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热控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3.4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技术记录、检定记录、技术台帐的规范、准确、及时和图纸齐全并与现场保持一致。经常总结生产经验,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培训工作。每半年向热控监督专责人上报热控专业设备台帐。
6.1.2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
6.1.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及配套的前置放大器、转换器、变送器、信号开关等)
6.1.2.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6.1.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6.1.2.4显示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
6.2.5所有仪表(如变送器、补偿导线、测温袋、节流装置、测温元件等)安装前均应进行检查和校验,安装后对重要仪表应做系统综合误差测定,并填写仪表安装前检定证书和综合误差报告(节流装置填写复核尺寸数据报告)。所有这些原始资料均须在投产验收后三个月内和竣工图一起移交生产部门存档。严禁将不合格的仪表进行安装使用和投入运行。
5.3.5参加分公司发生的热控系统及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
5.3.6参加分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机组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计、审查、安装、调试的质检验收和交接工作。
5.3.7每月向分公司生产管理部上报“热控监督月报表”和技术监督月总结,同时每季上报“三率”报表。做好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和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分析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年度的工作打算。
5.4.6负责本班组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保证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规定了热工技术监督的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
以下是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监督对象: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热力工程、热工设备、热工工艺和热工自动化系统等。
2. 监督责任:热工技术监督的责任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和监督对象等。
3. 监督内容:热工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要求的检测和评定、技术合格证书的颁发等。
4. 监督方法:热工技术监督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技术评定等。
5. 监督程序:热工技术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请监督、技术审核、现场检查、检测评定和监督结果的反馈等。
6. 监督措施:热工技术监督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7. 监督结果:热工技术监督的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和有条件合格等。
8. 监督记录:热工技术监督的记录包括监督报告、检测结果和评定意见等。
9. 监督报告:热工技术监督的报告包括监督工作的总结、问题的整改和建议等。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热工技术在安全、高效、环保的基础上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工技术的监督,保障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我国热工技术监督领域。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是指对热工技术活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应当依法、科学、公正、独立进行。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便民原则,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热工技术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热工技术监督机构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是具备法定资格和独立地位的机构,负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设立监督部门,组织实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九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监督经验。
第十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效果性。
第十一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章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第十二条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热工设备、热工装置、热工工艺以及与热工技术相关的其他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环节。
第十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应当对热工技术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热工技术监督的职责和任务第十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任务:(一)负责热工技术监督的组织和实施;(二)制定热工技术监督的工作规定和标准;(三)对热工技术活动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进行监督;(四)对热工设备、装置和工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环节进行监督;(五)对热工技术的合法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性进行检查评估;(六)对热工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行为进行监督;(七)处理热工技术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八)加强热工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力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热工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适用于涉及热工技术的各类项目、工程和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任务是对热工技术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热力站、热源装置、换热设备、热网管线、热能计量等。
第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机构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委托给地方能源监管部门进行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级能源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正、科学高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作配合。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报告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监督管理第八条对于新建的热力站和热源装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热力站和热源装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其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效果。
第十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抗震设防、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热力生产、能耗情况、安全运行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的数据采集和监督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维护、保养、改造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管理,确保其设备的长期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热力供应服务质量,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取暖季节的供热质量。
第十四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应当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换热设备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换热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管理制度 HNH-ZD07-JD06 C/3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0-09-01修订2010-09-05实施华能淮阴电厂发布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我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和《加强技术监督若干意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2年9月),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发电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联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本规定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简称热控装置。
第三条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与日常的检定、校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的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检修热控、输煤程控、化学程控等相关专业,并规定了华能淮阴电厂热控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能、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五条我厂建立热控技术监督网,由热控监督兼职工程师、热控点检员、检修部热控班组主要人员组成,在厂生产副厂长(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热控装置的监督工作。
策划部是主管部门。
第六条热控监督专职(兼职)工程师的职责(一)在厂生产副厂长(副总工程师)、策划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控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二)制定本厂热控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热控专业与其它专业共同做好有关热控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
(三)检查热控专业、班组工作的进度情况,参加本厂热控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参加本厂新建和扩建工程机组及改建机组的热控装置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热控技术监督1总则1.1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本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管理工作。
1.3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本公司生产部。
1.4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热控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领导,成立由有关专业技术负责人组成的热控监督网,设立热控监督专职,负责热控监督网及本公司的热控监督工作。
热控监督网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分析热控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反措落实情况,沟通各专业间信息,做好协调工作。
2.2热工专职的职责2.2.1负责管理热控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计量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组织监督网活动,协调热控专业和其它部门之间的技术工作。
2.2.2建立、健全本公司热控技术监督的档案资料,及时填写和上报热控“三率”报表,负责编写年度总结。
2.2.3参加本公司发生的热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对本公司热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研究解决方案,制定有关技术措施。
对不符合监督要求和违反监督规程的现象有权加以制止。
2.2.4参加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热控设备的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和交接工作。
2.2.5负责热控设备的更新改造、检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与重要检修项目的验收。
2.2.6协助建立本公司的热控计量标准室、督促周检计划的实施。
抓好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证工作。
3管理内容与办法3.1技术监督范围3.1.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物理量及其他热工的一次传感器)。
3.1.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二次阀门等)。
3.1.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3.1.4显示(或指示)仪表及控制设备。
3.1.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
3.1.6程序控制系统。
3.1.7计算机监控系统。
3.1.8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确保热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热工工程监督效率,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工技术法》、《热工技术监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包括热工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监督原则热工技术监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热工工程质量安全和监督结果的可信度。
第四条监督机构热工技术监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授权的部门负责。
第二章监督计划第五条监督计划的编制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热工技术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任务、监督对象等内容。
第六条监督计划的调整监督机构在实施监督计划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适时对监督计划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相关方面报告。
第七条监督结果的反馈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每次监督的结果反馈给监督对象,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监督过程第八条监督项目的开展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应当根据监督计划,按照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包括监督现场勘查、监督材料审核、监督数据采集等内容。
第九条监督问题的处理监督机构在发现监督对象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如情况严重,可以采取暂停工程施工、责令整改等措施。
第十条监督报告的编制监督机构在完成监督工作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督报告,并将报告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四章监督结果的处理第十一条监督结果的评定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监督结果进行评定,以判断监督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监督结果的处理监督机构根据监督结果,可对监督对象采取措施,包括给予奖励、责令整改、罚款等。
第十三条监督结果的通报监督机构经审核确认的监督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相关方面发送监督结果通报。
第五章监督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监督人员的培训监督机构应当对从事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监督能力。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指对于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监督对象、监督程序、监督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监督对象: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热工设备、热力系统和能源利用设施等。
对于这些对象进行监督主要是为了确保其安全运行和高效利用。
监督程序:热工技术监督一般包括勘察检查、技术评估、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等程序。
勘察检查是指对监督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了解其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技术评估是指对监督对象的技术性能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监督抽查是指对监督对象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其达到监管要求;监督检查是指定期对已经监督的对象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监督要求:热工技术监督要求主要包括安全性要求和能效要求。
安全性要求是指要求监督对象具备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例如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等;能效要求是指要求监督对象具备高效能源利用的基本条件,例如具备节能措施和设备、系统的能效评价等。
此外,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还可以包括监督责任的划分、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方式等内容,以确保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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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3.1总则3.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3.1.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3.2监督的范围和内容3.2.1监督范围3.2.1.1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3.2.1.2模拟量控制系统;3.2.1.3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3.2.1.4顺序控制系统;3.2.1.5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2.1.6汽轮机控制系统;3.2.1.7电气控制系统;3.2.1.8电厂辅助控制系统(如脱硫、除灰、化水、输煤等);3.2.1.9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3.2.2监督内容3.2.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3.2.2.2脉冲管(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3.2.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3.2.2.4二次仪表(指示、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操作开关或按钮等);3.2.2.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3.2.2.6控制系统电源、仪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3.2.2.7控制系统驱动装置(电磁阀、气动、电动、液压执行机构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硬件(控制器、I/O、通讯、电源模件、SOE、操作员站、打印机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3.2.2.10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等若干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加强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全厂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热工监督范围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以下简称热控装置)运行维护,热控装置检修及更新改造质量验收,量值传递及热工监督技术管理。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对热控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监督完成热控装置检修或更新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督检查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以及热控装置的运行维护。
通过完成上述任务,使热控装置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要求.第四条热工专业作为本细则的具体落实执行部门,应将其纳入相应管理制度及检修规程中.本细则涉及相关部门亦应配合实施.第二章热工监督的范围及内容第五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一)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二)模拟量控制系统。
(三)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系统。
(四)顺序控制系统.(五)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六)汽轮机控制系统.(七)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八)工业电视系统.第六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内容(一)检测元件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二)热控测量取样管为: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三)二次线路包括: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四)二次仪表包括: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M/A手操器、操作开关或按钮等。
(五)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设备包括:热控保护或联锁回路设备、信号灯及光字牌、信号音响装置等.(六)热控系统电源、仪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七)热控系统驱动装置包括:电磁阀、气动执行机构(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液压执行机构等。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2篇)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一、监督依据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力条例》,并参考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监督。
二、监督目的热工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热能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热能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三、监督范围热工技术监督的范围涵盖热力网络、热源设备、热交换设备、热能计量设备等方面。
四、监督要求1.热力网络的监督(1)热力网络的建设、扩建、改造施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管道、阀门、泵站等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热力网络的运行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
(3)热力网络的热力计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2.热源设备的监督(1)热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热源设备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3)热源设备的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3.热交换设备的监督(1)热交换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传热效率和安全性。
(2)热交换设备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保持设备的传热效果和运行稳定性。
(3)热交换设备的泄漏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复,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热能计量设备的监督(1)热能计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公平性。
(2)热能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和校准应符合国家计量要求,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热能计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法的要求,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监督措施1.对涉及热工技术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进行初检,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工程施工期间,定期进行工地检查,督促各方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对热力网络、热源设备、热交换设备和热能计量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热工技术监督规定》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2 热工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和周期性的检定、校验、日常维护、技术改造以及统计、考核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管理的要求。
1.3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发供电企业和基建施工单位。
在湖南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和参与湖南电网工程的电力设计、施工企业均照本细则执行。
2 热工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 对电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对电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控制、调节、保护与联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本细则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2.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2.2.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2.2.2 热工自动控制系统。
2.2.3 热工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2.2.4 热工计算机监控系统。
— 1 —2.2.5 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量值传递系统。
2.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2.3.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等物理量及其他的一次传感器。
2.3.2 脉冲管路: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2.3.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2.3.4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等。
2.3.5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2.3.6 热工计算机监控系统:水电厂操作员站、工程师站、LCU、调速系统、打印机及控制网络等。
2.3.7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信号源、测试仪器、量值传递用的温度、压力标准器具等。
3 热工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3.1 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职责3.1.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各项标准规程、规定。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一、监督机构1. 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能力。
3. 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进行。
二、监督范围1. 热工技术监督应当覆盖工业、民用和农业等多个领域。
2. 监督范围应当包括热力设备、热力管道、热力站等热工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环节。
3. 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监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监督程序1. 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范围和任务制定监督计划,并及时公布。
2. 监督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监督和验收等环节。
3. 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要求1. 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督。
2. 监督机构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3. 监督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热工技术监督的实施。
五、监督报告1. 监督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监督报告。
2. 监督报告应当详细记录监督工作的过程和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3. 监督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反映监督情况。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违规行为。
3. 违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效果评估1.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2. 监督效果评估应当综合考虑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和被监督对象的整改情况。
3. 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效果评估的结果进行工作调整和改进。
总结:本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包括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监督要求、监督报告、违规处理和监督效果评估等内容,旨在规范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过程和要求。
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热工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技术监督(热控)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WUJING THERMAL POWER PLANT OF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 LTD.热控技术监督管理制度SEPWJ—YW—08—0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促进火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部颁规定《加强技术监督若干意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发电厂主要热控设备,系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控和保护装置。
1.3 热控设备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设备,是促进本厂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节能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热控设备种类较多,技术复杂、分布面广、牵涉面大,要切实做好热控设备监督工作,除各级领导及热控专业人员外,各主设备所属检修部门和各专业运行人员及有关科室都应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和运行分析,使热控设备在我厂生产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1.4 热控设备监督的任务:通过对热控设备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与日常的检定、校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证热控计量精度和机组安全运行。
1.5 本制度是我厂贯彻国电公司、上海电力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工作要求的措施。
全厂各有关科室、检修部门及有关人员、全体热控人员均应熟悉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 技术监督范围2.1 热控设备的范围包括;2.1.1 仪表检测、显示、记录系统;2.1.2 自动调节系统;2.1.3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2.1.4 程序控制系统;2.1.5 计算机监控系统;2.1.6 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2.2 热控设备内容;2.2.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2.2.2 脉管路(包括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2.2.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2.2.4 显示仪表及控制设备;2.2.5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设备;2.2.6 程序控制系统;2.2.7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2.2.8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热控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热控专业)*********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监理实施细则(热控专业)批准:审核:编写: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控制方式 (3)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3)四、监理依据 (4)五、监理控制目标 (4)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7)八、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9)一、工程概况和特点2.1 概述本项目拟建于************工业园区,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可向园区内企业集中供热,一方面也可为当地燃煤减量作出重要贡献,并可以处理园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浆、污泥(园区内年产生量约15万吨)等。
根据园区内现有锅炉的装机情况,结合园区内现有燃煤总量,并参照园区内工业热负荷大小,同时依据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确定本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3×30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
2.2 工程规模3×30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3工程基本情况2.3.1拟建厂址位于**************工业园区,总面积达4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187亩,总人口3.5万,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造纸产业基地。
2.3.2参建单位:2.3.2.1 建设单位:2.3.2.2 项目管理单位:2.3.2.3 工程设计单位:2.3.2.4施工单位:桩基施工:总承包单位:综合楼施工单位:筑炉单位:化水设备安装单位:脱硫设备安装单位:2.3.2.5 监理单位:2.3.3厂址概述2.3.3.1 水文气象(1)水文条件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本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抗震设计分组第三组。
热力(发电)企业供热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目次0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总则 (3)4 监督对象 (4)5 一次管网监督 (4)6 二次管网监督 (6)7 热力站监督 (7)8 仪表及控制系统监督 (12)9 智能热网系统监督 (17)10 水质监督 (19)11 节能监督 (20)附录A-1(资料性附录)供热技术监督月度总结 (25)附录A-2(资料性附录)供热技术监督季度总结 (26)附录A-3(资料性附录)供热技术监督年度总结 (27)附录B(资料性附录)供热技术监督综合经济指标月度报表 (28)附录C(资料性附录)供热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29)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集团公司火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提出。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编制单位:电力科学研究院供热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规定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供热技术监督的对象、内容和管理要求等。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供热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细则中引用而成为本细则部分条文。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技术规范GB 16409 板式换热器GB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GB/T50627 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GB/T 2952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 29531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 30948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50893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CJJ 28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T 81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55 供热术语标准CJJ/T 88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T 185 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技术规范DL/T 561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657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 658 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 65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77 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DL/T 77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934 火力发电厂保温工程热态考核测试与评价规程DL/T 1056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82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 5190.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五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5210.4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四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95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JGJ 2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73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SL 317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3.总则3.1为加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供热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高系统和设备安全可靠性,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集团公司供热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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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技术监督实施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总称热控设备)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设备,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为了加强******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及热控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控设备的监督工作,使热控设备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热控技术监督的和管理、网络、职责和范围。
热控技术监督网络由公司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部管理归口,业务上接受**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1.3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上级颁发的条例不符或抵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1.4 本办法适用于******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热控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办法引用了下列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DL/T 655-2006 火力**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6-2006 火力**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7-2006 火力**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8-2006 火力**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9-2006 火力**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774-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838-2003 **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 **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 5000-2000 火力**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4-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T 5175-2003 火力**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82-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 5190.5-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五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5227-2005 火力**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 监督的范围3.1 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3.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3.1.2 自动调节系统;3.1.3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3.1.4 分散控制系统和程序控制系统;3.1.5 热控电源和气源系统;3.1.6 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3.2 控制装置的内容3.2.1 检测元件。
指温度、热点、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泄漏等物理量及其它热工一次传感器。
3.2.2脉冲管路。
指一次门后管路及阀门等。
3.2.3二次线路。
指补偿导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中间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3.2.4二次仪表。
指记录仪、指示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或处理装置、显示器。
3.2.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
包括保护联锁设备、传感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
3.2.6就地控制设备。
包括顺序控制和程序控制用的就地控制装置、电磁阀、电动门、气动装置及逻辑开关、传感装置、信号装置。
常规控制用的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等。
主厂房分散控制系统及其他各类分散控制系统,包括的计算机综合处理和服务装置、分散控制柜、工程师站、网络总线设备、终端设备、打印设备、UPS和其它网络设施。
程序控制系统,包括上位机及网络设备、程控柜(含I/O柜)、电源等装置。
3.2.7 热控电源和气源系统。
包括热控设备区域范围内的电源和气源系统。
3.2.8热控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4 项目和标准4.1 运行监督4.1.1热控人员必须每天巡视和检查运行中的热控设备和系统并做好状态记录。
每天查阅设备缺陷,及时消除运行中发生的设备缺陷。
4.1.2热工仪表、DAS应正常投用、准确显示。
**部每月对DAS投用情况应进行统计并上报。
4.1.3热控保护、联锁装置和顺序控制系统应准确可靠运行。
**部每月应对主保护投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4.1.4闭环控制系统应正确灵敏、可靠运行。
确保AGC和一次调频在规定范围内正常投用,如果调度要求撤出AGC或一次调频,值长应做记录;如果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投用AGC或一次调频,运行人员应填写缺陷记录。
**部每月应对自动调节系统投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4.1.5 DCS记录数据由检修二部保管,并编写好目录和概要。
4.1.6各类热控设备均应有清楚、齐全的出厂铭牌和标志牌;所有操作开关、按钮、执行机构及电动门操纵设备等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或标记;热控电缆、脉冲管路应有明显的名称和去向的标志牌。
4.1.7 热控设备的试运、投运、停用和恢复运行,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1.8在工程师站、集控室和各程控室内或者在各类单系统计算机控制设备旁使用对讲机、手机时,应确保辐射源离开电子柜或电子设备3米以上的距离。
按A级检修时,定期对DCS 进行在线幅射源干扰试验。
4.2 检修监督4.2.1热控设备一般随主设备检修,检修项目包括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热控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事先应按规定做好论证和审批工作。
4.2.2热控装置的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不得漏项。
检修、检定和调试均应按有关规程或规定进行。
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
4.2.3 对隐蔽安装的的热控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文丘利管、测温套管等),应配合检修一部定期进行拆装检查(焊接的元件可适当延长),并做好记录。
4.2.4 在A级检修、B/C级检修中,热控主保护和一般保护以及列入检修的顺序控制系统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经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日常停机消缺检修过程中,凡保护系统异动、更换设备、管路接头拆卸或传感器定值改变,则相关的保护系统必须做试验,经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4.2.5 闭环控制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用。
在机组A、B、C 级检修后,协调控制系统及其主要闭环调节系统应做有关扰动试验;在机组A、B 级检修后,按省电力调度中心要求完成AGC和一次调频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规定指标。
4.2.6 热控设备在检修前后的试验和校验过程中,应做好各项参数的技术记录。
4.2.7 热控设备检修、改造、调校和试验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资料,尤其是原始记录都必须完整保存。
现场系统异动后,应随即修改相关的图纸,使图纸与实际相符。
资料的整理和图纸的修改工作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毕。
4.3 技术管理4.3.1 为加强技术管理,热控专业应建立和健全各类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
当现场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热控专业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文档。
4.3.1.1 各台机组热控设备清册、台帐、历次检定调整和试验的记录;4.3.1.2 热控设备的电源系统图和热控电源系统所涉及的开关(含熔断器)的定值表;4.3.1.3 各台机组热控电缆清册、单元接线图;4.3.1.4 管道仪表图;4.3.1.5 分布式控制系统功能逻辑图、组态图;4.3.1.6 系统手册和维护手册;4.3.1.7 系统手册;4.3.1.8 DCS系统手册和TCS系统手册;4.3.1.9 TSI 手册;4.3.1.10燃机TCS和DCS系统资料;4.3.1.11就地控制系统资料;4.3.1.12程控、顺控系统资料;4.3.1.13流量测量装置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4.3.1.14热控系统I/O清册、保护联锁整定值清单;4.3.1.15热控设备说明书;4.3.1.16标准仪器仪表设备清册、台帐、出厂说明书以及历次检定记录和证书;4.3.1.17热控设备巡检记录;4.3.2 热控专业应编制下列规章制度:4.3.2.1各级人员岗位说明书。
4.3.2.2 安全工作规程;4.3.2.3 热控设备现场巡回检查和清洁制度;4.3.2.4 热控设备检修工艺规程;4.3.2.5 设备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4.3.2.6 设备异动管理制度;4.3.2.7 热控设备调试规程(包括保护系统校验规程);4.3.2.8施工质量验收规程;4.3.2.9精密仪器仪表操作(使用)规程;4.3.2.10热控设备现场定期校验和抽检制度;4.3.2.11热控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4.3.2.12热控标准器具的检定规程及制度;4.3.2.13技术考核培训制度;4.3.2.14技术资料和图纸管理制度;4.3.2.15 DCS检修维护制度。
5 定期和不定期工作5.1定期校验和抽检5.1.1 热控仪表分A、B、C三类,重要热控仪表和测量系统应进行定期校验或校核。
A类仪表校验周期为1年;B类仪表校验周期一般为3年;C类仪表校验周期一般随大修周期,部分仪表(在线无法拆卸或准确度要求不高、数值仅作为参考的)校验周期不限定,发生缺陷及时处理。
强检表计归入A级仪表范围,校验周期为1年,有效期为2年。
5.1.2 对外供汽系统的流量计量仪表(包括涡街流量计、与结算相关的压力变送器和测温元件等二次仪表)检定周期为6个月。
检定单位应具有国家或地方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定资质。
日常应进行定期巡检,如发现计量不准应及时处理。
5.1.3 各类变送器以及其它检测仪表的校验点应在全量程范围内均匀选取,其校验点应不少于五点(始点、终点、常用点、任选其它两点),分析仪表和特殊仪表可按说明书要求或结合校验设备来选点。
5.1.4 DAS点的抽查,每台机组每年不少于60点,或不少于总校验数量的百分之十。
检测系统的基本误差应符合其精度等级要求。
其中主蒸汽温度和压力在常用点内的误差不大于其综合误差的1/2。
5.2定期保护试验5.2.1 每次A级检修后必须做热控保护联锁试验。
5.2.2 每次B、C级检修后必须做热控主保护试验。
5.2.3 A、B、C级检修的检修工作完成后,应对热控保护系统的投入情况进行确认,并提供确认报告。
5.2.4 A、B、C级检修或其它检修工作完成后,应对发生异动或更换设备可能引起性能改变的热控保护系统进行试验。
5.3热控保护系统撤、投和保护定值修改的审批程序5.3.1 热控主保护系统的撤、投及其所含定值的修改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部、安全生产部会审,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5.3.2 除5.3.1款规定以外的保护联锁系统的撤、投及其定值修改,部门负责人审核,**部、安全生产部会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3.3现场保护定值修改后,申请部门应及时修改定值清单,并于每年年底编制和审核新的定值清册。
5.4热控设备定期维护5.4.1编制热控设备的定期维护清册,确定定期维护周期。
5.4.2检修二部应督促班组严格按照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维护。
5.4.3检修二部应督促班组做好日常的巡检工作。