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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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

2024年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

2024年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拆除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防范拆除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拆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拆除工程,包括建筑物的拆除、结构的拆除、设备的拆除等。

第三条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规定应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制定,强调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原则。

第四条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规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参与制定,经专家评定后正式发布。

第五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技术规定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及时研究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拆除工程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七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施工组织机构,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拆除工程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十三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区域进行勘察和测量,了解地质、地形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明确施工工期和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

第十五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清除可能对施工安全造成威胁的杂物和障碍物。

第十六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围挡、道路封闭、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十七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和试验,确保正常使用。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发布时间:2007-06-2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经建设部2005年1月13日以建设部第304号公告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1号;邮政编码:100055)1总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范围。

1.0.3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资格、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1.0.4本条规定了从事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全面责任。

2一般规定2.0.1本条规定了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职责。

安全员的设置人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或有关规定执行。

2.0.2本条规定的施工单位所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安全性及可行性。

2.0.3本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对建筑而言一般为建筑的高度;安全隔离措施是指临时断路、交通管制、搭设防护棚等;硬质围挡是指使用铁板压制成型材料、轻质材料、砌筑材料等,保证围挡的稳固性,防止非施工人员进行入施工现场。

2.0.4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

2.0.5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第375号令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

2.0.7本条规定的机具包括风镐、液压锯、水钻、冲击钻等。

2.0.9本条规定的消防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充足的消防水源是指现场消火栓控制范围不宜大于50m。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是指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2~5具为宜。

3施工准备3.0.1本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1.总则1,0。

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1.0。

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1。

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1。

0。

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2。

0。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

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

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

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2。

0.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

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

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

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

0。

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施工准备3。

0.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筑及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及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及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己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 施工准备3.0.1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文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文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文乙方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拆除工程的安全进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技术规范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拆除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拆除工程安全进行综合管理和监控。

第三条在拆除过程中,要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拆除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拆除工程前期准备第四条在拆除工程开始之前,应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分析。

对拆除的建筑物或结构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建筑材料、结构稳定性、周边环境等。

第五条进行拆除工程前,应制定拆除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拆除方案应详细说明拆除的范围、拆除的方法和工序,以及相关人员的安排和分配。

第六条在进行拆除工程前,要对拆除现场进行环境清理,清除垃圾、杂物等。

确保现场没有任何杂质和障碍物。

第七条在拆除工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安全事项。

第三章拆除工程实施过程第八条在进行拆除工程前,要对拆除工程现场进行有效的封控。

设立明确的安全防护标志和隔离措施,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第九条在拆除工程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必要时应进行技能和操作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在进行拆除工程时,要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拆除的范围和方法。

第十一条拆除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出现倒塌、坠落、爆炸等事故。

对危险物质和危险设备要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拆除工程的安全监控体系,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对拆除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

第四章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在拆除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

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

第十四条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切断事故发展的可能。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添加 标题
装载机操作规程:严禁用装载机进行挖掘作业,严禁 用装载机进行回转作业,严禁用装载机进行起重作业, 严禁用装载机进行推土作业,严禁用装载机进行平整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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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操作规程:严禁用压路机进行挖掘作业, 严禁用压路机进行回转作业,严禁用压路机进行 起重作业,严禁用压路机进行平整作业。
添加 标题
拆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 噪音和废水的排放。
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实 施。
拆除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严禁无证施工。
拆除工程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应采取分段、分层、对称、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 顺序进行,严禁整体推倒。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施工前勘察
拆除工程项目的周边环境情况 拆除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和耐久性 拆除工程项目的建筑年代和建造方式 拆除工程项目的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要求
推土机操作规程:严禁用推土机进行挖掘作业, 严禁用推土机进行回转作业,严禁用推土机进行 起重作业,严禁用推土机进行平整作业。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电缆敷设:电缆应沿墙或立 杆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配电箱设置:配电箱应设置在 干燥、通风、无尘的地方,并
应避免阳光直射
施工用电设施:应采用专用配 电箱,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确保拆除设备的安全可靠
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1. 前言拆除工程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清理、处理以及修复的过程。

拆除工程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关系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周围环境的保护。

为了确保拆除工程的安全进行,制定了本文档,旨在规范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拆除工程前期准备在进行拆除工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2.1 拆除工程评估在拆除工程开始之前,需要对拆除对象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了解拆除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结构、材料、周围环境等因素,从而制定相应的拆除方案。

2.2 拆除工程方案根据拆除工程评估的结果,制定拆除工程方案。

拆除工程方案包括拆除的步骤、方法、设备等,旨在确保拆除工程的安全进行。

2.3 安全措施在制定拆除工程方案的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周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确保拆除工程过程中的安全。

3. 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3.1 人员安全3.1.1 培训与证书参与拆除工程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培训内容应包括拆除工程的操作技术、安全意识、危险品处理等。

3.1.2 个人防护装备人员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护目镜、口罩等。

根据工程的需求,还可以配备特殊的防护装备。

3.2 设备安全3.2.1 设备检查与维护在拆除工程开始之前,需要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3.2.2 设备操作规范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操作规范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3.3 周围环境保护3.3.1 防尘措施拆除工程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进行拆除工程时,需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如喷水降尘等。

3.3.2 噪音控制拆除工程会产生很高的噪音,对周围居民造成干扰甚至危害。

为了控制噪音,需要采取隔声措施,如降低设备噪音、设置隔音屏障等。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CJl42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CJl42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CJl47—2004
5.0.8 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5.0.9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畅通。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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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施工准备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2 机械拆除
4.3 爆破拆除
4.4 静力破碎
4.5 安全防护措施
5 安全技术管理
6 文明施工管理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分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施工准备
3.0.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0.2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3.0.3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3.0.4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

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0.5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3.0.6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3.0.7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1.1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1.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

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1.5 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4.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4.2 机械拆除
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

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2.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

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

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以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2.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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