)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4、负责把好技术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通风安全的战略思想,并优先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
5、负责矿井合理生产布局,平衡“抽、采、掘”关系,为通风安全创造良好条件,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6、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7、负责通风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
8、负责组织矿井通风安全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通风安全问题与隐患。
9、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10、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防突、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20版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专业主要内容解读20-07(2)
![2020版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专业主要内容解读20-07(2)](https://img.taocdn.com/s3/m/a3e0eb5d0242a8956aece477.png)
二 基本条件相关内容
1. 有负责通风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煤(岩) 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设有防突机构和队伍;
2. 建立健全通风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不存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考核时要一并检查评定,3个条件均具备方可按照通风 标准化评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
三 工作要求——通风系统
三 工作要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斯抽采
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瓦斯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要求。
——预抽煤层瓦斯的采掘工作面,应在作业前对瓦斯抽 采达标进行评判,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的指标 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 条要求。
——删除了评分表内防突区域验证结果经矿总工程师审批要求 ——删除了评分表内安全监控分站、传感器等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升井全面检修内容 ——将评分表内原基础管理的组织保障项目移到总则基本条件升 级管理
一 主要变化情况
4. 新增加或者调整的条款项36处
——工作要求5处 ——评分方法1处 ——评分表内基本要求30处,其中:突出防治5处 ; 瓦斯抽采1处;其他八个大项各 3处
——测风点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所有进、回风巷道(距工 作面一般不超过60m);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不超过 40m或者风筒出风口完整处),掘进有效风量(包括风机 吸风量和风机与掘进回风口之间巷道风量)地点,根据局 部通风机现场布置情况选定测点。
——所有测风地点记录牌、测风手册、记录及报表均填 写所需风量等。
——直接明确了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安设标准,利于 管理。
4. 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强调了软质风筒接头不准用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若采用接头捆扎,不但筒径紧压变小且反边无法反到位 置,接头处局部阻力大、易漏风;标准风筒接头端圈插 好对齐拉紧,现有局部通风机风压是吹不开的。
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fb12080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e5.png)
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第一节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的设置规定第一条矿井设置通防科(队),并配备队长、副队长、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通防科(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通防科(队)的业务范围:具体组织实施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即:通风、防治突出、防治瓦斯、防治煤尘),连续不断的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冲淡和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创造适宜的气候条件,搞好防治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杜绝通风、突出、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通防科(队)必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规模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种人员。
如: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维修员、仪器仪表发放人员、防突工、密闭工、风筒工、防尘工、维修工、通风调度员等,保证完成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四条防突工、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应由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专门培训和实习,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井口配备防突工不低于6人、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人员按需要进行配备。
第二节矿井通风系统第五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新水平延深设计,必须包括通风内容并同时报批;新采区设计,必须同时设计通风内容;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对风量计算、通风系统、防尘系统、监测系统、避灾路线要有明确规定,并经通防部签字。
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定报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上级煤炭管理机构备案。
矿井必须每年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保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等同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独立通风的工作地点供风量必须《矿井需要风量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制订措施严格执行。
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坚持以风定产。
矿井的需要风量至少在每季初进行一次计算,并根据现场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修改。
同时根据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的具体情况与机电部门配合进行主要通风机工况点的调节,使矿井总进风量与需要风量之比不低于100%,不高于115%。
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d3e451f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f7.png)
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通风队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2.设立专门的通风队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由专业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工作内容1.通风队瓦斯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对矿井内部通风系统的检查、瓦斯浓度的监测、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等。
2.通风队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1.通风队应每日对矿井内部的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浓度监测应每班次进行一次,记录结果,并及时上报。
3.对矿井内瓦斯抽采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针对发现的问题,通风队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风险评估1.通风队瓦斯检查工作应加强风险评估,确保瓦斯检查工作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
2.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通风队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1.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通风队瓦斯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落实。
2.矿井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队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3.对于发现的问题,矿井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进整改,并督促通风队加强工作。
第七章处罚措施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的通风队,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发现问题未立即整改的通风队,将进行相应处理。
3.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通风队,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有关通风队瓦斯检查工作的其他规定,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以上为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矿井管理部门和通风队严格遵守,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通风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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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保障建筑物内部的空气质量和人员安全,通风队成为建筑维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通风队管理制度,以确保通风队的良好运行。
二、组织架构1. 通风队的设置应遵循“三级管理、三级负责”的原则,即设立总队、支队和分队三个层次。
2. 总队设在建筑物维护管理部,负责制定总体管理方针和政策,协调各级通风队的工作。
3. 支队设在各个大型建筑物,由建筑物维护管理部门指派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
4. 分队设在每个楼层,负责具体的通风设备维护和检查工作。
三、通风队人员管理1. 通风队成员招聘应公开、公正、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2. 通风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通风队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
四、通风设备维护管理1. 通风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
2. 通风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维护项目、维护时间等内容。
3.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通风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五、通风队考核与奖惩1. 对通风队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2. 考核结果按照成绩优秀、成绩良好、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等进行评定,并相应采取奖励或惩罚措施。
六、紧急状况处理1. 在发生突发状况时,通风队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通风队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七、监督与改进1. 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通风队的工作进行检查。
2.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倾听通风队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
八、结语通过建立健全的通风队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通风设备的维护管理效率,保障建筑物内部空气质量和人员安全。
我们将持续优化和完善这套管理制度,为建筑维护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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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篇一: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试行)通风设施的构筑位臵选择、类型选择、及时构筑或拆除、施工质量、检查维护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前提基础。
合理地控制风流、风量、构筑通风设施,并使通风设施常处于完好状态,是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一节井下栅栏管理标准(不含防火栅栏门)一、基本规定1、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巷道两端、待贯通巷道(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临时停风巷道、未及时密闭的盲巷、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高瓦斯及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口、回风立井井底两侧、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密闭墙或不设调节风窗的挡风墙前(墙前巷道深度满足构建栅栏要求)、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臵栅栏的地点,必须设臵栅栏,揭示警标。
2、各矿井总工程师应把好设计、计划编排和施工先后顺序关,做到合理、科学、统筹地安排采掘工程,杜绝出现盲巷。
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未及时密闭的盲巷,必须及时设臵栅栏,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3、水仓口、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回风立井井底、爆炸材料库回风口、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等长期需要设臵栅栏处,宜采用圆钢或钢管焊接加工成的栅栏,其它地点宜采用木质栅栏。
不应采用砖、水泥砂浆等材料构筑花墙栅栏。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1、木质栅栏采用厚度10mm、宽度50mm、长1500~2000mm的松木条制作,如采用其它木质疏松的木材,厚度可适当增加;木条两边的宽面宜刨光,以便刷油漆。
木质栅栏网格大小见图1、图2。
2、铁质栅栏可采用φ16mm(边框和骨架)和φ14mm(网格)圆钢焊接,竖网格宽200mm、高600mm~1000mm。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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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管理制度:主要有机构、制度、牌版、报表 和岗位责任制。 需要说明的是:煤矿的安全成绩是通过具体 的安全工作干出来的,不是通过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 安全检查仅是一种手段。突击应付安全检查,所取得 的安全成绩是靠不住的。
• 区(队)安全管理
一、通风区(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一)通风区(队)长应具备的条件 通风区(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有一定时间、 一定经验、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并且有组织、管理 好本区(队)内各项工作的能力;在业务上,了解安全生 产方针和政策,熟悉本职范围内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质 量标准,掌握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井下
检定Leabharlann (6)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三、矿井通风安全管理业务包括的内容 1)根据矿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通风月作业计划。应 包括矿 (井)风量分配、瓦斯抽放、防灭火、防尘、主要 巷道维修、瓦斯检查与监测及劳动组织、物资材料等内 容。 2)根据规定要求在执行作业计划中,贯彻好通风 质量标准要求,抓好各专业计划工程质量,努力提高合 格率、降低材料消耗,完成瓦斯抽放量、防水密闭、注 浆量、阻化工作量、防尘注水量、洒水点数、洗尘巷长、 矿井有效风量率等作业计划指标。 3)协助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 理计划》, 在抢险救灾时,接受抢险指挥部总指挥下
违纪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有权进行表扬或批 评,有建议上级给予奖励或处分的权力;在工人技术 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组织评议权;对完成安全生产 任务的职工有奖金分配权。 (4)在作业规程不齐全、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格的 情况下,有权拒绝开工。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 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有 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5)对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提 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有《劳动法》和《安全生 产法》赋予的一切权力。 (三)通风区(队)长职责 1.管理职责 (1)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法规, 为保障矿井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矿井生产正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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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工的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护,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1. 矿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2. 矿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通风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
3. 矿主单位应配备通风系统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通风系统的能力。
四、通风系统设计1.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和气流分布合理。
2.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日常生产和事故应急情况,保证通风系统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常工作。
3.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矿井的特殊情况,如深度、煤层性质、瓦斯情况等,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五、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通风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可靠。
2. 通风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通风设备的维修要有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1. 通风系统的参数包括风量、风压、氧浓度、瓦斯浓度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测。
2. 通风参数的调整应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和气象条件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3. 通风参数的监测应定期进行,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通风系统安全管理1. 通风系统属于矿井的重要设施,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通风系统的使用。
2.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止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破坏,预防通风事故的发生,制订通风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3.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应与矿井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八、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1. 随着科技的发展,通风系统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为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
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的设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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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的设置规定
第一条公司成立通防管理机构。
配备通防副总工程师,设置通防部和通防队。
通防部配备部长、副部长、技术人员;通防队配备队长、党支部书记、副队长、技术员(不少于2名)等管理人员,通防队管理人员不低于8职。
通防部部长、通防队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专业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通防部、通防队的业务范围:具体组织实施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通风、防治瓦斯、防尘、防灭火、爆破)管理、技术、现场作业等相关工作,连续不断的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冲淡和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创造适宜的气候条件,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及爆破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通防队必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规模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种人员,如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人员、爆破工、仪器仪表维修员、仪器仪表发放人员、密闭工、风筒工、防尘工、隔爆设施安装工、瓦斯抽放泵司机、瓦斯抽采工、维修工、木工、注浆工、管路安装工、防火工、注氮机司机、管路巡检工、束管检测工、气体分析员等,保证完成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四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矿井配备测风员不低于2人、每个采区配备测尘员1人。
专职瓦斯检查人员的设置由总工程师按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 1 -。
矿井通风防尘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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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矿井通风、防尘管理机构的通知各部室、各工队: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好《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及上级部门关于防尘管理的规定,杜绝尘肺病事故的发生,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成立防尘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矿井防尘的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组长:吕绍忠副组长:刘玉贵、陈启君、高永强、张秀芳成员:马文兵、李建春、任鹿玲、刘刚、高海亮及区队队长、技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任鹿玲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一)矿领导1、总工程师:是防尘、通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同时也负责组织制定通风、防尘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2、生产副矿长:全面负责生产、辅助系统各单位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通风、防尘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安全副矿长:负责全面监督通风、防尘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5、机电副矿长:全面负责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杜绝井下设备失爆;6、财务总监:负责材料物资供应、管理以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7、煤矿值班负责人: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现通风、防尘方面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二)各职能部门1、生产部: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以及地质预报、有关图纸,监督通风、防尘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2、安监部:负责监督各工区瓦斯治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机电部: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合理布置供电系统,监督瓦斯治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4、调度室: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分站、传感器设置及断电等功能符合规定要求,保证通讯畅通,负责信息汇总、调度,及时协调各类灾害隐患的处理,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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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置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防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矿长:对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责任;
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
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的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财务负责人:责任“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
通风矿长: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技术副总:对技术口“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通防部: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
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机电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管理工作;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安全部: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及“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