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发电车采购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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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发电车采购技
术规范书
应急发电车采购技术规范书
本次XXXX年采购400KW应急电源车载具1辆,采购100KW应急电源车1辆。
4.2.1.系统组成
应急发电车是主要用于应对突发停电或检修停电而对变电站的重要负载进行应急电源供应,应急发电车由汽车二类底盘及电源车厢体及附属设施组成。
4.2.2.适用环境
4.2.2.1 环境温度:-20℃-- +40℃
4.2.2.2 海拔高度:≤米
4.2.2.3 抗风等级:八级
4.2.3.发电车技术要求
4.2.3.1基本要求
电源车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电源车技术先进、高效节能、安全环保,且适应和满足在北方地区夏季40℃—冬季零下20℃的环境及工况条件下能保证连续、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故障率低、维修性好。
4.2.3.2通用要求:
本要求适用国家电力行业所需应急电源车规范标准,要求电源车本体及附属设施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符合该标准。
※本次招标的产品400KW发电车为载具,100KW发电车为成套采购,400KW发电机组由招标人提供,由中标方负责拆卸、吊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为400KW发电机组,其主要参数:额定容量400KW;出厂日期 7月;制造厂家为沃尔沃;设备型号为
G500GNE。
本次招标的产品为移动式电源车,要求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
本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凡本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电源车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优化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满足使用客户当前和未来可能的功能需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任何替代指标不得低于本技术要求。带“※”的是必须满足的关键技术,投标人必须满足并详细应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的条款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电源车完全符合本要求,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详细描述。
本技术要求是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2.3.3 制造依据和执行规范标准
4.2.3.4订货规格、数量
400KW应急电源车(载具);
数量:1辆;
100KW应急电源车(成套);
数量:1套
4.2.4. 发电车改装总体结构要求
4.2.4.1 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4.2.4.1.1※400KW电源车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整车长度小于1 mm;
※高度小于4000mm;
※宽度小于2550mm;
※整车重量:小于25000 kg(不含发电机组)4.2.4.1.2※100KW电源车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整车长度小于7000mm;
※高度小于3500mm;
※宽度小于 mm;
※整车重量:小于15000 kg(含发电机组)
4.2.4.2 整车底盘主要技术要求
※采用二类优质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